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茂林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中心小学校
摘要:培养学生创新素质是创新性教学的根本宗旨。在创新性教学中,把学生发展的终极目标指向了创新,指向了人的素质的最高层面。而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评价,则是在德育活动过程中对教师教的创新和学生学的创新的一种品德价值判断的方法。因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运用“延迟性评价,以学生为主体,用发展眼光看学生”等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可以不断激活学生的创新活力,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知、情、意、行的整体和谐发展。
关键词:激趣;民主;发展;创新
兴趣是乐学的先导,是创新的动力。实践表明,激发学生学习评价的兴趣,是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创新的有效方法。一般说来,儿童对学习形成本身感到兴趣的学习动机是不稳定的,因为他们一旦对评价过程不感到新鲜有趣,或者在评价中遇到了挫折,就不想学。课堂学习评价是一种形成性评价,其目的在于激励学生的学习,使学生的学习过程逐步成为一种自觉有效、主动持久的学习行为方式。使他们在志趣盎然中以理激情、以境激情、以情激情、以行激情。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创造力,也鞭策了学生,增强其自信心,享受到成功的快乐。
一、运用延迟性评价,激发创新活力
所谓延迟性评价,是指当一个问题提出后,学生便会说出许多答案和设想,当然它们的质量有所差异,此时,教师应认真倾听,不宜过早地对学生的答案作出评价。这是为了使参与讨论的学生尽可能提出自己的有个性的创新性的见解。这样要求教师掌握学生对品德认识发展的“螺旋式”上升,以评价为突破口,让学生在讨论中大胆地散发、求异,以达到唤发学生的创新的活力。但使用这种评价时,会使学生的行为方式得以抑制或停止。所以一定要慎重从事,掌握好火候与分寸。如我在教学《不做危险的事》一课时,设计了这样的问题:“刚上四年级的小张,为了保护公共财产不被大火吞灭,立刻去救火。最后,他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鼓励学生辩论这是危险的行为还是勇敢行为?第一个学生说:“这是勇敢行为,小张为了挽救国家财产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值得学习。”这时,我只是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设作评价。第二个学生持反对意见:“这是危险行为。因为小张年纪还小,不具备救火的能力,这样的做法上不值得提倡。”我追问,遇到这种情形究竟怎样做?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又展开激烈的讨论,有几个学生说出他们独特的可行的办法来。其中有一点意见是非常有创见的:“我们应该用安全的方法去做勇敢的事情。”这一教例告诉我们,学生在讨论交流中,随时随地都会在想法不同中产生创造性思维碰撞,在品德水平互异的碰撞中产生新的发现,使课堂充满创新的活力。假如我当时过早地评价,将会打击发言的或者准备发言的学生的创造积极性,限制了他们对道德品质的更高层次的理解。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延迟性评价,给予学生充分的时空,让他们在各抒已见中激活创新活力,对道德事物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和感受。
二、以学生评价为主体,提升认知水平
《学会生存》中指出:“教师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他们必须集中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与学生互相影响、讨论、了解、鼓舞……如果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按照这个样子发展,它就不是真心民主教育。”创新素质教育强调课堂教学中发展学生的主体性的准则,则是学生在学习中是否拥有主动权,尤其是发言权,换言之就是评价权。
因此,教师应尊重和信任学生,坚持以学生评价为主,让其自觉、积极地参与教学过程和评价过程。使课堂学习评价成为激活课堂、提升学生对各种道德事物的认知水平。以学生评价为主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创设民主平等氛围,打破评价束缚
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尊重人格,尊重差异,思想自由,个性解放,自我发展。从儿童性格的理智特征的发展上看,小学儿童是从感知的冲动性转向思考性,从想象的狭窄性转向广阔性,从思维的依赖性和被动性转向创新性和主动性。所以,教师有权评价学生的学习,学生也应有权评价自己的学习和同学的学习,还可以评价教师的教学,评价教材,从而让学生打破评价的束缚,敢于挑战权威,塑造创新人格,增强学习的创新意识。因此,教师要努力创设民主、平等的氛围,让学生大胆地行使评价的权利。如评价学生时,可以通过个人自评,同桌互评,小组评议等自评方式,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使他们的认知、情感、行为处于主动、积极、求新的状态中。评价教师时,也可以让学生告诉教师你应该教些什么,应该怎么样教好。所谓“教学相长”,在这样的民主平等的氛围下,学者更轻松愉悦地学习;教者接纳学生的新信息改进教学,发展成为“双赢”局面。
2、提供学习评价机会,促进人人参与。
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面向全体,使每个学生在各自的基础上都有参与活动,得到发展、创新的机会。因此,在学习评价中,我们要为学生提供评价的机会,对同一内容的学习,不但要尽可能地让多位学生评价,还要允许一位同学作多次评价,直到他们满意为止。同时,还要努力拓展评价的时空,除学生自评外,还可通过同桌、小组、全班的互评,甚至可以自由找对子互评,使每个学生在评价活动中,都有一次或不止一次的机会。这样,学生们对自己和别人的意见进行比较、辨析,让他们在互动评价中,自我感知,领悟课文的观点,在求真求知中获得成功的喜悦。
三、用发展眼光看学生,培养创新人才
在教学中,我们要用发展眼光看待学生,尤其对于那些品德有缺陷的孩子,评价要“货真价实”,易于形成良好的品德。比如我在教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课,这是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鼓励学生想想:我们为了什么而读书的?有位学生说:“我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才读书的。”显然,这学生的学习目的还比较模糊。而我进一步引导他:A、“我真为你父母有这样孝顺的孩子而骄傲,但你想想,父母送你读书仅仅是为了报答他们吗?为什么?”B、“我们伟大的祖国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你们作为未来的栋梁,应该为什么而读书?”最后该学生认识到是为了振兴中华而读书。所以在教学中,既不能夸大其辞,又不能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全国特级教师贾志敏老师对学生的评价就很别出心裁,如:“这位男同学,你的悟性真高!我也为聪明的你而骄傲!”当学生读错时:“慢慢来,继续跟我念,贾老师相信你行!”有位学者也曾说过:“从本质上说,每个学生都是人才,都有极大的潜能,就看你如何挖掘和培养。永远不要对学生说‘你不行’,永远不要挫伤他的自信心,永远不要让他产生失败感,即便在他遭遇挫折的时候。”只有这样,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孩子,运用恰当的激励性语言评价学生,才能及时、准确地处理好来自学生的各种学习信息,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欲望。
总之,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必须重视学生的知、情、意、行的整体发展,强调以学习实践为重点,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科学运用多种评价手段,使学生学会在实践中反馈和总结,在总结中探索和创新,并着力于帮助学生发展评价能力,有效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