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日曼古丽吾斯曼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渭干乡第六幼儿园
摘要:随着国家的发展,教育事业的不断改革,提高素质是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近年来我国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追求。当前,世界各国都采取了各种方式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其中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控。我国在不断加强学前教育标准管理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对学前教育质量监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国尚未建立完善全国学前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制度。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轻量”“盲目的飞跃”的现象,它还列出一些隐患的改进在未来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关键词:学前教育;评价监测体系
引言
学前教育科研在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指导与先导的作用,以科学研究的方式推进学前教育的变革及质量的提升也是世界各国富有特色的一个做法。①为切实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国内愈加重视相关学术研究,以期提升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的发展水平。把握学前教育质量研究的最新进展与未来趋势对于明确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的现实情况,推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回顾已有研究发现,既有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质量观、学前教育质量影响因素、学前教育质量的政策与管理、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估、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路径五个焦点领域。
1推进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构的思考与建议
1.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质量及其监测的价值
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价值是重视学前教育质量及其监测的前提,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接受学前教育比没有接受学前教育,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比接受低质量的学前教育收益更大。同时,也应认识到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在保障和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中的重要性。
1.2明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主体及对象的范畴
在监测主体方面,政府应切实认识到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是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主导责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在质量监测过程中通过不同的路径和制度安排保障家长、教师等多元化监测主体的有效参与。在监测对象方面,应从系统联动论和整体质量观角度出发,一方面应该对宏观层面的政府学前教育主导责任特别是财政投入、管理落实等责任进行监测与问责,为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保障和提升提供必要的外在支持系统;另一方面,鉴于早期教育机构在全国各地大量涌现,尤其是近几年,各式各样的早期教育机构在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数量急剧增长。而当前我国对学前教育机构开展的质量监测在性质上主要为公办幼儿园,在年龄阶段上主要为3-6岁阶段儿童的现实,亟需更新学前教育质量理念,借鉴已建立起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的经验,如新加坡教育部、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所做的评价监测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将不同性质、不同年龄阶段面向学龄前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全部纳入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范畴。
1.3制定科学适宜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标准
尽管“技术理性主义”,即通过制定监测标准来衡量教育质量的做法近年来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
但影响儿童发展关键因素的普遍同质性和国外运用质量标准监测与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都表明以标准来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是可循路径之一。无论从加强学前教育规范性管理的角度,还是从保障全国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落地实施的角度,都需要制定学前教育质量的各项国家标准作为衡量质量的依据。质量监测标准必须以影响儿童发展的关键要素为出发点,同时明确不同要素监测标准制定的强弱框架,所谓强框架的质量评估标准,指各标准条目指向明确、表述清晰,其所建构起来的边界比较明晰。弱框架的质量评估标准表现为标准条目的表述相对更原则化,其所建构起来的边界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伸缩度。对园舍建筑、设施设备、人员规模及资质等结构性质量的监测宜采用强框架指标,建立全国性的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方位监测;而对师幼互动、家园互动等过程性指标的监测则由于其情境性和文化性特征宜采用弱框架指标,通过制定基本原则和列举典型行为表现的方式构筑标准体系,并使用观察、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1.4建立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运行保障机制
在构筑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过程中,国家应建立和完善包括管理、财政投入、支持提升、监测程序等在内的运行保障机制。首先,在管理体制方面,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具有教育质量监测职责的机构,包括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下设的教育督导局,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等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但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前教育管理力量缺乏,同时质量监测和督导问责由于同属教育部门内部,利益的捆绑和管理的交叉容易造成监测或督导工作中出现政策执行的偏差,影响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期望效果。因此,可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解决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教育监测管理部门的行政级别以增强其监测权力的独立性和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其次,国家应建立与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相配套的财政投入制度,或划拨用于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财政性经费,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支持提升机制,予以学前教育机构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方案或人员、技术指导等支持,以发挥质量监测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作用。第三,应明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实施程序,包括监测的时间、步骤、方法等,防止质量监测过程中由于监测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政策执行偏差。
2构建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的设想
学前教育的全面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幼儿园内部的质量监控和外部质量监控两个方面。所谓内部质量监控就是指幼教机构自身要把质量意识贯穿于幼儿培养的全过程,要从教学质量形成的各环节、各方面入手,做好预防、检查、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外部监控则主要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社会、专业监测机构以及学生家长对学前教育质量所进行的监控以及做出的评价。我们应重视外部监控,尤其是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所获得的信息与数据、所做出的评价和结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这是因为监控机构能及时、准确地将收集的数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幼教机构,以便他们能够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地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同时,一些不涉及保密的相关监控信息还应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共传播渠道向社会公布,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结语
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是监测活动发挥监督作用的最终环节,同时也是其发挥促进质量提升作用的起始环节,必须科学地运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将其作为政府政策制定及调整、机构质量提升和家长作出消费选择的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高敬.早期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内涵与评价[J].学前教育研究,2020(7).
[2]沈南山.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学业评价制度分析视角[J].教育科学研究,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