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拆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研究

发表时间:2021/7/12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8期   作者:余世磊1 邬倩2
[导读] 根据天津某违建地块的未来规划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研究
        余世磊1       邬倩2
        1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 300170  2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 300051
        摘要:根据天津某违建地块的未来规划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研究。调查工作主要利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手段,初步进行污染识别,随后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通过布设点位、采集分析样品和风险筛选,判断所识别的污染是否存在。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中均检出重金属、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但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关键词:污染识别;点位布设;风险筛选
        前言
        土地资源提供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支撑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科学规划城市布局进而发挥闲置土地价值已成为一项新时代课题[1]。早些年,部分天津基层政府对闲置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私营企业非法占用、胡搭乱盖现象严重,导致许多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不规范生产活动的影响而被污染,增加了地块后期开发利用成本[2]。因此,为了掌握这些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技术要求,需要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地块是否符合未来用地标准,为土地收储和出让提供技术支撑。
        1前期调查与污染识别
        1.1地块使用情况
        本次调查研究的地块历史上曾是某村集体农用地,上世纪70年代被划拨为某学校教学用地,2000年前后学校搬迁、场地闲置,此后陆续被村镇私营企业非法占用。期间存在过废旧塑料瓶分拣厂、废旧家电拆解厂、洗洁精生产厂和橡胶粉生产厂。至2019年底,政府全面整治非法企业、拆除违建厂房并搭建围挡保护。场地至今闲置,未来规划作为居住用地使用。
        1.2前期调查
        目前场地内建(构)筑物已拆除,建筑垃圾就近堆放并苫盖,堆积高度0.5~1.0m不等。场地为素混凝土硬化地面,厚度15~20cm不等,无地表管网和地下储罐,仅在附近旱沟处可辨识到生产排水痕迹,未发现明显污染迹象,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周边主要为农用地。
        场地内15.00m以浅的岩性自上而下主要为杂填土、素填土、粘土、粉土、粘土、粉土和粉质黏土等。场地内潜水稳定水位埋深在1.468~2.766m之间,补给方式以大气降水入渗为主、侧向径流为辅,径流方向总体由场地北西侧向南东侧,水力坡度约为1.51‰。
        1.3污染识别
        通过分析地块的地质地貌、水文特征、企业变迁、平面布局、产污环节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初步判断地块可能的污染来源、分布区域和污染类型,建立初步污染概念模型。通过对地块内存在过的私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生产工艺、产污排污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废旧塑料瓶分拣厂、洗洁精生产厂和橡胶粉生产厂产污环节相对简单,主要是原料夹带的残留液体、油料洒落或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pH值异常和总石油烃、BOD、COD污染。而废旧家电拆解厂主要是拆解后的零部件堆放散乱,会造成家电显示器阴极射线管中Pb、Cd等重金属,以及线路板上含有Pb、Hg、Cr6+等重金属、电容器多氯联苯泄漏,空调、冰箱压缩机中的废润滑油、制冷液、氟利昂等液体洒落造成污染,重点关注重金属、总石油烃、多氯联苯等特征污染物。这些潜在污染物主要通过大气沉降、雨水淋滤、迁移下渗等方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样品采集与送检
        2.1采样点位布设
        由于土壤污染存在隐蔽性和不均质性,采样点位布设将决定调查工作的针对性、代表性和客观性[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采用系统布点和专业判断布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样点平面布设,即对生产车间、原辅料堆场等可能造成潜在污染的区域采用判断布点,其他区域采用系统布点,同时在旱沟附近加密布点,以保证点位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本次调查共布设了103个土壤采样点、30口地下水监测井。
        2.2样品采集
        根据地块土层分布情况、潜在污染物富集位置及明显的污染痕迹等因素,确定土壤样品采集深度,重点关注埋深5.0m以内土层,同一性质土层按土性在上部变层处采集土样,厚度较大或断面发现明显异味、颜色差异等污染痕迹时,适当缩小采样间隔,加密采集样品。地下水采样深度为稳定水位以下0.5m。
        2.3样品送检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469件土壤样品(含53件现场平行样),43件地下水样品(含4件现场平行样),全部送检。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同时地下水样品还加测常规指标pH值、生化需氧量、耗氧量。为保证实验室分析质量,采取室内空白测定、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质控样测定等质量控制措施[4]。
        3检测结果风险筛选
        3.1评价标准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为居住用地,故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地块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以农业用水为主,调查地下水样品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限值进行质量评价。其中,石油烃指标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
        3.2风险筛选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As、Cd、Cu、Pb、Hg、Ni有检出,Cr6+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反-1, 2-二氯乙烯、1, 1, 2-三氯乙烷、1, 2-二氯乙烷、氯仿等挥发性有机物有部分检出,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多氯联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样品各关注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加测常规指标pH值、生化需氧量、耗氧量;重金属As、Cd、Cu、Pb、Hg、Ni有检出,Cr6+未检出;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均未检出。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样品各关注指标均未超过IV类水限值。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有检出。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地下水样品石油烃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结论与建议
        (1)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中均检出重金属、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但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关注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2)本次调查过程中客观存在收集资料不完善的问题,尤其是地块内存在过的生产型企业多为不规范的小作坊,目前掌握的资料是通过谷歌地图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信息整合而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污染识别和点位布设具有一定影响。
        (3)本次调查是针对现阶段场地现状开展的,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与地块开发利用期间,有关部门应落实好后期管理措施,尤其加强对建筑垃圾后期处置的关注,避免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污染。
        参考文献
        [1]周伟.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7
        [2]汤斌,武桂芝等.某厂区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研究[J].绿色科技,2018,(24):5-9+14
        [3]郭世辉,王作芬等.污染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布点及采样方法探讨[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8,(11):145-147
        [4]黄海军.某历史啤酒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3):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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