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元
陕西省宝鸡市 高新第二中学 陕西宝鸡 721013
摘 要: 教育惩戒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儿童文学作品中,作家从儿童的心理和眼光观察和描写世界,同情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过失,对儿童惩戒的描写,值得少年儿童教育工作者在少年儿童管理教育中借鉴。
关键词: 教育惩戒 儿童 文学
国家教育部研究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管理中合理使用惩戒做了规范,对教育管理过程的惩戒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教育过程中对学生没有惩戒管理手段,就是对学生行为的放任,是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但滥施惩戒手段,也会伤害学生。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教育惩戒权,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教育惩戒权,不是尚方宝剑,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儿童文学作家李凤杰对儿童心理和管理教育的描写,为我们提供了正确使用教育惩戒权的借鉴。
儿童有童心和童趣,是他们认识世界和适应环境的方式。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工作者来说,理解童心和童趣,才能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的行为表达方式,才能真正成为少年儿童的朋友。才能在管理教育中有的放矢,取得积极的成效。
儿童的游戏性的活动是他们进入生活角色前幼稚的演习,这种演习过程必然有判断上的失误和操作上的失手带来的损失或灾难以及深深遗憾,这些都会成为儿童宝贵的人生经验。成人们往往会忽略儿童童趣的意义,把童趣造成的损失看作儿童的过错,而给以惩戒,甚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去阻止对儿童来说是富有意义的冒险或实验,以致对儿童的心灵和个性的完善发展造成伤害。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细分哪些是童趣心理,哪些是不良行为,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有分寸的惩戒。
童心童趣有可能造成过错,带来财物的损失,这是惩戒过程中首先应该注意的。《针眼里逃出的生命》[1]中 写了“我”和哥哥的一段故事:“我”一次和哥哥在磨面。 “我”忽然出主意说: “把蒲篮放在磨道里,看牛戴着眼罩绕得过去不? ” “哥哥也觉得有意思,和我把蒲篮拾到牛腿前,牛站着不动,我拿牛鞭子在牛屁股上狠狠抽了一下,牛抬起前腿,扑通踏进蒲篮,踩中罗儿中心,丝地一声,罗儿的铜丝底子扯成两半。 ”在成人看来无需去证明的道理,兄弟俩却出于童心童趣的驱使,要证实一下,结果让牛踩破了借以养家糊口的罗儿,害得父亲要卖地,两个人也挨了一顿打,不仅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和深深的遗憾,还使 “我”走向成熟。
作者写道: “这天夜里,爹不住翻身、叹气。我和哥哥也是怎么也睡不着。我望着青色的窗外,看着星斗外慢悠悠地在空中浮动,我便想象,那是娘的眼睛,正在遥远的地方,望着不懂事的我俩,望着愁苦煎熬的爹爹。我耳边似乎又听见了娘临终前的叮咛: ‘听爹的话,甭惹他生气,长大成人..’我的眼泪忍不住打在枕头上,耳膜里便响起鼓钟般的鸣音。 ”
试验罩着眼睛的牛能否看清眼前障碍,显然是童心所致,造成的结果不好,但满足了儿童好奇心,父亲打儿子、卖地赔偿损失、夜里不住翻身、叹气,都是对儿子的惩戒,使他们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成为了他们的生活经验。今天的少年儿童的游戏和玩具十分丰富,但在游戏和玩耍中也会带来一些财物的损失,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应该区分这种损失是经验不足的结果还是一种主观的故意,给与适当的教育和惩戒。
儿童生活中常常的有“恶作剧”现象。“恶作剧”从道德意义上去评判,并不是值得肯定的行为。 “恶作剧”的行为发生在儿童身上,其心理动机往往是出于报复的目的和在弱者身上寻找 “快活”,满足游戏心理的需要。因为儿童在社会的位置是弱势者,他们的力量还不足以去抗衡他们面前各种强大的因素带来的压力,无法面对面与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较量,这时,“恶作剧”就成为他们反抗的方式。这种方式,不能单从道德尺度判断。在表现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长篇纪实文学《还你一片蓝天》[2]里,卞惠从儿童心理出发去惩罚他继父相好的女人,“他想提把大斧子,把这个坏女人家的门给劈了;他想放一把大火,把这个女人的房子给烧了”。但是,作为一个儿童,他无力实现这个目标,他只能用 “恶作剧”的办法表示自己对那个女人的报复心理,他在一个傍晚,跑到这女人的门前去拉了一堆屎。他又想抓几个青蛙,晚上从那个女人家的窗户扔到她的床上去,把她吓个半死。他也想惩罚那个与母亲离了婚的生父及其他的家人,他想去打他们一顿,但自己力气太小,根本就不是父亲的对手。他想给父亲的面缸米袋里投毒,但不知毒药怎样才能弄来,又怎样才放得进去,他想把他们家的电线弄断,让他们全都触电死亡......卞惠的做法和心里的设想,都是儿童水平的 “恶作剧”的报复手段,是弱势者选择的报复武器。了解儿童 “恶作剧”行为的心理机制和表现方式,就会对儿童一些行为教育惩戒提供了如何把握分寸的资料。
儿童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他们对周围的事物充满好奇心,没有成人城府和虚伪,凡事都爱打破沙锅问到底,对教育工作者来说,对少年儿童的语言宽容也是值得注意的,不能因为他们问了一些看似幼稚的问题,而打击他们提问的积极性。人类知识的积累是在不断的发问与实践中得来的,错误也是获取经验的一种方式,对儿童错误的适当惩戒,对儿童成长是有利的。
教育首先是出自于“爱”, 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教育又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 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
参考文献
[1]李凤杰.针眼里逃出的生命[M].武汉: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6.
[2]李凤杰.还你一片蓝天[M].武汉: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曹元元,(1983-) 女,陕西宝鸡人,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二中教师,主要从事中学教育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