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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公路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临时工程,对于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与影响,土地复垦策略的提出,力图使土地达到可利用的状态,兼顾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公路建设过程中临时用地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土地等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尤其在生态较为脆弱的地区,选择适当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开展适宜性评价是极其重要的。
关键词:公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评价
引言
土地复垦隶属于土地整治范畴,主要针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因不合理挖掘、压占等原因而遭到损毁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土地能够恢复可供利用的状态。如何控制减少公路建设中因临时用地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已成为近几年公路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公路工程中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难点
1.1临时用地的线型分布
现如今,我国公路临时工程大多呈线型分布,因此复垦作业也应当以线型的方式开展。临时用地地块呈现出量大、分散等特点,为复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2施工硬化要求较高
作为复垦作业的最大难点,硬化层的拆除对于施工工艺与技术标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例如制梁场、拌合站等场地的部分区域硬化深度达到1m以上,硬化层厚度大、结构坚固,对于拆除机械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进一步导致经济成本上升、施工难度加大,给复垦工作带来了更多复杂的问题。
1.3表土质量难以保障
复垦工作包含了数量较大的表层熟土,虽然在施工中要将表土进行剥离,但受到作业面积、使用周期以及表土质量的影响,在表土回覆环节的表土质量显著下降,不利于后续的土壤保持与植被作物生长,更会为表土的保存与防护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因此,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及熟化,以便强化表土层的耕作能力。
2公路工程临时用地复垦的具体措施
2.1执行源头预防控制,减少生态破坏
通常情况下公路临时工程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较大,涵盖了有关桥梁、隧道、站场等多项主体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公路工点数量较多,并且其工程的建设情况与施工场地辐射范围内的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都具有复杂的关联性。因此务必要从源头入手进行预防控制,确保能够在复垦的同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真正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效利用。项目单位应当与公路工程沿线范围内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流合作,确保能够明确掌握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特点,进而最大限度优化被占用的土地。将土石放弃量降至最低,并将弃渣进行回收再利用,投入到周边城镇或交通设施的建设中,从而最大限度缩减弃土场与弃渣场的占地面积。此外,在取土场位置选择的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生态保护原则,规避自然保护区,尽量选择植被稀疏、土质较差的裸地或丘陵,从而将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影响降至最低。
2.2采取多项技术方法,维护环境系统
首先,可以采用表土剥离技术,将工程建设场地中的表层熟土进行剥离。一般来说应将表土剥离的厚度设置为0.3m,并清除地表的杂草、树根等附着物,为工程主体建设提供稳固的基础。随后应当采取集中堆放的方式处理剥离后的表土,并针对坡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例如利用土袋进行挡护等。对表土堆放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等养护措施,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使环境状态得到有效的改善与巩固。在针对弃渣场开展复垦作业时,还需考虑根据其原有的土地类型进行养护,恢复其原有的用地性质。施工完成后,还应当将剥离后的表土进行回覆,多余表土可以用于改造路基边坡、绿化带等,提高区域环境的承载力,将公路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其次,应当完善复垦区域范围内的排灌系统,以弃渣场为例,可以综合考虑弃渣场排水沟与截水沟的位置,进行农渠与支渠的合理布设,并与周边排灌系统进行紧密的连接,以便为弃渣场提供完备的排水系统与灌溉系统,进一步改善其生态环境。最后,应当强化道路系统建设,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布设宽约3~4m的田间道,构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系统,避免道路系统占用农田,进一步优化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2.3实施生态补偿政策,达到预期目标
生态补偿政策综合经济与社会两方面的举措,将技术补偿作为主要实施方式,为土地复垦提供相应的政策、技术、资金保障,既确保公路工程临时用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又推动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真正达到土地复垦工作实施的预期目标。
3土地适宜性评价
3.1评价原则
科学规划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努力做到取土与造地相结合。
3.2评价指标体系
3.2.1评价体系
临时用地土地适宜性评价采用二级分类体系,土地适宜类主要分为适宜类和不适宜类,适宜类别下面再细分三个土地质量等级,不适宜土地不再细分质量等级。根据沿线土地类型,划分为四个适宜等级。耕地适宜性评价等级:宜耕一等地,宜耕二等地,宜耕三等地,不适宜。林地适宜性评价等级:宜林一等地,宜林二等地,宜林三等地,不适宜。草地适宜性评价等级:宜草一等地,宜草二等地,宜草三等地,不适宜。
3.2.2评价方法
适宜性评价通常采用定性或者定量两种方法,临时用地适宜性评价采用“指数和—限制因素法”该方法属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指数和法:选取的各评价因子按其对复垦方向适宜性影响进行分级,根据各评价因素影响程度,进行加权分别赋以相应的分值。各评价因子划分为4个等级。限制因素法:根据不同评价方向得到的指数和,选取评价因素分值最低的一项作为最大限制因素,由该因素确定最终的评价方向。
3.3适宜性评价结果
3.3.1取土场
取土场适宜性评价的受限因子主要为土层厚度、水源保证,山包取土后地形趋于平缓,因此,地形地貌因素并不是本单元的受限因素。取土场评价单元最终适宜性评价方向为草地。
3.3.2弃土场
弃土场适宜性评价受限于土壤有机质、质地等,这主要是因为弃土场堆放了大量的弃土弃渣,同时因为,弃土垫高,使弃土场水源难以保证。弃土场施工时应保留一定厚度的耕作层,做好弃土场堆土体的稳定挡护工作。通过适宜性评价分析,弃土场最终适宜性评价方向为草地。
3.3.3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包括:梁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驻地等,施工中已完成了对土地的表土剥离,由于土壤的扰动,因此,土壤质地及有机质含量是最大限制因素,经适宜性评价分析,施工场地多可以复垦为耕地及草地。
3.3.4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占用之前均做了表土剥离,施工便道成带状分布,宽度为6~8m,周边土壤有扰动,因此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成为施工便道复评价的最大限制因素,经适宜性评价,施工便道最终复垦方向为耕地及草地。
结束语
在针对公路工程临时用地执行土地复垦的过程中,务必要结合工程的建设实例、区域环境要素、交通线路情况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地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与治理方法,既要确保达到土地复垦的预期目标,又要兼顾公路临时用地沿线的自然环境与生态景观,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通过“指数—限制因素法”定性、定量的对土地适宜性做出合理评价,确定了临时用地不同评价单元的适宜性评价方向,为后期有效的开展复垦工作提供了依据,这对于公路沿线缓解人地矛盾,保护公路沿线生态,提高公路沿线景观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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