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的矛盾及措施 龙天宇

发表时间:2021/7/12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2期   作者:龙天宇
[导读]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优化城市发展路径,为城市未来空间与国土利用效率提升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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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优化城市发展路径,为城市未来空间与国土利用效率提升提供依据。城市规划和国土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规划工作,城市规划是为了更好地开发使用城市空间,国土规划是为了保护土地。虽然这两种规划在发展还是保护土地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互相促进、合作共赢的关系。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两项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完善管理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更好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管理;矛盾;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再随着扩展,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人均资源利用率也就随着升高,但是现如今耕地面积少,导致了城市与土地之间存在和很大的矛盾,城市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只有将两者协调统一才能够有效地降低两者间的矛盾,需要去有效地加强两者的管理以及设计出科学有效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保护好我国的土地资源。
        1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之间的主要矛盾分析
        1.1编制方面
        两者的编制部门不一样。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国土规划的编制。由于两者所属的编制部门有比较明确的职责分工,因此,从各自部门的利益出发,两者的主要矛盾往往体现在用地的规模和功能布局上。然而,尽管两者还是存在着比较多的职能交叉点,但在实际运行工作中,两个编制部门之间往往出现缺乏交流、信任和支持等问题,导致在编制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过程中容易出现规划之间冲突、不一致,甚至脱节等问题。
        1.2实施方面
        在实施过程中,两者存在着不一样的管理目的、管理内容、编制规程以及规划期限。
        1.2.1管理目的
        两者在管理层次和管理目的上是不一样的。国土规划管理属于高层次的,它是对国家土地资源的整体布局与安排,而相对来说城市规划属于低了一个层次的规划,它是对城市建设的一个具体规划。国土规划的主要管理目的是对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具体来说就是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需求为导向,结合土地本身的用途及适应性等特征,对如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资源在规划布局和利用时间上的一个整体规划与安排。而城市规划的主要管理目的则是根据城市功能和发展方向对城市、分区等进行详细的规划。
        1.2.2管理内容
        两者的主要管理内容是不一样的。国土规划的主要管理内容是通过综合分析实时的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对土地的需求和发展进行一个系统科学的预测,根据已确定的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专业的国土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编制具体可行的规划方案,并实施具体的规划措施。而城市规划的主要管理内容是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综合均衡发展的基础下,全面考虑和综合安排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
        1.2.3编制的规程
        由于两者的工作思路完全不同,所以两者的编制规程也不一样。土地规划采取的管理编制规程是逐级编制,是一种从上到下、从整体到局部的编制方式。而城市规划采取的管理编制规程是综合编制,是一种从上到下以及从下到上相互交替相互结合的编制方式。土地规划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它的编制重点是保护土地,特别重点的内容是保护耕地方面,通常采用从上到下的方式对耕地的占用以及耕地的保护指标进行层层下达并且规定不能随意更改破坏。而城市规划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它的编制重点是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主要是结合城市相关发展行业的用地需求,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对土地利用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两者规划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两者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的矛盾比较突出,根据城市发展需求预测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分配指标往往比较高,而国土规划管理中的建设用地分配指标往往比较低。
        1.2.4规划的期限
        两者的规划限期不一样,国土规划具有合理的规划期限,而城市规划的期限比较随意。


国土规划的主要管理内容是确定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实施期限,通常是由国务院统筹确定,再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发文对各级土地的整体利用规划期限进行正式而明确的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期以及规划基期的数据等。通常来说,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长期规划发展,对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具有县级以上规模的设立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通常是5年,中长期规划的期限通常是10~15年。而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由政府部门来自行确定规划期限的,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通常是20年,所以城市规划期限的跨度比较大,起始年的差异也比较大的,导致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较低。
        2解决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存在矛盾的有效措施
        2.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想要有效地解决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之间的矛盾问题,需要坚决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国土规划能够促进我国的土地资源更加长远的利用和发展,而城市规划也是希望通过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的良好发展,二者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促进人类的更好发展。所以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问题,对土地功能进行科学的规划,使土地规模能够相互配合,维持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生态之间的平衡,实现共同、持续的发展。
        2.2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国土空间规划
        为了使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期限和用地分类统一性能够得到保障,国家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对两者关系进行正确了解,以此来帮助完善法律法规。在落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之前要进行检测,确定国土规划指标符合法律。一旦存在不相符的地方就需要重新进行制定,以此保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2.3在城市规划中渗透土地规划的理念,发挥国土规划的重要性
        在城市规划中践行土地规划的理念。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存在着相互供给,相互引导的关系,在开展相关工作时,需要融合相互之间的工作特点以及实际需求。在城市规划中,涉及到用地规模和对土地的具体用途规划时,需要以国土规划的理念来进行要求和设计。在开展和实施一些以国土规划为基础的城市规划的工作中,需要通过时间来把握土地利用的规模从而去补充入地规划中所缺乏的一些指标等。在协调和补充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的利用率来确定城市的总体用地规模,当初土地规模突破原计划的总体用地规模时应该去修改城市的需求,让城市的用地需求去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目标。国土规划实则对城市规划的用地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城市规划对于国土规划而言具有一定的检验性,由此可见两者应该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充分地发挥规划对城市化进程的积极作用。
        2.4正确认识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的关系
        城市用地规模的控制是需要国土规划进行确定的,当然这是对占地规模的控制,并不控制具体用途。要协调好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均用地标准之间的关系,保证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帮助城市进行更好建设和发展。国土规划需要考虑很多综合因素,例如城市人均用地规模现状、城市开发规模历史、城市未来的投资能力等方面。
        结语
        有效地对城市规划与国土规划管理中的矛盾进行探究并进行高效的改进,对环境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要有效地把握两者的作用和意义,从而有效地将两者协调发展,更好地去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化解我国城市的发展以及土地资源保护上所产生的问题,为未来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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