董金平
黄冈慧学堂在线学校 湖北黄冈 438000
随着语文新课程标准的逐步深入推进,广大一线教师抓住机遇,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探索创新,出现了教育史上前所未有的可喜局面,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困惑。其中,如何上好新课标的语文课是广大语文教师普遍关注的话题。笔者认为,要想上好新课标的语文课,在转变教师观念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语文实践的改革。笔者就从树立课程理念、把握课程目标、改变学习方式等几方面谈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树立课程理念
树立语文学科的课程理念是新课程的语文课的指导思想。新课程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全新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基本理念是课程标准的基石,反映了该课程服务于时代要求,实现新课程培养目标的课改方向。语文课程基本理念应成为我们进行语文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提出四点课程基本理念: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2.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3.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4.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经过一段实践,我们觉得语文课一定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即在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通过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内化汉语言的优秀文化成果,最终在学生身上养成一种涵养水平。语文素养的基本要点应包括:热爱祖国语文,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态度,丰富语文的知识,发展语文能力,培养语感,养成良好个性等。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是一个宏大的工程。
语文教育的基本特点:即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语文学习的实践性、语言文字的独特性。
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语文课程的人文性特点决定了语文课不能过分地进行理性分析,必须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和学生的情感投入,提倡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尊重学生独特的情感体验和独创的理解,还必须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
语文学习的实践性。语文学习的过程不在于传授系统的语文知识,而在于学生听说读写的实践活动。以阅读教学为例,《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首先是学生的读书实践。阅读教学“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所以,阅读教学的主要形式应是“以读为主,讨论交流”,一节课大部分时间应是学生的读书交流活动。当然,这种读书活动决不是简单地让学生自己去读书。教师应作为读书交流活动的组织者、促进者和参与者,要有层次地安排学习过程,进行必要的对话式的指导和讲解,使学生的读书交流活动有序、有质地推进。
语言文字的独特性。汉语言文字在世界语言系统中属汉藏语系的汉泰语族,它的总体特点是以形表义,音、形、义结合。因而语文教育不仅要进行理性分析,更要重视整体感悟。
值得注意的是,《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不能从语文学科本身的知识体系出发构建语文课程体系。二是不能从语文学科本身的知识体系出发设计语文教学活动。
二、把握课程目标
把握课程目标,是上好新课标语文课的关键。新课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规定了全面的课程目标,体现了课程功能的转变,其目的是实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课程目标是一个整体。三维目标互相联系,融为一体,在教学中统一在同一过程之中。
很明显,新课程不是不要“双基”,但是新课程的“知识与技能”与传统教学的“双基”不同。
首先,传统教学老师传授的“双基”是系统的基础知识,而学生主要是接受、储存这种知识。这种“双基”知识的运用就需要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尽管十几年来我们强调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但是这种知识为本的“双基”并未改变。在应试教育愈演愈烈的今天,学应试的知识、练应试的技能、培养应试的心态成了时尚,“双基”成了升学的敲门砖。
新课标则不然。新课标需要的是学生“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这里,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前面有个定语“适应终身学习”,这就和传统教学的“双基”区别开来了。新的语文课程不再是系统的语文知识的教学内容和单纯的基本功训练。新课标的语文教育提出教学的开放性和生成性,注重学生的兴趣和体验,注重学生的经验,注重学生的实践与探究。这正是终身学习所需要的。
其次,“学习”这个词的本义不仅是对前人经验的继承,更是学习者自己发现、探索的实践活动。
传统教学过分强调接受学习,学习以书本为主、以认知为主、以获得间接经验为主。尽管这种学习保证了人类文明高效率的继承和发展,功不可没,但是这种学习却是以牺牲个体的直接生长体验为代价的。学生在获得“浓缩果汁式”知识的同时,失去了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直接经历和体会,失去了人类发展取之不竭的动力——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失去的是生命的丰富性和完整性。这种传统的学习已丧失了学习的基本内涵——实践性。
新课标坚持学习的实践性观点,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过程,无论新知识的获得或是现成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学习者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认知主体的活动。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的过程、创造的过程,也是学习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乃至正确世界观逐步形成的过程。因此,本次课程改革使我们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回归“学习”的本义,让我们的学生不仅仅用接受的方式学习,更多地是在发现、探究的实践活动中学习,学习生活的知识,学习生存的技能,学习生命的意义。这也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国际委员会提出的终身学习的内涵: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
语文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根据课程目标,教材内容及学生实际(生活、经验)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对学生的学习有定向、激励、调控作用,激起学生对达到预定目标的强烈愿望,从而积极主动地学习。
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沟通”与“合作”的活动。在教学过程中,不只有教师预设的文本,而且有在师生互动、学生互动中生成的文本。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经验和需求是重要的。新课程不再是“学生适合教师的教学”,而是“教师创造适合学生的教学”。因此,预设的学习目标不应是固定不定的,而应该是开放的、生成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根据学生的经验和需求,及时调整学习目标。
三、改变学习方式
改变学习方式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是新课标语文课的核心任务。传统教学主张课堂为中心、课本为中心、教师为中心,是一种“目中无人”的教育,是“大批量”培养规格化人才的教育,强调的是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塑造和改变。对学生来讲,这种教育采用的是一种单一的、被动的学习方式。这种教育的教学忽视情感,忽视创新精神的培养,造就了大量“高分低能”的学生,不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我们过去的教学改革,尽管也强调学生为主体,但是到了具体教学上,考虑的还是教师怎样教,结果还是教师牵着学生走的所谓“主体学习”。
新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学生的自主学习应该是:爱学习,体验学习的快乐。积极参与学习过程,在教师的帮助下,和同学们一道在自己的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
学语文,就应该是学生自己学习识字写字,自己学习读书,自己去进行口语交际,自己学习写作文。以阅读教学为例,阅读教学的过程应该是在教师的组织下,学生有层次地读书,由“读通”到“读懂”再到“品读”。正如课程标准提倡的“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得到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在学习过程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解决问题中学习。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学习群体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
课堂教学中要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来进行合作学习,而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合作学习。要让学生学会合作学习,这包括合作学习的组织及学习活动。学习任务要明确。小组中每个成员都要积极参与,为完成共同的任务组织活动,积极交流、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还应有必要的让步。还要学会学习别人、赞赏别人,在共同活动中进行评价。
探究学习,是指学生独立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获得自主发展的学习方式。
探求是人类的本能,求知欲是人类本性中最大的驱动力之一。探究学习正是适应人类的探求本能、发展每个人的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要鼓励和帮助每一个学生自己提出问题,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摸索适合自己获取新知能力的途径。这种“新知”可以是对所有的人都是新的,也可以只是对自己是新的,对别人并不新。
当然,探究学习并不是在所有语文学习过程中都是必需的。我们的提法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根据教学的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必要的探究学习。
以上,只是我对上好新课标语文课的几点粗浅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学习研究、探索实践、总结反思。我愿和大家一道共同努力学习新课标,实践新课标,为语文教学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