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环,张雨薇,都文玉,李俊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省保定市 071051)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互联网金融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模式。但是其发展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面临很多问题,需要积极针对性的措施,来促进金融行业的监控有序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金融;科技
引言
金融业是我国经济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大范围覆盖,金融业开始实现线上市场的开发,金融行业迎来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懂得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不断进行创新发展,但必须要注意对风险的有效防控。
1互联网金融概况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划分成三个时期的发展阶段。第一时期是1990-2005年,传统金融行业朝着互联网化的方向迈进。第二时期是2005-2011年,第三方支付开始发展。第三时期是2011-2020年,互联网发展起了实质性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较好发展势头,而且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形式更加丰富,能够符合各个人群对于金融方面提出的实际需求。群众接受这种方式以后,互联网金融为了满足用户,也将业务内容进行不断扩展,达到了资金对接的目标,用户经网络途径就可以灵活交易。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更高,明显节约资金成本,相较于传统金融模式而言优势更多。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会不断地给用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业务,提升体验的舒适度。考虑到用户的喜好,互联网金融会进行产业的优化,积极研发优质产品,具备强势发展劲头。联系起市场环境观察,互联网的发展也必然是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模式化,带给用户便利性的同时注重研发新技术。所以,在未来的发展中,互联网金融也会对软件设备不断完善,并对硬件设备加以改进。
2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2.1技术支持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技术推动发展的,对技术支持有很高的要求。技术支持风险往往是因为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公司受到互联网技术的限制而导致的风险,技术的好坏与新旧总会对这个发展飞快的行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如果技术更新缓慢不能符合形势的需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就会因此遭受风险,进而影响自己的业务。
2.2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不一,行业缺乏统一的对接机制
互联网金融行业之间用户信息的收集、处理、分享需要的标准有诸多差异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设定标准和细则不够明确具体,互联网金融活动统计极不规范、各自的衍生金融产品种类繁多、转换的效率和机制都不一样,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政府的监管很难进行。例如贷款期限费率不尽相同,即使在当前法律的设定下,一些网贷平台,仍然在想方设法地打擦边球。在互联网金融的推进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平台并没有统一的对接机制,支付平台各自为政,很难做到共建、共赢、共享。这些现状极大地增加了运营维护成本,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稳定发展的一个难题。因此,设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交易、规范信息数据,明确统一的对接机制十分重要。
2.3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不足
伴随移动网络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纵深程度和普及率也日渐加深。特别是近些年以来,依托线上营销、网络购物等平台,第三方支付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导致民间越来越多的资本从过去的线下慢慢转到了线上,从而造成了脱离国家对金融体系监管这一事实。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对传统信用行业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而各个金融机构也逐渐推行由线下转向线上的经营策略,使得在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之下存在着一个真空地带,大大增大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难以有效监管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传染性以及隐蔽性特点的互联网金融。许多不法分子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利用投资者想要在短期内获取高额收益这样的投机心理,通过高额利息来将投资者的资金骗取。近些年,先后发生的优易网、淘金贷、e租宝、爱钱进、网利宝捐钱事件,不仅给投资者带来莫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整个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问题。
3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策
3.1发展信息技术,减少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全新的金融发展形式,需要最新的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针对传统金融业的保护措施虽然有效果,但是远远不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技术的要求。针对其网络信息技术更新快、与行业切合度高的特点,我们要从最基本的信息技术保护出发,也就是加强密码的安全性,避免支付密码被盗取盗用。另外,努力提高我国系统软硬件设备的风险抵御水平,特别是在一些国家关键领域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加强自身的技术支持,避免技术的落后导致某些高端的服务难以完成,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2统一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对接机制
从源头上提升互联网金融的门槛标准,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和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统计指标,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结合,优化行业结构,降低行业运营风险;从信息的采集、处理、设定、分析、保障等程序上明确对接机制,建立共同的对接标准,将互联网金融的产业推进新的层次。现如今数字货币已经开始试点,但在各大传统金融机构和各个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还没有做到统一衔接。因此,建立明确对接的双向机制以应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十分必要。
3.3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
首先,国家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地位以及性质,对现有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规则,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想要加入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全面审查其电子信息管理机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金充足率等,确保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安全性。其次,银监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科学决策中信息的引领作用,不断拓宽信息渠道,跟踪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发展动态,建立不同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不断挖掘互联网金融监管深度,扩大监管面,提高监管质量。再次,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的犯罪行为,净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环境,倒逼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规范经营、保障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重点关注公安机关在侦查互联网金融犯罪过程中对财产的查询和查封情况,在保障扣押合法性的前提下,最大化追回赃款。最后,检察机关应在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前提下,加大预防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宣传力度,更好地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犯罪的有效预防。
3.4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协调合作
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金融监管也要顺应金融业务融合发展的时代潮流,与时俱进。首先要在监管维度上进行转变,在原有的分业监管模式下推陈出新,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和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设计出符合时代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不断适应金融业态融合发展的趋势,降低互联网金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金融环境已经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并在不断地探寻最为适合的发展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不仅能够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能够为金融行业带来很多机遇,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王姗.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探究[J].商讯,2020(16):91-92.
[2]何佩珊.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机制研究[J].商展经济,2020(13):235-237.
[3]杨长富.金融科技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0(03):65-66.
第一作者:何成环(1999),女,汉族,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大学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
第二作者:张雨薇(2002),女,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大学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
第三作者:都文玉,1999,女,汉族,青海省西宁市,大学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
第四作者:李俊,2000,男,汉族,青海省西宁市,大学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