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研究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36卷第8期   作者:戴伟宏 朱琼宇 高欣洁
[导读] 本文首先围绕技工院校人才教育改革概述了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然后分析相应的实施策略,
        戴伟宏  朱琼宇  高欣洁
        台州技师学院(筹)   浙江台州   318000
        摘要:本文首先围绕技工院校人才教育改革概述了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然后分析相应的实施策略,指出技工院校有必要深化开展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挖掘更多优质导师,形成完善的“双师型”师资结构,组建名师专家工作室,引导教师学生的关系形成新型“师徒”关系,为开展实践教学打下师资力量基础。
        关键词: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适应“工匠型”人才培养改革的新型教育模式,其吸收了德国“双元制”教育理念的优势和特色,适用于我国的职业教育国情,极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岗位“适配型”人才短缺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技工院校及企业资源的互补共享。
一、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概述
        在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早就提出了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理念,即专兼职教师结构要合理,专职教师要具备更强的实践教学能力。校企双师联合培养机制下,兼职导师可直接从企业中选拔,让兼职导师的聘任更加便捷化。而在此背景下,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学徒制也可以实现校企双师“带徒”,在学校内部,专职教师注重理实结合、工学交替,在学校外部,兼职导师注重实践指导、能力提升。
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策略
(一)创新双师联合培养理论及实践机制
        技工院校应用企业新型学徒制需要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基于国家相关政策来创新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理论及实践机制,对现有的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进行重构,与各专业的所有合作院校采用全新的沟通方式,实现规范化的合作,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标。首先,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企业需要认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机制,并与学校签订全新的合作协议,其中规定企业提供兼职导师、与学校合作带徒为企业应履行的合作义务。其次,完善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理论研究,明确联合培养的目标、内容、项目及意义等。最后,完善校企双师联合培养实践机制,明确联合培养的流程、方式,如小组划分、专项技能教育、在岗带徒等。
(二)完善兼职导师准入及双重身份管理制度
        技工院校在吸纳企业兼职导师时,也需要完善兼职导师准入制度,并针对兼职导师的双重身份展开有效管理,既不能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又不能影响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技工院校内部可以基于不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要求创新企业培训导师师资认证机制,要求企业所推荐的兼职导师必须通过认证,方具备上岗资质。其次,特别要求企业兼职导师具备一定的带教能力,最好是有带徒经验,同时应具备5年以上该行业技术岗位工作经验。最后,技工院校从企业选拔、聘用兼职导师需要得到企业的允准,同时也要与兼职导师签订用工合同,一般兼职导师的薪酬仍由企业负担,但是需要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管理兼职导师,合理安排兼职导师的带教课程及时间。


(三)组织开展校企双师素质及能力培训
        技工院校应组织各专业的专兼职教师参加素质及能力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专兼职导师的教学素质及水平,并发展学科技术骨干教师。对于校内专职教师,应加强师德师风、理实一体化教学能力的培养,打破教师只重理论、不重实践的传统桎梏,为缺乏社会工作经验的教师提供到企业调研实践、交流学习的机会;对于企业兼职导师,应培育其教育理念,让其形成“教书育人”“师徒薪火相传”的意识和理念,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来开展实践带教工作,并能够形成一套快速引导学生进入工作状态、完成岗位工作要求的实践教育方法。
(四)建设专兼职均有的名师专家工作室
        技工院校在应用企业新型师徒制的过程中,可以创新思维,建设专兼职教师均有的名师专家工作室,只有具备“名师”称号的教师才有“收徒”的资格,其余教师主要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这样可以将“师徒制”和“教学制”区分开来,形成“双轨”教学模式。对于学生来说,也不需要和所有的任课教师成为“师徒关系”,其所跟随的“师傅”主要还是在技术实践及应用能力方面突出的专业“工匠”、“职业技术大师”等。另外,名师专家工作室内的带教导师也能够集中在一起,商讨如何更为有效地开展实践带教工作,提高校企双师人才培养效率。
(五)基于多元主体定期开展校企双师考核
        企业新型师徒制模式应用下,技工院校专职教师与企业兼职导师共同构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结构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因此,技工院校应制定更为完善的双师考核方案,形成多元主体评价考核制度。学校、企业、学生都可以作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评价考核主体,例如,每学期课程结束之后,教师通过考试、考查的方式来评价学生,学生也可以匿名为任课教师打分,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校和企业也可以共同为兼职导师进行评价考核,以此来激发兼职导师的教学责任意识。最终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校企双师绩效管理、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三、总结
        综上所述,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背景下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应用需要建立完善的“双师型”教育机制,让企业提供优质的兼职导师,补充学校实践带教师资力量,落实双师考核机制,提高校企双师的职业技术教育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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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是台州技师学院(筹)研究项目《基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产教融合的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0TJXZ0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1:戴伟宏(1994.09-),女(汉族),山东莱州,台州技师学院(筹),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主要从事机械工程教育研究。
作者简介2:朱琼宇(1995.02-),女(汉族),浙江台州,台州技师学院(筹),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主要从事职业教育研究。
作者简介3:高欣洁(1994.08-),女(汉族),浙江台州,台州技师学院(筹),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主要从事职业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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