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及社会工作介入——以云南民办高校为例

发表时间:2021/7/13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3月8期   作者:张美琴
[导读] 2017 年云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家高校配齐高校组织员工作人员
        张美琴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 昆明  650228
        摘要:2017 年云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家高校配齐高校组织员工作人员, 建立一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组织员队伍。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对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云南省现阶段各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存在诸多情况,必须从选准配强,加强管理,强化意识,提供保障、健全制度四个方面着手,使其更加适应文件要求,更好的服务各家民办高校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社会工作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在校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追求进步, 入党积极性不断增强,党员学生队伍不断壮大,组织员在高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同时,组织员是连接校院党务工作的桥梁纽带, 是学校和学院党委的联络员,接受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并协助开展党建、调查 研究党员管理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内相关制度等工作。高校组织员是专门的党务工作者,是高校党建工作的“螺丝钉”和组织发展的“守门员”,加强高校组 织员队伍建设研究,有利于保证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的教 育和管理,有利于高校组织员自我职业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作 用。现有的关于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研究很多,而以云南省高校甚至是云南省民 办高校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却很少,解决好云南省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的建设问题, 事关各民办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高校加强党的建设极为重要,关系着“为谁培养接班人、培养什么样的接班人、怎么培养接班人”等重大问题。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中再次强调:每个院(系)至少配备 1 至 2 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2017 年云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家高校配齐高校组织员工作人员,建立一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组织员队伍。

        云南省民办高校共计九所,分别是: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云南工商学院。通过文献分析法及个案访谈法分析影响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提高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条件和建议,对促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和组织员队伍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    云南省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现状
        通过对云南省九所民办高校进行调查问卷和个案访谈,目前,九所民办高校均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配备组织员工作队伍,且九所民办高校中一半以上学校均施行每个院系至少配备一名组织员;这些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的人员选拔方式有三种渠道,分别是校内选拔、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校内选拔和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相结合,其中通过校园内部选拔组织员队伍的有四所民办高校,且有两所高校选拔的要求较高,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及以上;有一所民办高校的组织员队伍是全部通过公开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来选拔的,剩余的四所民办高校是通过校内选拔和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招聘渠道组建的组织员队伍。
        九所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的人员类别多元,有的之前从事的岗位是辅导员、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有的是刚毕业的应届生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九所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配备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专职共三所民办高校;专兼结合,以专为主共五所民办高校;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共一所民办高校。九所民办高校均要求组织员是中共党员身份,但对党龄没有要求,学历多数民办高校要求本科以上;对于组织员的工作经历,除一所民办高校要求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外,其余民办高校没有工作经历要求。
二、    云南省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云南省九所民办高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配备了组织员, 建立了一支相对规范的基层党建组织员工作队伍,但组织员队伍仍旧存在一定的 问题。
(一)组织员队伍配备不足。

        组织员队伍配备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数量上来看,只有三所民办高校是专职组织员身份,大多数云南省民办高校的组织员是专兼职结合,且兼职为

主,还存在组织员数量配备不足的现象,因此造成了部分组织员工作身兼数职, 工作任务繁重,无法统筹兼顾;从质量上来看,九所民办高校配备组织员的情况虽然数量上过关了,但是组织员质量还有待提高,组织员业务不熟练。有的人员转岗从事组织员工作,由于专业限制和之前工作思路的影响,对党务工作缺乏经验,少数组织员是应届毕业生,对高校党务工作不熟悉,无法高效的完成基层党建工作。还有的组织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晰、定位不准确,从而导致工作业务不熟练。有的组织员只关注了党员发展的数量,却忽视了党员发展的质量以及后续的教育与培养;有的组织员只是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却忽视了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有的组织员只兼顾了党日活动开展的形式,却忽视了活动
开展对党员的教育意义。
(二)专职不专用。
        高校组织员扮演着党务工作管理员、指导员、协调员、守门员等多种角色。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组织员却是专职不专用,有的组织员兼任辅导员的工作, 甚至是以辅导员的工作为主,组织员的工作为辅;有的组织员是院系团总支书记、院系党总支书记、院系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党委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大多数兼职组织员承担着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工作,精力有限,不能一心一意开展党建工作,甚至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有的兼职组织员工作重心全部放在本职工作上,忽略兼职组织员的工作,只完成组织员相关的基本工作,将党务工作摆在非重要非紧急位置,严重影响了党建工作的质量。这样组织员往往都是身兼数职, 不能统筹兼顾,造成工作的缺位、错位。
(三)组织员管理不规范、培训不到位。

        组织员的管理方面:据调查显示,有的组织员是下沉到学校的二级院系,由二级院系直接管理;有的组织员是隶属于学校的行政部门,由学校职能部门管理; 有的组织员是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双重管理。组织员培训方面:据调查显示,九所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近 5 年来参加国家级培训情况的次数几乎为零,参加省部
级培训情况的次数也仅仅是 1-2 次,大多数组织员参与的培训是自身高校组织的培训,且很多时候是因为工作开展的需要才临时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工作实用技能和解决当前问题,培训缺乏计划性、前瞻性,培训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

(四)组织员作用发挥不明显。

        高校组织员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贯彻落实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及上级党 组织有关指示和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并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顿、培养教育工作,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谈话;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负责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民主评议以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其他任务。然而,通过调查发现,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小,组织员对于工作任务多少、工作范围
多大以及怎样开展工作,如何调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等问题没有通盘考虑,
加上组织员还被安排其他职务的工作,工作缺乏针对性、计划性,日常工作中, 组织员作为“二线教师”,缺乏成就感,一定程度上让组织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组织员队伍建设制度不健全。
        新时代对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提出新要求,但在实际的过程中,许多云南省民办高校未能考虑到学校发展及自身党的建设的实际情况,只是一味的照搬工作条例,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随意性。根据调查发现,云南省九所民办高校中, 大部分高校都没有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组织员培训制度和计划,有的高校未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大部分高校都未对组织员进行专门的定期考核, 都是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在组织员考核与岗位晋升中实行一刀切,干好干坏一个样,很多做出优秀成绩的组织员,也无法得到应有的肯定和认可,缺乏激励机制。在平时的工作中,更是缺少必要的管理、考核、培训。有的高校甚至几年都没有对组织员队伍进行考核和评价,造成了部分组织员工作散漫、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工作能力欠缺。

此外,大多数云南省民办高校没有出台相应的组织员评职政策,没有制定和落实组织员的津贴和奖励政策,也没有落实职务职级晋升要求。
三、    云南省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路径思考

        云南省各民办高校组织员是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员队伍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高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组织员队伍建设,对于深

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加强高校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力量、推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对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云南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组织部、各民办高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提高组织员队伍整体素质,
着力推进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组织员队伍。
(一)选准配强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组织员队伍。

        按照新时代的要求,配置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组织员队伍,要求组织员做到: 首先,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党性原则。民办高校组织员作为高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先锋队,应有坚定的信仰,党性观念较强,作风朴实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政治站位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其次,具有适应新要求、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这就要求高校组织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适应发展潮流,着力提升自身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能制订严格的标准,强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熟悉并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能力;善于调查研究,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各民办高校在选配组织员队伍时,要配齐配备数量充足,且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组织员队伍。选准配强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需要的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在人员选拔上要做到坚持德才兼备和合理配置的原则。组织员选拔工作中,在数量上配齐组织员工作队伍, 保证每个院(系)至少配备 1 至 2 名专职组织员;在质量上配强组织员工作队伍,制定严格的选聘标准,重视选聘对象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业务能力、个人作风,将那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吸纳到组织员队伍。同时根据民办高校实际情况注意专职与兼职组织员的结构设置,侧重专职为主,避免过多
的兼职组织员,注重专职专用。
(二)加强管理,提升组织员业务能力。

        加强管理,提升组织员业务能力,是民办高校党员队伍发展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党建工作提高和创新的保证。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符合组织员队伍实际的管理制度,界定好组织员的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推进组织员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发展。要提高组织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必须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各民办高校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多层次、多元化、有创新、有内涵、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定期对组织员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座谈交流,将线上和线下培训有机结合,研究基层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党务工作经验,保证培训形式多样性。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创新组织员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培训效果,总结经验, 结合学校实际和政策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组织员队伍的业务能力, 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高校党建工作的经验和方法。
        此外,还应加强组织员调查研究能力的培养。针对组织员实际工作的需要, 不断进行总结和交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要求组织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学,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
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强化意识,发挥组织员作用。
        组织员制度自产生以来,在协助发展党员工作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民办高校组织员作为高校党委发展党员的助手,其岗位的特殊性不可替代。组织员自身要找好角色定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一方面要全方位的做好各项党务工作;经常性的跟进学习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认真积极发挥组织员的作用,做好自身职业规划与定位,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进行岗位的深挖和剖析,创新工作能力,加强科研水平,提高自身的职务和职级晋升。
(四)提供保障,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

        高校组织员队伍是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力军,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各民办高校党委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建立和发展好组织员队伍,要在提供保障和建立健全组织员队伍考核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组织员队伍建设方案,从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任职条件、选拔与管理、发展与保障、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内容上健全制度,出

台详细的实施性强的办法,形成选拔—培训—考核—晋升的组织员成长路径,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组织员队伍建设。
        首先,各民办高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配一支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组织员队伍,并强化经费保障。保障专业对口、业务能力扎实的人员作为专职组织员,还可以选择一些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人作为兼职组织员。在选拔中,要充分考虑专业、人数、年龄、工作经验等综合因素,与保障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数量和质量。日常工作中,要强化组织员经费保障,为组织员提供学习、交流、培训的平台和计划,不断提高组织员的业务能力,对于兼职组织员,也应给与津贴,保障工作的积极性。
        其次,各民办高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组织员制度。一方面:各民办高校对于组织员的考核要求细化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和形式,具有可操作性。例如要从组织员作用的发挥、日常管理、党风廉政、工作业绩、党员群众评价等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科学考核,使评价更加具体,明晰;另一方面:要明确组织员的考核管理机构、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组织员是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组织员的职务和职级应实行双线晋升,组织员职称评审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使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和奖惩相对应,将考核结果分出不同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同组织员的任用、绩效工资、职称晋级、奖项评选等与组织员的切身利益的方面相关联。对于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组织员,要及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组织员,要及时进行谈话,指出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法
胜任的组织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总之,加强云南省民办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必须以文件要求为准绳,选准配强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组织员队伍;加强管理,提升组织员业务能力;强化意识,发挥组织员作用;提供保障,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推进建立一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组织员队伍,从而更好的服务各家民办高校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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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20年度校级党建思政工作研究课题,项目名称: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云南民办高校为例。项目编号:2020XDJ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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