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妍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8
[摘要] 目的:探究IBM护理模式对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的影响。方法: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期间,在本院接受治疗的60例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电脑分组,两组各30例患者,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实验组患者实施IBM护理模式,在不同护理干预下探究两组患者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膀胱穿孔、出血、电切综合征、感染),生活质量数据对比(心理功能、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结果: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后,实验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机率、生活质量数据,均显著改善与对照组,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数据对比有意义,(P<0.05)。结论:在对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后,减少患者出现术后并发症的同时,还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水平,护理价值较高,有临床推广意义。
[关键词]IBM护理模式;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并发症发生率
本文节选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期间,在本院接受治疗的60例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探究IBM护理模式对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的影响,详情如下。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期间,在本院接受治疗的60例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电脑分组,两组各30例患者,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实验组患者实施IBM护理模式。
对照组30例患者当中,含有男患者15例、女患者15例,22岁为最小年龄,68岁为最大年龄,平均年龄(45.00±0.23)岁;实验组30例患者当中,含有男患者16例、女患者14例,24岁为最小年龄,68岁为最大年龄,平均年龄(46.00±0.22)岁。组间资料对比后,无显著差异,P>0.05。纳入标准:(1)患者均接受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治疗。(2)患者对本次研究内容均知情以及自愿参与。排除标准:(1)其他严重癌症疾病患者。(2)精神、认知疾病患者。
1.2研究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用药指导、健康宣教等。
实验组患者实施IBM护理模式:(1)建立IBM护理小组:选用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IBM护理。(2)由IBM护理小组编写膀胱癌术后预防知识手册,其中包括膀胱癌疾病知识、预防知识、饮食干预以及生活方式干预等。(3)动机干预:为确保患者有较好的术后护理知识以及生活方式等,护理人员要定时对患者进行相关知识讲授,提升患者疾病认知水平[1]。
1.3观察指标
(1)两组患者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膀胱穿孔、出血、电切综合征、感染)。
(2)两组患者生活质量数据对比(采用SF-36生活质量数据评测表进行评测)。
1.4统计学方法
取SPSS22.0统计学软件对组间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当数据差异显著时(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依据表中数据可知,实施IBM护理模式后,有效降低了实验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数据,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明显,(P<0.05),见表1。
讨论
膀胱癌是常见的泌尿外科肿瘤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间歇性、无痛性的尿血,目前对于该疾病常见的治疗方法为,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药物治疗以及免疫治疗等[2]。对膀胱癌患者实施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治疗后,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有效帮助患者早日康复,但部分患者在治疗后,会由于术后并发症,而对治疗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就需要实施有效的护理干预[3]。
依据表中数据可知,对本院接受治疗的经尿道膀胱癌切除术患者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后,实验组患者出现膀胱穿孔、出血、电切综合征、感染等并发症发生机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数据对比有意义,(P<0.05);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前,两组患者心理功能、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等生活质量数据,无显著差异,组间数据对比无意义,(P>0.05);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后,实验组患者心理功能、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等生活质量数据,显著改善与对照组,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有意义,(P<0.05)。两组患者护理差距主要原因与对实验组患者实施疾病知识讲授、饮食干预、生活方式干预以及术后并发症预防知识普及等措施,有效减少患者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综上所述,实施IBM护理模式干预后,有效减少了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几率以及提升患者生活质量水平,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欧丽梅, 陈嘉雯, 陈嘉敏,等. IBM模式下延续护理对膀胱癌术后灌注化疗患者的影响[J]. 齐鲁护理杂志, 2019, 25(08):83-85.
[2]王雪梅, 于红, 曲敏. 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患者围术期专科质控康复护理[J].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2020, 024(007):102-104.
[3]原莎莎. IBM及思维导图模式下的全程护理对老年膀胱癌灌注化疗患者的效果[J].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 2021, 27(01):1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