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交换理论视阈下当代社会人际交往问题分析

发表时间:2021/7/14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12期   作者:倪珊珊
[导读] 社会交换理论以酬赏的取得与成本的付出诠释个体的社会人际交往
        倪珊珊
        东北石油大学   163711
        摘要:社会交换理论以酬赏的取得与成本的付出诠释个体的社会人际交往,社会个体在社会互动中缔结的关系被视作交换关系。现时社会语境之下,随着社会的流动以及时空的压缩,社会交换理论契合社会人际交往的新态势,然则在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之中同时存在与之相符的问题,是以嵌入社会交换理论探析人际交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理性原则。
        关键词:社会交换;人际交往; 社会互动
一、 社会交换理论
        社会交换的著述可溯源至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书中区分社会交换和经济交换。社会交换理论借以经济学的投入与产出关系视角探析社会行为,
研究注重点是社会交往中的交换现象。其将人的(部分)行为视作交换,人们即时记实人际关系中获得的酬赏(报酬)与付出的成本(代价)。酬赏是指个体从人际交换中获得的任何有价值的物质,如被爱的感觉、得到经济的援助等。事物对人是否具有酬赏作用因人而异。而社会交换的成本是指与他人交换过程中的付出或产生的付性结果,如社会交换需要时间、精力,有时还伴随着冲突和责任等,这些成本是与他人交往时必要付出的。然而社会交换总体上看重从该人际关系中获得的整体结果的有利(酬赏多于成本)与不利(成本多于酬赏),用公式可以表示为:“交换的总体结果=获得的酬赏—付出的成本”。
二、当代社会交往存在的问题
        任何人际关系,其本质上就是交换关系。现代社会俨然是区别于稳定式的
流动社会,社会流动模糊了空间边界、行政边界。加之互联网时代与数字经济打破时间限制,个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呈现繁多的态势。不可避免的,社会人际交往出现与之相符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则可透过社会交换理论予以探析。
(一)关系失衡
        人际关系体系处于有恒的平衡状态,我们即可称之为均衡,当这个体系中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持常态,均衡就能保持下来,而相互交往的程度势必影响到均衡与否的状态。 而今社会相互交往程度以价值交换为量度,稳定的人际交往关系要求保持价值相互交换的平衡性。当一方较于另一方价值期望降低,双方形成不对等关系,根据人际关系的“跷板定律”,跷板一方价值一旦失去,双方的交往关系即刻失衡,随之瓦解。
(二)地位屈从
        布劳描述的交换过程大致经历“吸引——竞争——分化——整合”四个阶段。社会交换始于“社会吸引”,即行动者各方所需社会资源相契合且有意愿置换。这种社会吸引不断引使人们建立稳定化的社会人际交往纽带,而人们进行社会交换的驱动力则是增进吸引而获取酬赏(报酬),因而进入第二阶段——“竞争”。社会交换最初竞争的是时间,转而争取肯定的评价、社会支援、尊重和服从。
        随着竞争之中社会交换活动的进行,源于个人之间提供报酬的能力不同,开始出现社会地位的分化:一个有吸引力的人一定是能提供其他人不能提供的报酬,围绕这种稀缺报酬形成两个阶层,即处于被尊敬地位的、提供报酬的阶层和表示尊敬的、接受报酬的阶层。
(三) 交往博弈
社会交换是社会互动的诱因,同时社会交换也为社会互动提供持续机制。从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理解,交往互动无非是予求物质报酬亦或是非物质报酬。由诸多交换的相对关系而形成的共有社会关系网,可以预见的,在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中将进行多次博弈。就上述社会交换理论的观点而言,个体试图获取他人的肯定性情感、尊敬、赞同,让渡权力并表示屈从,这个交换过程额外地致使权力的重构。一方因过于追求他方认同在未察觉的状态下处于下位,一味的妥协与退让并不断地丧失话语权。
(四)交往依赖
        社会交换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扩展了的博弈矩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选择某一行为的后果会受到另一方行为的影响。因而,选择某一行为带来的回报大小,部分是由内在因素决定的,部分是由外在因素决定的。由于一方行为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另一方的行为,关系各方就会关心自己影响对方行为亦或是在对方身上施展权势的能力。
三、社会交往的理性原则
        藉此社会交换理论的视阙,当下社会人际交往的诸多问题均可得到合理的
诠释。

即使社会交往是一种交换关系,并在交换过程之中呈现出相互权衡、相互博弈、相互制约、相互依附的状态,然则在社会交往中仍需遵循理性原则。
(一)建立信任机制
        布劳认为:社会交换要求相信别人会回报,因此初始的问题就是证明自己
值得信赖,信任机制是社会交换发生的必要条件。要提升社会交换过程中自我的价值,寻求自我价值的认同感。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个体价值是社会吸引的起始点。在社会互动的过程之中,个体价值总是处在不断的评判与衡量之下。最终决定人际交往的质与量是社会个体自身存在的价值,换言之,是个体所能提供的酬赏。是以要进行社会交往的自我分析与重构来建立初步信任机制——价值。提升自我价值以提升社会价值,匹配双方的认知价值,获得双方对等的认知从而获得稳定的人际交往。
(二)遵循公平互惠原则
        社会交换要受社会规范的制约。影响社会交换的最基本的社会规范是互惠与公平。互惠是指一旦发生社会交换,受惠一方就必须承担和履行回报义务。在不同交往机制的作用下,社会成员在参与范围、程度、形式和内容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同人际交往关系形成的互惠行为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利益互惠和情感互惠两个方面。基于交换关系建构的社会互动,当持续的互动建立紧密的联系、弱关系变为强关系,将双方关系实现利益化,利益互惠就成为可能。日裔美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指出,只有当交往双方建立了“朋友”这样一种关系时,互惠才能成为现实。即某种情感的关联方均同时担当了付出与受益的角色,付出不是手段,受益也非目的。成员之间基于网络人际交往产生的感情是虚拟社群内互惠的基础。互惠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是隐藏在这些形式背后的是关心、爱心、同情、感动、感激等情感上的因素。
(三)遵守道德契约精神
        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交换的关系。社会交往的关系在形式上表现为契约与非契约的交往,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中并从中衍生出来的契约关系和内在原则。它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需要个人对社会的承诺。契约精神是现代法治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基本特征,既是古老的道德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精神的要求。对于个体而言,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不断培养契约精神是一个理性人不断成长的标志。以契约精神为基础建立的社群中,社会互动处于相对平等的关系之下,不会因身份地位的差异而逾越。遵守社会人际交往的契约精神,就是互相在交换的过程中减少逐利行为,强化个体自身的道德修养与道德自觉。
(四)强化交往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是镶嵌于特定的社会人际交往关系的社会心理现象,社会交换的过程之中要强化责任意识以修正个体间的社会互动关系。责任源于交往信任的追求,随着社会吸引而形成既定的交往关系,交往双方给予相互信任的期待。总观个体在进行社会交往的几个阶段里,酬赏和成本不是固定不变的,逐利行为在不同的社会交往关系中存有不同的显示。社会交往过程中,要形成交互的良性责任导向,避免因权力分化而致使一方沦为权力的被支配者,亦或是不自觉地陷入到博弈陷阱之中。强化交往责任意识有助于人们正视酬赏的获取与成本的付出,而不是一味的做出与正常社会人际交往背道而驰的、利益倾向最大化的诸多行为,成为“经济理性人”。
(五)正视交往评价作用
        社会交往过程中,在交换的本质下过于依赖他人的评价而忽视自我价值的认同,容易导致“社会惰化”以及“去个性化”。要正视交往评价的作用,避免因其交换中个体向他人或社会集合趋同,丧失个体意识和理性评价会,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我观察和自我评价的意识,与此同时正视社会评价。互联网时代,网络社会中关于人的映像成为压缩的副产品,人们置身于被评价之中从而过分关注自我价值,寻求虚化而迷惘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不能将互动脱离独立位置。一旦脱嵌于互联网的景观的互换之中,随之而来的则是人们失去依赖而产生的的剥离感与孤独感。
四、结语
        根据社会交换理论的观点,社会交往关系是一种交换的关系,是人们之间
的所有接触依赖于给予和回报等值这一模式。综上结合社会交换理论分析,现代人的社会人际交往已然演变成定向投放行为:为取而予。并在此过程之中出现交往失衡、地位屈从、交往博弈、交往依赖等待解决的问题。现时社会人际交往已然区别于前世代,社会人际交往不再是固化的、稳定的。个体之间需要建立信任机制、遵循公平互惠原则、遵守道德契约精神、强化交往责任意识、正视交往评价作用,以望进行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修正个人逐利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王丹阳,王楷博,罗其勇.社会交换理论的讨论[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22):119.
[2]陈敏. 社会交换论视角下微信对家庭代际关系的影响[D].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
[3]王文韬,张俊婷,李晶,张震,杨敏.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学术社交网络用户知识贡献博弈分析及启示[J].现代情报,2020,40(05):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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