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法治课教学案例的合规性

发表时间:2021/7/14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10期   作者: 彭显同
[导读]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治案例是最常用的。可是经调查发现
        彭显同
        萧山区万向初级中学   311215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治案例是最常用的。可是经调查发现,很多老师在使用案例过程忽视了法治案例的合规性,甚至是在一些比较上档次的公开课或优质课评比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一、法治教学案例的合规性
法治教学案例的合规性是由法治内容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这首先表现在法治案例本身的法律严谨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法律知识的特点是自成体系,环环相扣,在语言表述,逻辑结构等方面都非常严谨,其严谨性是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规范的重要体现之一。而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又是落实核心素养内容之一,故法治教学中的案例,必须合规。
        二、法治教学案例不合规性的表现
        1.法律的不合规性。我们很多教师在使用法治案例时,从案例的选择到案例的使用,很少会去考虑案例本身的法律合规性。既然是法治案例,为了法治的严谨性,都有其固定的规范约束。如:案例本身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假是否确切?是否符合隐私保护规定?有些案例甚至直接来自报纸、杂志、传记文学的内容和名人的文集、选集,缺乏专业性的审查和研究……
        2.学生认知的不合规性。对于初中学生来说,他们的认知水平有其一定的限度,认知圈子有一定的范围,而我们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在案例选择和使用中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的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太肤浅,讨论分析的意义不大;有的案例所涉及的又太深奥,学生讨论分析又无从下手;有的案例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距离学生“太遥远”,学生无从感知……如果把这样的案例应用于教学,就很难保证它的科学性及与教材联系的紧密性,很难达到教学目的,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3.学生心理的不合规性。很多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更多考虑的是这个案例与教学内容的配套性,很少会去考虑学生的心理接受性,譬如学生对法治案例的喜好度和承受度就是其中之一。有的案例所讲的问题与实际情况联系得不够密切,难以激起学生的兴趣;有些案例可以从多角度思考,很难保证结论的单一性,甚至会出现负面效应。
法治案例使用的合规性,无疑是法治课教学中应当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法治教学案例合规性的建议
1、“身正为范”——法治案例本身要合规
        (1)法治案例的来源合规。我们所使用的法治案例一般来源于哪里?途径很多,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借鉴”,这是否合规呢?值得打个问号。甚至在有些公开课上看到有些教师呈现出来的案例材料还带有“未经允许,转载违法”字样的水印,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吧,学生会不会这样想呢?还有就是教材本身的案例,是否也是个很好的选择呢?与以往的法治教材相比,现行教材中的案例明显增多,渲染力度更强,文中有画,画中有文,与教材浑然一体,相互印证。而且法治课案例,不仅占的篇幅较大,所含“知”、“情”、“意”、“行”的信息量也更多,且都是经过许多专家多次论证、多次修改而成,其科学性自是不用多说,何苦舍近求远呢?
(2)法治案例的真性合规。“假做真时真亦假”。首先案例本身必须真实,案例是否真实以及假设的情境都会或多或少、或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法治教育教学的效果,这是每个老师都知道的大道理。可我们所使用的法治案例都是真实的吗?为了教学的需要,编造案例、假设案例,估计很多老师都这么做过。“假设的”多了,学生也就不相信了。其二,案例人物姓名的真实性。案例人物姓名的使用,不管是课本的教材案例也好,还是教师选择的案例也好,人物姓名往往是“小王、小张、小明、李某某……”之类,这样的姓名见得多了,估计老师自己都不相信,如何能让学生信服呢。
        (3)法治案例的隐私合规。

用真姓名会涉及到隐私保护问题,所以很多案例都是采用的“假姓名”,其负面效应就是给学生的感觉就像是假的。如何既符合隐私的合规性,又提高其真实性呢?这是个二难选择。对于符合法律规定能公开姓名的我们尽量做到“真姓名”,出于隐私保护不能公开真姓名的可以仿照媒体报道中的直接标注“因隐私政策,化名”,相信学生也能理解的。
        (4)法治案例的呈现合规。法治案例因其法治属性,其呈现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要求。可是我们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在案例呈现时显得很随性,最常见的就是某个内容需要某个案例,我们就呈现出来了。估计很少有老师会去思考,这样合规吗?如何呈现法治案例,我们可以借鉴法庭审判的一些程序和方法,一定程度上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格式去实现,效度定会大大增加。
2、“因材施教”——法治案例使用要合规
        不同的法治案例其用途也不一样,我们要根据不同案例的特点用在不同的教学环节,因其材,用其长。
        (1)案例导入要激趣。教学心理学家认为:在几十分钟的授课时间中,开头十分钟的效果是最佳的。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在上课伊始就巧用案例,创设情景,提出问题,能有效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心求通而未得,产生期待心理,处于爱听乐听的最佳心理状态。这样的开头,能给学生造成悬念,激发求知兴趣,使学生迅速进入学习状态。以案例导入,起到致趣、动情、引思的作用,这样的案例使用打的是“短平快”,用其“引”和“疑”。
        (2)案例例证要充分。教师在讲授教学内容的教程中,为了释义、解疑、说理,引用有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以求获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方法。运用法治案例例证的原则要直接,逻辑清晰,证据链完整,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道理具体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使学生明白道理,提高认识。这就需要案例充分、直接,逻辑清晰,例证无疑。
        (3)案例讨论要有效。结合案例,针对教学的难点和学生的疑点提出恰当的议题,通过同学之间及师生之间的共同讨论,以获得正确认识。采用案例讨论法,教师选用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思维活动的案例,在讨论中要进行必要的诱导和点拨,扮演好导演、配角、评论员等多种角色,引导学生合规讨论,得出正确的结论,辨明观点,提升认识。出于此止目的,案例中要有矛盾冲突和疑难点设置,甚至是二难选择,不辩不明,不论不清。
        3、“精雕细琢”——法治案例处理要合规
法治案例在组织和表征知识时显得有些欠缺,事物具体但知识不够精确。就有必要对法治案例进行再加工,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
(1)案例链条有逻辑。正如同法律案例链条必须完整,逻辑必须严密。而案例往往是单个的,相互之间以及与教之内容之间很少存在那么直接的逻辑联系,即使有这种联系,学生也不一定有这种直觉感悟。这就需要我们加工处理,用超链接、图示、思维导图等方式标注内在逻辑关系,让学生辨析这些案例或图片之间的深层内涵和内在逻辑关系时,能顺理成章地建构体系,对教材作整体或部分意义上的综合把握。
        (2)案例展示有程序。法治课每一课都有案例,这些案例有的直接突出教学要求内容。展示方法很多,哪种更合规,更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因法治案例的特殊性,譬如模仿“法庭程序”来展示案例,单从形式上来或许其震撼效果就会不一样。
        (3)案例宽度有拓展。有些案例,仅从表面来看无法达到教材要求的,这就需要拓展介绍一些有关知识,增强其深刻性、理解性,增强与教学内容的紧密性。
实践证明,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多注重法治教学案例的合规性,一定会大大增强其信度,提升其效度。
参考文献
1.王明泉“道德与法治课培育学生法治意识的合规律性研究”2020年浙江省教研课题
2.喻春花、谯婷 “优选教学案例 筑牢法治基石”《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0年
3.鲍琼花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案例的选择呈现及问题设计 《新课程》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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