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心理问题人员管理的着力点

发表时间:2021/7/14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10期   作者: 袁慧
[导读] 军队心理问题人员的管理是心理工作的重中之 重
        袁慧
        武警指挥学院 300250
【摘要】军队心理问题人员的管理是心理工作的重中之 重,也是基层部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从建立健全档案、着眼末端落实、完善科学制度三个方面,对心理问题人员管理中应把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基层部队; 心理问题人员;心理管理
        抓好心理服务工作,是改进和创新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对基层心理问题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管控,及时排除管理隐患,对于提高部队科学管理效能至关重要。
        一、建立健全档案是做好心理问题人员管理工作的前提
        (一)科学施测,确保测查结果真实准确
        新兵入伍心理筛查的目的是防止具有心理或精神障碍的应征青年进入部队;淘汰智力水平低、人格不健全的应征者;选拔情绪稳定,有吃苦耐劳精神,适应能力强,热爱国防事业的优秀人才成为部队的成员。因此我们在高度重视心理测试和回访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把有心理问题的人员筛查出来,把好兵源质量关。一是心理测试的组织者,一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选取信度、效度好的测试量表,进一步提高心理测试的科学性;二是心理测试的组织者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不因人为的或外在的因素而影响测试的结果;三是心理回访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掌握一定的心理咨询技巧和诊断标准,并在回访中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心理指数偏高人员的筛查和保密工作,确保测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档案使用效能
        新训阶段,我们将为每一名战士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但由于基层部队心理专业人才的匮乏,使得基层领导者对心理档案的利用率不高,大多数心理档案建立以后都作为一种资料保存,同时由于心理知识宣传不到位,使得大多数官兵对心理指数偏高人员的认识存有偏差。因此要及时制定心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以确保心理档案建立以后的长效机制。一是要有计划的培训心理专业人员,并安排其定期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工作指导;二是利用基层主官任职培训时,适当加入对心理知识的教育和对心理档案利用的学习;三是对于心理指数偏高的人员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发展和恢复的良好氛围,安排适合的工作;四是心理专业人员要对心理指数偏高人员进行定期跟踪回访,针对性的指导咨询。这样经过专业心理人员的循环工作,不仅可以更大地发挥心理健康档案的作用,还可以使心理健康档案不断得到补充、完善,使领导对所属官兵的心理状态有一个动态地了解和把握,做到对心理问题的早诊断、早发现、早介入,以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档案是做好心理问题人员管理工作的关键
        心理问题的内隐性、顽固性,决定了其管理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从日常生活中细微而又重要的某些方面逐步引导其改进行为方式。因此,必须建立基层管理者、心理医生、家庭成员三种力量联动的机制,才能确保管理措施末端落实有效,提高管理效能。
        (一)遵循身心发展规律,进行积极管理
        基层心理问题人员应对工作和生活压力的能力略低于常人,许多基层管理者为避免给其造成不良刺激,通常将其调整到相对轻松的岗位,甚至不安排具体任务。这种消极的管理方法并不能使这类人员形成正确有效的应对模式,反而造成不良心理暗示,增加心理压力。针对基层心理问题人员的具体情况调整管理方式和工作压力是必要的,但不应一味迁就,要通过积极管理引导其缓解不良情绪,提高自我评价。鼓励他们坚持一日生活制度并承担应有责任、及时提供方法指导,把外在的约束管控转化为内在的自我教育,加强其行为、情绪的自控能力。


        (二)提供社会支持系统,营造和谐氛围
        社会支持是指来自社会各方面包括父母、亲人、朋友等给予个体的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系统,它包括情感支持、物质支持和信任支持。对基层心理问题人员来说,社会支持主要来自集体和家庭。在基层管理中,建立一个稳定、持久的社会支持系统,真正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关心、爱护心理问题人员,给予充分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将家人纳入管理工作中,积极争取官兵家庭一道做好减负、减压工作;将基层心理问题人员的心理疏导与管理教育紧密结合,提高感知和运用社会支持的能力,对其心理健康水平的维护和促进至关重要。
        三、完善科学制度是做好心理问题人员管理工作的保障
        当前,基层心理问题人员管理工作存在的“落实难、管理难、处理难、移交难”,已成为困扰部队建设、影响部队战斗力提高的“老大难”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依照法规制度,完善制度落实,使基层心理问题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完善分析预测制度
        关注心理问题人员是心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管理难度较大。如果工作不到位,就可能严重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诸如有的心理问题人员自杀前有明显悲观绝望的言行和表现,甚至写了遗书,但少数基层干部未能及时发现;有的重心理测查,轻科学分析;还有的对心理指数偏高的人员,没有重点关注,更没有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重视和完善分析预测制度。要结合官兵服役期不同阶段的特点、任务转换、重要时机、季节变换等, 定期召开心理工作形势分析会,对官兵心理状态、心理倾向进行准确评估和预测,分析原因、探寻对策,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结合心理测查搞好分析,对测查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结合敏感时期可能产生的心理问题,专门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干预预案。
        (二)完善监控报告制度
        心理监控制度可以随时掌握官兵心理变化和发展趋势。基层管理者一旦发现官兵有严重心理问题征兆,应按规定逐级报告,遇有紧急状况可越级请示,及时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当前,很多基层单位虽然建立了心理档案,但都没有同官兵的调动、升迁、岗位变动等动态伴随,没有发挥心理档案的作用,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可结合实际需求,建立心理档案管理移交制度,将官兵心理档案随人事档案一起存档、移交,与官兵的单位变换和岗位变化进行挂钩,充分发挥心理档案的长效跟踪服务作用。
        (三)完善评残安置制度
        目前,对心理问题人员的评残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且评残人员范围局限,各种矛盾较为突出,使得评残工作难度加大。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拓宽评残人员范畴,对经过鉴定达到病残等级的军官和中级以上军士给予评残,以解决实际困难;当前基层心理问题人员最大的顾虑就是移交到地方后的医疗、收入、工作安排等切身利益问题,所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伤病残军人相应的优抚和补助标准,增加地方接收安置标准经费和部队伤病残移交经费;针对心理问题人员移交难的实际,着眼军人职业特点,可以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军人保险体系,通过立法对伤残军人退役移交工作进行法律规范,把政治任务转换为法定责任。
        心理问题人员的管理是个动态发展过程,对部队提出了新挑战。为此,既要着眼末端抓落实,确保制度在管理工作中落地生根,又要依据实际情况抓落实,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使管理者在处理问题时有法可依,持续增强心理问题人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于家洋,王海生,军队基层心理服务工作理论与实践,白山出版社,2013.6
        [2]林汉,基层警官心理管理研究[J],文存阅刊, 2018,(02):205-206
         [3]李天龙,徐立丽,胡婷婷,大数据时代军事人员的培养与管理[J],办公自动化, 2021,(08):17-19
作者简历:袁慧,1977年11月14日,女,汉族,研究生,籍贯:河北辛集,现任教于武警指挥学院政治工作系军事心理学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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