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巧 董文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方式。当前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存在存在农产品电商消费机制缺位、电商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结构性过剩短缺、扶贫对象参与技能欠缺等方面的问题。破解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难题,需要探索构建电商消费扶贫动力机制、优化农产品结构与种类、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数字赋能农民等策略推进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 电商扶贫 消费扶贫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发展所面临的共性难题之一,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脱贫任务严峻。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一直致力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脱贫攻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拓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2014 年国务院扶贫办提出了消费扶贫的理念,并于 2016年11月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的主要任务。2019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消费扶贫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5部门,发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2020 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28 个部门联合开展消费扶贫,制定《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 年行动方案》,持续释放消费扶贫政策红利。在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下,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2020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宣布贫困县全部摘帽,但官网发文《贫困县全部宣布脱贫摘帽,并不意味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基于此,我们认为,贫困地区仍需保持谨慎,巩固脱贫成果。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即是巩固脱贫成果的方式之一。
一、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耦合机理
电商扶贫是我国互联网时代扶贫方式的一种创新,可用“互联网+ 扶贫”来表示,从2011年起,国内众多学者开始关注电商扶贫的研究与实践。所谓电商扶贫,根据目前学界界定,其内涵就是将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中,作用于扶贫对象,通过运用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品牌建设,进而带动就业和创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减贫、脱贫目的的一种实践活动。[[[] 魏延安.我国电商扶贫回顾与展望[J].农业网络信息,2017(09):16-22.]]消费扶贫是通过购买贫困地区或贫困对象产品,扩大商品流通。电商消费扶贫是一个耦合概念,囊括了电商扶贫和消费扶贫,是以电商为平台,消费为途径,扶贫为目的的组合拳,是实现数字化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创新。产品电商扶贫和消费扶贫耦合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户参与市场难、融入市场难的问题,让农产品在“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实现更加畅通的流动,加快农村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农民的脱贫增收。这种模式能使贫困对象尽可能增加收益的机理在于:一是互联网环境下电商可以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的信息鸿沟与孤岛效应。提高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买卖灵活性的同时,有助于生产者吸收消费者需求等信息,获得供求匹配效益。二是当今城镇消费者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稳步增长。采用互联网营销渠道,实现与多元化需求的消费者保障,农产品精准产供销结合。
二、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现实问题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高度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农村电商也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总体上仍处于不成熟、待提高的发展转型阶段。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农村电商消费扶贫面临的困境比经济发达地区要严峻得多,具体而言,存在农产品电商消费机制缺位、电商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结构性过剩短缺、扶贫对象参与技能欠缺等方面的问题。
(一)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机制缺位
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部分贫困地区的政府思想上认为电商消费扶贫重要,但缺乏对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进行顶层设计。存在光喊口号、举大旗,政策不落地,或者未对属地农产品电商消费开展调研,发布的相关措施没有结合当地实情导致政策看似有但却无的尴尬局面。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出台有效的政策支持,如没有出台有效的融资补贴政策。众所周知,推动农产品电商消费需要获得充裕的资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争取银行支持。但实际上,贫困地区的银行基本上为四大行,这些银行的融资门槛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较高,因此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的资金供给面临现实拦路虎——流动资金不足。资金的缺位直接制约了农产品电商发展的规模。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业对于电商扶贫的价值认识不足,认为空有噱头,难以成器,因此存在不相干、不实干、不会干的情形,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相应监管措施或者保障措施不到位。
(二)电商基础设施滞后
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是制约因素之一,表现为交通设施建设不足,信息传播方式落后、电商物流服务网点缺乏,仓储物流设施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针对农业信息的发布,依然主要靠开会、发资料、办培训班、广播等方式予以传播。[[[] 李秋燕.“精准扶贫”战略下的农产品电商发展策略[J].中国商论,2019(23):6-8.]]这种传播方式无法满足农产品电商发展的需求,容易造成农户在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中处于被动、弱势和落后的地位,难以真正解决农户水产品过剩或者短缺的问题。传统的酒香不怕巷子深,在快速发展的电商面前,既有其合理之处也有不利之处。优质农产品的确符合市场需求,若无发达的网络宣传和快速便捷的流通渠道,交易受限,经济效益也将大打折扣。而且,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务服务商和物流服务商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需要,对网络商户的收费较高。电商成本增加,导致农产品定价偏高消费者难以接受或是农民收益减少脱贫缓慢。
(三)农产品结构性过剩与短缺
当前,贫困地区农产品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主要呈现“六多六少”特征。[[[] 郭君平,曲颂. 消费扶贫须以优质优价农产品为保障[N]. 中国城乡金报,2020-05-27(B03).
]]初级农产品、一般性农产品、同质化农产品、无牌农产品、非标准化农产品多,高级农产品、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标准化农产品少。所产非所需,产需不对称。与此同时,农产品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和工艺流程, 难以保证流入市场的农产品符合市场和消费者雪球,这些均成为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掣肘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唯有遵循“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原则,改善产品品质和结构才能在市场上居于有利地位。
(四)扶贫对象参与技能欠缺
扶贫对象参与能力欠缺表现在农产品培育专业知识和电商营销知识两方面。农产品培育和加工往往遵循过去的经验,呈现粗放的发展样态,未能根据当下的产品需求进行改进和优化,数量和质量的提升陷入“经验泥潭”。另外,电商消费扶贫的载体在于电商促进消费,电商平台的使用和营销是这一活动发生的必然要求。贫困农户由于文化知识不足,信息获取渠道欠缺,较难习得电脑操作技能,大部分农产品仍然停留在自产自足或就近销售,外销受限,直接制约了营销效果。即使进入电商流通的链条中,由于品牌意识和营销意识不突出,既缺乏营销理念和推广运营经验,也缺乏对农产品特色的凝练和品牌化包装设计,无法实现农产品高附加值销售。而且,部分农民的小农思想意识仍然严重,既不相信也不愿意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技术,更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尤其是金钱用于技术的培训和经验的学习,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商消费扶贫模式推广和运用。
三、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提升策略
(一)构建电商消费扶贫动力机制
建立明晰的权益保护制度,明确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耦合主体在农产品扶贫活动中的权责、收益率。供销社建立完善多方协作,联手共赢机制,提升贫困耦合主体的参与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保障每一个参与主体都能从农产品扶贫获利,创造共同富裕。尤其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促进农产品电商积极融入国家扶贫政策,并借助国家政策之力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实现参与主体之间携手共进,报团取暖。尤其在电商消费扶贫初期,政府推动、合作社主动参与,多部门协调、多主题合作,构建良好电商生态,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培育更多优质项目、打造更多优质队伍,才能促进电商消费扶贫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农产品结构与种类
市场是产品优劣的试金石。当前农产品生产供应遍布全国,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都有农产品生产供应。贫困地区如何在强烈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除了政策扶持以外,贫困地区也应有所作为,主动出击。贫困地区农产品要占有市场,必须满足消费者需求。高级农产品、优质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标准化农产品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尤其在当下,人们的饮食消费需求已经进入了追求品质、健康、生态转化,贫困农村地区需树立质量观念,改变以往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形式,扩大生产和包装方式,把生产过程做到精细化管理,生产精益求精的高质量农产品,迎合消费者消费偏好,尊重消费者的选择,增加竞争力。也要在发展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的过程中,致力于农产品电商销售标准建设,充分挖掘地方特色,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三)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
电商基础设施是开展电商消费扶贫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的缺乏直接影响扶贫的成效。一是加强网络设施建设。政府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对贫困户采购网络设备提供专用优惠,降低网络运营资费,人人办得起网络,用得起网络。二是培育电商服务商。政府需要建立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培养诸如浙江遂网公司等本地电商服务体系,优化整合物流平台,以数量优势,扩大贫困户、合作社议价空间,减少发货运输成本。鉴于部分电商可能在店铺设计、商品拍摄、法律维权等方面的需求,政府可以鼓励、培育电商第三方服务机构,优化电商生态。
(四)数字赋能农民
从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到推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电商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消费扶贫需要数字赋能农民。数字如何赋能农民?我们认为,供销社应调研基层合作社数字化技能和培训现状,摸清实际培训需求,丰富完善培训内容。为保障培训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可以联合社属地方高职院校开展农民数字化专项培训,创新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专业化电子商务培训,帮助农民摆脱电商营销桎梏。同时,通过考核等激励措施鼓励参加培训的农民将培训结果应用到农产品电商消费发展的实际中,实现成果向实际经济效益的转化。
参考文献
基金项目:浙江省农产品与电商消费扶贫耦合机制构建——基于供销社参与的视角(20SSY28,浙江省供销社课题)
结构性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培训模式的实证研究(ZJCV2021D17,浙江省中华职教社项目)
作者简介:
祝巧(1989-),女,江西上饶人,助理研究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研究。
董文萍(1990-),女,河南信阳人,实习研究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联系人:董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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