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65
摘要:电梯属于一种复杂的机电特种设备,由于城市化建设速度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电梯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确保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电梯电气安全装置之一,可以规避如电梯曳引轮轴断裂、控制系统元件损坏等原因导致轿厢发生意外移动,对进出轿厢的乘客发生剪切、挤压等电梯事故。本文依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检验规则,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产生原因、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系统组成、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探讨研究,以达到检验人员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熟知与其科学专业化检验及结论判定,确保电梯在用的安全性。
关键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检验
1引言
提高电梯服务质量,需要注重解决电梯安全问题。据相关电梯事故调查分析可知,因轿厢突然意外移动导致进出轿厢乘客遭受剪切、挤压等事故数量比重较大,已经引起社会对电梯使用安全的高度关注和热议,为此增设能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相关电气安全装置是必要的。明确规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定义、组成配置、型式试验要求和检验标准等内容,检验人员应需熟知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知识内容,了解安全保护工作原理,掌握其检验侧重点和结论判定要求,更好地提升电梯检验服务质量。
2轿厢意外移动原因
轿厢意外移动是指在电梯轿门与层门未关闭或锁紧时,因各种原因导致电梯脱离平层区域向上/向下意外移动,易出现剪切、挤压等事故,严重时还会出现电梯冲顶、墩底事故。其产生原因大致可分为:一是驱动系统故障,电梯动力源于曳引轮与钢丝绳间摩擦力,但因曳引轮绳槽变形、绳槽磨损严重、曳引轮轴和齿轮轮齿断裂等;二是制动系统故障,电梯安全可靠平层停梯是制动器作用的,但因制动器间隙调整不当、单侧制动器失效、制动器闸瓦老化或制动臂卡阻等;三是控制系统故障,电梯启动、运行、开关门、制动停梯等系列动作都由控制系统进行安全控制,但因控制系统元件损坏、系统程序紊乱或指令错误等,都会导致轿厢意外移动。此外,还需要考虑维保人员因责任心差对电梯轿门、层门门锁短接,导致门锁安全回路始终处于常闭状态发生轿厢意外移动。虽维保单位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导致轿厢意外移动概率极低。根据电梯制造规范的9.11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规定内容来解读,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只针对因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意外移动,不包括悬挂钢丝绳、链条、曳引轮、卷筒和曳引能力突然失效。
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组成配置
根据电梯制造规范的9.11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规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Unintendedcarmovementprotectiondevice,UCMP)是由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自检测子系统组成。但因驱动主机不同、再平常功能设置、制动器设置部位及制动器冗余等电梯部件配置区别,和电梯制造厂家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造规范的理解和自身产品设计需求,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类型和配置方式较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自监测子系统是针对采用冗余制动器的永磁同步主机的电梯,其自监测周期要求如下:一是对仅采用制动力验证的,周期T≤24h;二是对仅采用机械装置正确释放或提起验证的,周期T与定期维护保养同步;三是对综合采取上述两种方式的,周期T≤15天。一般制动器动作验证开关采取微动开关、接近开关等,制动力监测需结合制动力矩与编码器等控制系统输出信号综合分析。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检验要点依据检规的2.13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和8.3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规定,其检验要点可分为:一是铭牌信息目测检验;二是功能性验证检验。具体检验要求如下。
3.1 铭牌信息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铭牌信息目测检验,只在监督检验时进行。检验人员首先判断电梯整机出厂日期和施工告知书日期,当出厂日期早于2019年7月1日,但7月1日后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和备案的,不论有无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均按照旧检规检验;当出厂日期在2019年7月1日~2020年1月1日内,检验时,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型式试验报告未提供可提供申请的见证材料,待型式试验报告合格后送至检验机构存档;当出厂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后的电梯,必须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其型式试验证书。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铭牌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以及型式试验编号等内容,并且与型式试验证书一一对应。当内容信息不对应时,需参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中参数变化和覆盖原则来综合判定是否资料符合。同时,需要电梯整机制造厂家在控制柜张贴试验方法,其试验方法也需与型式试验证书上的一致。
3.2 功能性验证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功能性验证,是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都要进行的。具体验证方法,是根据电梯整机制造厂家的试验方法进行的,观察电梯是否可靠制停,测量试验速度下的轿厢移动距离与型式试验证书中最大允许移动距离大小关系,只有当电梯可靠制停,并且测量移动距离小于最大允许移动距离。但因制造单位给的试验方法需借助外置操作器或修改系统参数来进行,维保人员并不能熟练掌握,检验人员也无法判定功能性验证是否科学化、合理化。同时,对驱动主机制动器,具有自监测子系统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还需判断自监测功能性验证,如果存在功能性失效,应关闭轿门和层门,并防止电梯正常启动。
3.3位置传感器构成的检测子系统
对于以位置传感器为主要构成的检测子系统,无论是检测子系统还是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试验都离不开传感器甚至接触器的参与。具体到个别电梯的UCMP检验,在型式试验证书审查环节,要注意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中检测距离和检测子系统中检测距离的区别。UCMP具体检测距离与传感器在轿顶安装位置有关,要参照UCMP整体证书规定。
3.4限速器构成的检测子系统
对于限速器为主要构成的检测子系统,以限速器触发夹绳器的UCMP组合最为常见,且常用于异步电机驱动的载货电梯。限速器作为检测子系统,当轿厢意外移动时触发夹绳器动作制停轿厢。据夹绳器的触发方式又可分为电气触发和拉索触发。当位置传感器与限速器同时参与轿厢意外移动检测时应仔细辨别其动作过程,确定检测距离。限速器构成的检测子系统,在没有位置传感器参与检测的情况下,电梯在平层位置开门后,限速器棘轮档杆卡入槽中,此时只要轿厢发生移动,则限速器立即动作,靠拉索触发夹绳器动作制停轿厢。
结束语
作为新增的电梯电气安全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又因其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可进行多种组合,检验人员需根据电梯主机、再平层等功能来判断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配置是否正确,结合铭牌信息和试验方法来验证装置的功能性是否可靠有效,所以,检验人员加强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研究和检验,强化检验技能和检验经验,提高电梯检验质量,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7588-2003/XG1-2015[S].
[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TSG T7001-2009/XG2-2017[S].
[3]李雨田,于晓,张翔.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检验探析[J].中国电梯,2020,31(03):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