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体会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健康世界》2021年10期   作者:葛连君
[导读]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是我们国家管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必须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葛连君
        辽源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36200
        摘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是我们国家管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必须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权的卫生监督管理执法机构,笔者从事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多年,对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略有体会。本文围绕依法行政的六大原则,探讨分析了笔者从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以来的一些体会,与同行共勉,特别是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体会。
        关键词:行政法基础理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应用体会
        引言: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是我们国家管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1]。党的十九大再一次明确而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卫生监督是加强卫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权的卫生监督管理执行机构,笔者从事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多年,对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略有体会。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具体表现为六大原则[2],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在这里我就从依法行政开始,浅谈一下从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以来的一些体会,与同行共勉,特别是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体会。
        1.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包括有法必依和无法不为两个方面,即我们常说的“法无授权皆禁止、法无禁止皆自由”。这就对卫生健康行政机关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决定;二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代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对合法行政原则的判断,必须从有法必依和无法不为两个方面去判断。这就对卫生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从大量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规定中找到具体的应用条款或规定内容,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合理行政
        合理行政是对合法行政的一个重要补充,是在合法行政基础上对行政权的更高要求。行政权要合乎法理、合乎法律原则、合乎法律精神、合乎法律的宗旨。合理行政原则包括: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即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常见的打击非法行医、医疗乱象整顿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在实施自由裁量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的同时不得考虑与行政行为实施中的一切不相关因素,避免裁量结果显示公正。而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则又包含了3各方面,即: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

因此卫生健康行政机关采取的活动包括采取的各项行政措施都要符合法律的目的,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为法律所必需,自由裁量应符合法律目的,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是,要采取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最小的方式。
        3.程序正当
        程序是权力行使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程序正当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要求。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就是权力要公开行使、让公众参与权力行使的过程、利害关系中的权力回避行使,这也是程序正当的要求。行政公开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时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公众参与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不利的规定或者决定时,更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公务回避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以保证行政权力公正行使。特别是在实施告知、听证、送达等环节切不可忽视了程序方面,一定要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现行有效的唯一一部程序性规章[3],于1997年发布,2006年修改一次。规定了行使卫生行政处罚的应依照本程序执行,涵盖了程序正当全部原则,对规范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4.高效便民
        高效便民就是要求行政机关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方便当事人办事、减轻当事人的程序负担。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不是依法行政的补充,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过程中同样不可忽视。
        5.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分两个方面来体现。诚实是要求行政部门公布的信息要全面、准确、真实。守信体现为信赖保护,包含:①存续保护:非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②财产保护:因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相对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中,往往涉及到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相对人的相关财物,在后续处理中要特别注意遵从此原则,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
        6.权责统一
        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拥有的职权与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就行政机关而言,权力有利于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责任确保职责的履行[4],没有无责任的权力,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恰当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行政职责方面: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法律后果方面: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7.思考建议
    依法行政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对行政部门提出的更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更加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自己的行为。卫生健康执法领域迫切需要适时修订《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特别是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生效之后,除修订部分条款继续发挥程序性指导作用外,建议进一步增加规范行政行为的详细内容及免责条款等。新《行政处罚法》对案件办理时限规定为90天,但没有规定不计入的情形,比如陈述申辩、听证、鉴定、送达等过程中往往会延长案件办理期限,基层执法人员迫切需要卫生健康领域完善出台相关的规定,使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具体应用有规范规章可遵循。

参考文献
[1]乌仁图雅.论述行政法在卫生监督中的作用[J].杂文月刊.2016,1(1):147-147;
[2]侯国文.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及其应用.区域治理.2019,(51):112-114;
[3]高丛林.论医疗投诉分类处理与卫生行政程序之衔接[J].中国卫生监督,2020,27(3):282-286;
[4]梅达成.周瑶.论我国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与职责.中国卫生法制.2021,29(0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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