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治理效能的提升研究——兼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发表时间:2021/7/13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3月第7期   作者:李梦
[导读] 在推动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中,

        李梦
        云南师范大学 邮编650500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摘要:在推动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中,大学教育系统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重要突破口。二者之间虽然存在冲突和矛盾的地方,但又相反相成,并非绝对排斥,二者的合理定位和协调配合是现代大学运行的必要保证。因此,对于我国高校的长远发展来说,二者应各司其职、共同作用。
关键词:大学治理;学术权力;行政权力
一、大学治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内涵
        根据大学治理的概念出发,再结合当前学界对此研究的既有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关于学术权力这一概念已有诸多见解,笔者在本文中认为学术权力指的是学术组织不受其他权力的干预,对校内学术活动、学术资源和学术事务直接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从大学学术权力的特点来看,其具有民主性和分散性。
        早在中世纪近现代大学起源之初,大学组织内并不存在行政权力,这一时期大学内部事务相对较少,学术人员完全能够承担起管理大学的各项事务。但是随着大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多时,仅仅依靠大学的学术人员已经无法完成大学管理的重任。在此情况下,大学内部逐步分化为学术组织和行政组织两种组织结构,管理行政事务的人员逐步形成专业化的管理组织。因此,笔者认为行政权力指的是行政管理人员在不干预学术权力的前提下,对校内行政活动、行政资源和行政事务直接控制和管理的权力。从大学行政权力的特点来看,其具有权威性和高效性。
二、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价值
        大学作为一种学术机构,有其固有的逻辑,学术便是大学的逻辑起点。[ 杨移贻:《学术是大学的逻辑起点》,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第一页。]学术作为大学的逻辑起点不仅是大学内部治理的标准,同时也应是大学外部治理遵循的前提。大学组织中的学术权力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功能。
        然而当今大学的社会功能日益多样化,大学的管理日益复杂化,单纯的学术权力是无法处理所有大学事务的。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比起普通学者来说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行政事务。因此,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不仅有利于提高大学的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同时也对学术权力构成一定的制衡。
三、当今大学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弊端
        对于时下大学存在的重大问题,笔者在此主要论述的是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两者之间的关系。当今大学组织中二者的最大问题是:学术权力弱化,行政权力过度膨胀。然而大学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必会影响学术权力的有效发挥,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一是大学或将演变成一个官僚机构。当行政权力无限扩大时必然会影响学术权力在大学教育系统内部的存在。在如此弱势的情况下,学术人员或将会以自身学术自由和学术权力的丧失来换取在大学教育系统内部的生存空间。若长此以往,学术人员或将逐步成为大学官僚组织的附属物,同理学术自由也将很难实现。
        二是大学教育系统内部运行混乱和无序。当一个大学的决策权绝大部分掌握在行政人员手中时,那么该大学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质量保障建设所必需的资源将难以从制度上得到保证。其突出表现在当国家加大教育投入时,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凭借其行政权力将教育资源过分投入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设施建设上。因此,当今我国很多大学出现了一流的设施、三流的教师和服务理念的错位现象。
        三是严重阻碍了广大学术人员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当“官本位”思想在大学内漫延,不仅容易造成学术虚无的现象,而且也不利于在大学中建立学术自由的理念。当致力于科学研究、教书育人的学术人员的权力和自由得不到保证时,不仅对学术人员的情感认知造成伤害,而且将会极大地阻碍大学创新力和学术事业的发展。
四、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的建议
        第一,应当明确“去行政化”的本质是为了将学术事务回归学术决策,而不是简单地去掉行政管理,更不是让学术权力替代行政权力。[ 许为民:《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合理定位与协调》,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一期。

]应当明确高校教育系统内部“去行政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废除高校内部管理中“官本位”的做派和思想,改变僵化的行政管理模式,改变行政权力主导学术资源的不合理制度,努力做到“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应当明确一个学术组织成熟的关键标志不是看谁掌握最终的权力,而是看能否为了学术本身而达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良性互动。
        第二,高校内部“去行政化”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就如2002年剑桥大学的布罗厄斯校长历时一年的激进式改革,实际上不太成功,布罗厄斯在经历了治理改革的艰辛后坦言: 大学的教授们难以对付。虽然有英国政府的政策支持,但治理结构改革牵动太多的利益相关者,希望一步到位的改革是理想主义的。但2003年临危受命的理查德校长采取的改革方式相对缓和,容易得到理解和认同,阻力较小,相对而言更加成功。虽然理查德校长的成功改革,主要目的是着眼于提高剑桥大学的行政管理效率,与我国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目标完全相反,但在方法论上却不乏学习意义。因此剑桥大学渐进式的改革经验是值得我国高校借鉴和学习的。
        第三,改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妥善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二者间的关系。为了改变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错位问题,笔者认为应逐步实现行政放权、逐步扩大学术自主权,循序渐进的推动学术领域的“放、管、服”改革,逐步实现“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对于“教授治学”来说,应该顺应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调动学术人员的主动性,努力实现科研资源配置的学术化、人员任免考核的学术化以及科研活动的自主化。对于“校长治校”来说,可以借鉴其他机构的行政管理模式,为学校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建立一套适应自身发展的职业发展体系,从而避免行政管理人员只能通过写论文、评职称才能提高待遇和职位的境况。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在“去行政化”的改革中要合理定位行政权力的角色,理智的看待其作用的双面性,不可全部去除,亦不可一蹴而就,应该多多参考和借鉴历史及国外诸大学的改革和治理经验。如此,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好的推进我国大学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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