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视角下构建高职“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以会计专业为例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9期   作者:段绪,王道顺
[导读] 对现代学徒制下构建高职会计专业工匠培育体系所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四元互融式”培育体系
        段绪,王道顺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徐州市,221000
        
        【摘要】对现代学徒制下构建高职会计专业工匠培育体系所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四元互融式”培育体系,探索高职会计人才“工匠精神”培育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高职会计;工匠培育;四元互融
一、现代学徒制下构建高职会计专业工匠培育体系所面临的困难
( 一) 地方政府层面上的困难
        现代学徒制提出后,政府就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推动实施,但从当前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策不到位,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现代学徒制是国家教育部提出的政策性行文,而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对职业院校有一定的约束力,而对于企业约束力明显不够。
(二)学徒企业层面上的困难
        由于目前很少有高职院校与学徒企业共同明确校企合作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没有规范对于学徒的培养考核标准,导致实施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明等情况,影响了现代学待制在校企之间的顺利进行。同时,学徒企业对会计岗位财务数据有保密的要求,而且能够接纳的会计专业学生人数有限,对学徒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三)高职院校层面上的困难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会计专业属于传统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相对固定。如果在现代学徒制视角下构建会计专业“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就需要对教师队伍、会计专业教学标准和顶岗实习标准、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新规划和安排,这对高职院校来说是一次摸索和尝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四)社会力量层面上的困难
        对于高职院校构建会计专业“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来说,地方的会计学会、行业协会都应参与进来,以现代学徒制视角协助校企完成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由于他们对高职院校原有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限,致使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的可操作性有限。
二、构建高职会计专业“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的必要性
(一)“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的内涵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培育学生“工匠精神”,需要地方政府,高职院校,学徒企业,社会力量四个方面各自发挥作用,开展深度合作。职业院校与学徒企业作为协同培育主体,充分发挥师父角色的作用,制定教学内容、学徒实习规范及“工匠精神”考核标准;政府要引导转变社会就业观念,制定奖励政策激励工匠;社会力量要继续大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搭建信息平台提高工匠的职业尊重。
(二)构建“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的意义
        我国职业教育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为主,对于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较为欠缺。如今社会迫切呼吁“工匠精神”的回归,为了更好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在高职会计人才培养中,必须让“工匠精神”扎根于职业教育,以现代学徒制为体制基础,形成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政府及社会各力量全方位支持的“四元互融式”培育体系。
三、构建高职会计专业“四元互融式”工匠培育体系的策略
(一)高职院校——提升“工匠精神”教育质量
        1.强化 “双师型 ”会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在高职院校,主要培养的是学生动手实操的能力,对于会计专业建设而言,“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是现代学徒制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双师型 ”教师作为教学过程的主要实施者 ,需要具备扎实丰富的会计专业理论基础,会计专业实践技能等。首先,组织教师到企业第一线参与会计工作,会计专业教师不仅要熟练掌握会计岗位技能,更要深入感受流传于生产一线的匠人文化,使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与工匠精神产生共鸣。其次,高职院校聘请企业会计骨干进入学校任教,担任会计专业课程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这些兼职教师可以改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强化职业教育特色,对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尤其重要。


        2.会计专业课程大纲和顶岗实习标准中逐步渗透 “工匠精神 ”
        对于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而言,“工匠精神”的培育不能是简单的灌输,也不应是老师上课过程中的日常说教。应当将现代学徒制下的“工匠精神”培育切实地写入会计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顶岗实习标准之中。在会计专业课程标准中,结合各门课程的特点细化培养规格,体现出“工匠精神”的培养要求;在顶岗实习标准中,不应只重视会计专业学生的技术技能的培养,同样将“工匠精神”纳入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之中。
(二)学徒企业——做好“工匠精神”培育实践基地
        1.以技能培养为核心  
        以现代学徒制下工匠精神与技能为抓手,使校企有机衔接,校企双方做到相互了解、主动沟通。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在学徒企业实习期间,学徒企业应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请假制度、会计工作任务考核标准、奖励办法等。合理而规范的制度,可以约束会计专业学生在学徒企业的一言一行,为“工匠精神”的培养创造客观条件,有利于学生养成守时认真的工作态度,精益求精、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2.强调校企合作、共同育人
        现代学徒制是学校与学徒企业联合培养学生,企业应将其对学徒素养的诉求融入到会计人才培养计划中,参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学生在学徒企业顶岗实习期间,由学徒企业根据学生的工作表现给出评价,尤其是对学生“工匠精神”的考核,一并计入学业考核成绩。学徒企业助力高职院校,帮助建立会计职业工作环境,确立基本操作规程。高职院校按职业发展趋势,做好职业基础的规律性需求培养,帮助企业厘清职业标准,明确职业基础不是具体某一企业的需求。
(三)地方政府——“工匠精神”融入社会风气
        “工匠精神”的回归绝不是几个人、几所学校、几家企业的呼唤所能实现的,需要全社
会的努力,需要政府的引导,需要人们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就业来看,很多家长不愿意让子女从事工人的职业,认为那是“吃苦”的工作。很多学生自己也吃不了苦,总是愿意选择轻松的专业、轻松的工作。在这种现实下,我们怎么奢望“工匠精神”的回归?地方政府需要下大力气引导百姓转变观念,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倡导职业平等,弘扬“工匠精神”,央视的纪录片《大国工匠》就是很好的一种宣传途径。其次,政府需采取激励措施来激励工匠,引导人们去成为工匠,从而喜欢上工匠,继而追求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工匠精神的风气,如此才能实现“工匠精神”的回归。
(四)社会力量——打造“工匠精神”培育氛围
        高职院校可以积极联系当地的会计学会、行业协会,结合会计专业特色,联合举办“工匠精神”相关的文化活动。如可以邀请会计学会、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们作为评委,对会计专业的技能比拼进行打分评比,并对会计技能大赛优秀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丰富多彩的活动既可以引起高职会计专业学生极大的兴趣,又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弘扬“工匠精神”的氛围,让学生逐渐养成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乐于奉献、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
        依托当地会计学会,行业协会,选聘“能工巧匠”加入兼职教师,提升教学水平;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来学校对会计专业教师进行培训 、与教师进行交流;还可以共建高职会计专业职业素养教育基地,聘请劳模或行业专家来校讲座,提升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素质。
        
参考文献:
        [1] 蒙贞.现代学徒制视域下会计人才工匠精神培育探析[J]. 新西部,2019,( 33) : 145,149.
        [2] 张茜.现代学徒制模式下高职会计人才工匠精神培育研究[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39( 30) : 55 - 57.



        


        课题信息:2018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题)项目,课题名称《现代学徒制视域下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工匠精神”培育研究》,项目号:2018SJA1033,项目主持人:段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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