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适应新国标要求的对策

发表时间:2021/7/13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5期   作者:刘铎
[导读]
        刘铎
        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徽蚌埠  233000
        摘要:针对国家生态环境部发表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代替?HJ-T 355-2007)》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改动和新要求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设备更新
        0 引言
     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代替?HJ-T 355-2007)》(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20年3月24日开始实施。新国标新增和调整了的部分技术规范,对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全更细更精的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如何能尽快适应和达到新国标的要求是污水处理面临新的挑战和使命。
        1 新国标对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影响
        新国标调整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旧国标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仅包括在线监测站房和在线监测仪器,新国标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则细分为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控制单元和建筑设施。新增了流量监测单元、自动采样单元、数据控制单元的概念。下面主要探讨新增和变化大的要求。
        1.1 增加了对在线监测设备参数配置的要求
        新国标第5.1.1条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上限应合理设置,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但是目前部分通过中国环境保护协会认证与计量器具认证的在线监测设备量程并不能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如被国内污水处理厂广泛使用,检测稳定度好、数据置信度高的哈希CODMAXII重铬酸钾法在线COD监测仪量程为10-5000mg/l自适应,并不符合固定量程要求。
        1.2 新增了采样方式和数据上报的要求
        P H、水温、流量监测仪器均为瞬时取样,连续排放时仍旧规定至少每10min获得一个监测数据。因PH、水温和流量一般都是使用传感器进行连续监测,满足此项要求并无技术难度。监测仪器采购选型时,应尽量选取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的变送器,从而使监测数据和上传数据尽可能保持一致。
CODcr、TOC、NH3-H、TP、TN水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在一个时间范围内进行等比例采样,测定其混合水样以取得该时间段内平均浓度。对于需要多台设备对多参数进行监测的情况,因不同设备需要水样量和取样时间不同,且不同品牌设备通讯协议不同,控制程序配置较为复杂。。
新国标数据上报过程要求以数采仪、在线监测仪器、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保证数采仪上报数据包内时间标记与自动分析仪内储存数据时间对应一致,在线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可以储存至少一年数据,且应具备补传功能。目前在中环协环保认证名录内的产品皆具备该项功能,但应定期检查数据储存功能是否完好,同时建议更换设备时将原有设备保留一年,防止历史数据丢失。同时新国标对混合水样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排放小时数,即连续排放每日不少于24个数据。该项要求对于COD、氨氮实现难度不大,但当前市面上绝大多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因消解时间要求,做样周期均大于1小时,实现难度较大。
        1.3 明确了设备有效性审核质控方式
        部分污水厂存在某些排放指标浓度较低的情况,按照旧标准进行实际水样质控测试时会很难达到10%误差以下的要求。新国标对此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了各浓度范围采取样品的指标要求,实际水样较低时可以采用给定范围的标准样作为替代。

例如某污水厂参照一级A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为5mg/l,实际排放浓度为0.2mg/l,按照原国标实际水样质控需要做样到0.18~0.22mg/l之间,对于某些设备显然难度较大,且无意义。按照新国标则仅需采用1.5mg/l的质控样代替水样,测量值在1.2~1.8mg/l之间皆为通过,即使达到最大偏差0.3mg/l,于排放限值5mg/l也仅偏差6%。明显更加切合实际。

        2 尽快适应新国标要求的几条对策
        2.1 认真研究贯彻新国标,强化组织机构管理
        新国标新增的技术规范对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过程中的人员资质、水样采集方式、设备参数配置、设备运行及质控、设备检修及维护、数据上报和档案管理各个方面提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要求。由于目前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国标中的技术要求,各地对于新国标的实施处在不同的阶段,其中站点内改造项目多,涉及技术繁杂,流量计井建设及在线监测设备更新升级涉及金额大,且新国标实行初期运行风险较难控制。因此,作为污水处理企业应提高重视,深入学习研究新国标,设立独立岗位或安排人员专职对在线监测站点进行管理,对照要求理清自身不足,找出差距,积极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实施办法,并对照实施办法不断进行整改和提升,尽快适应和达到新国标的要求。
        2.2 增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管理过程中设备维护运行、数据采集传输上报及档案管理等等都与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新国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顺利实施。因此,污水处理企业在线设备管理人员不仅要加强新国标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学习,同时需要扩充管理、设备、机械、信息化、化验等方面的知识。提升现场和台账管理能力,如有委托第三方单位运维的,应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管理,确保其运维人员具备相应能力,持证上岗;应对在线监测设备知识的扩充,广泛了解市面上主流品牌、型号设备优劣,并了解其机械原理,可以对设备故障进行初步研判;知晓数据传输的系统结构和原理,对于传输数据包中的代码有初步了解,懂得平台数据修约规则;了解各设备检测原理、周期,使用药剂的理化特性等。同时应对一线运行员工进行在线站点基础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系统易发问题,熟悉简单故障的排除等,避免事件扩大。建议企业派遣关键岗位人员至专业机构进行培训或同类企业进行交流学习。
        2.3 不断完善和提升在线监测系统设施设备
        污水处理企业要根据新国标的要求加大投入,推进技术改造,不断更新提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采购仪器设备时要选择质量可靠,口碑好,适合现场工况的仪器,在同一监测站点宜采用相同品牌设备,可以大大降低数采仪、监测设备、等比例采样器的联动配置难度,保证在线站点稳定运行,不可为了在设备采购上图便宜、省小钱,导致在后期运维、程序硬件改造花大钱。由于新国标各地仍在初步推行当中,各设备厂家也在努力迎合新国标的要求,导致近期设备软硬件更新较快,建议通过对各品牌设备实用案例考察或联系设备厂家提供仪器试用的方式进行设备选型,选择合适自身系统的在线监测设备,离线初步调试充分后再进行联网试运行等一系列的验收工作,降低设备风险。针对设备做样周期或数据控制单元相关功能,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新国标要求且短期内无更换计划的,可积极联系设备厂家或自控厂家当面商谈提出改造需求,结合现场特点制定改造方案,采取通过增加控制模块或者修改数采仪程序等达到新国标要求。
        3 结语
        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管网废水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关卡,以消减废水污染因子,达标排放为主要目标,保证排放口的污染因子稳定的监测,一方面有助于真实掌握城市废水污染物排放构成、排放量、消减量,另一方面也对辖区内水体环境保护工作的计划与实施起到举足轻重的数据支撑作用。污水处理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新国标的技术规范要求,努力承担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保证出水水质,把握好在线监测这一重要环节,力求监测数据合规、有效、真实、稳定,为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碧水蓝天的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S]
作者简介;刘铎(1990-),男,汉族,安徽蚌埠人,工学学士,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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