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及政治体制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党政干部将出现新老交替,这对于党政干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干部管理对于党政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等至关重要,是为党政工作培养优秀的领导人员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深入干部制度改革,将影响干部人事管理的因素彻底破除,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政工作培育一批能上能下,具有优秀思想、坚定信仰、工作能力较强的人才,从而树立起新的党政干部人事工作机制。
关键词:党政干部管理;培训;解决措施
一、党政干部的概念
“党政干部”指的就是国家权利机关、检察机关、党的各级部门和组织、政府各部门、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干部。而“党政干部管理”也就是对一些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人员的管理。所以,其也是指对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往往有着其自成一体的管理方式及对象。
二、目前党政干部管理中不合理之处
2.1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能“上”但不能“下”
在最近几年对党政干部改革的探索中发现,保证干部能上也能下是党政工作管理制度的一个良好开端。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一些干部出现了能“上”但不能“下”的情况,这主要表现在:
(1)要求多,但落实少,虽然出台了很多文件,也开展了多次会议来强调党政干部要“能上能下”,但一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会因为种种原因出现干部不愿意下的情况。
(2)依据工作年龄进行“一刀切”的情况多,而很少通过其他措施来下。
(3)存在很多主观因素,制度影响因素较少,领导强制要求下干部则较为容易解决,领导决心小则该问题难以解决。
(4)处于职位越低下的越多,而处于高职位的干部下的少。
(5)缺乏系统的制度对其进行约束,通常是一个地方一些零散的制度,出现了各自为政的局面。
(6)干部定的标准多为定性标准,缺少定量标准,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同时,由于没有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因而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依旧大量存在,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2.2 缺乏系统全面的干部培训体制
随着职位的升高,一些干部的工作能力并没有随着工龄而上升,党政干部的整体素质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与知识经济时代产生了脱节。目前,在党政干部总人数和总质量上,干部的整体素质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在干部队伍中,部分成员在一线工作中表现很好,因而受到重用,但升职后知识素养没有提升,缺乏长远的目光。另外,部分干部在职务上升后,工作水平仍停留在原来,知识没有进展,仅依据以往经验办事,这种实用主义严重影响了党政工作的有效进行。
2.3党政干部监管制度不合理。
在较多党政干部文件及会议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议题就是干部管理能力,但对其实施力度、落实力度方面一直有所欠缺。而导致这些方面力度不足的重要影响因素就是管理制度方面没有良好的执行力及约束力,其制度没有一定的系统性,各区域间相互的监督与联系不足。针对领导干部所制定出的相关标准没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定量不严。同时,由于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方面不够完善,致使党政干部的管理能力得不到提高。
2.4党政干部缺乏科学的考核措施。
(1)党政干部考核内容较为笼统,在干部考核中包括的内容有五大部分,分别是德、勤、廉、能、绩这五个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考核的等次。
(2)考核的方式显得死板,在干部工作中,通常比较侧重民主测评、谈话这种静态测评方式,一些实地跟踪等方式较为缺乏,因此考核的结果显得浮浅、没有深度。
(3)党政干部考核多是定期考核,缺乏日常工作的衡量和评价。
三、新改革背景下党政干部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3.1. 对干部选用方式进行改革,保证干部能“下”。
继续采用试用期制度,其流程如下图所示。试用期制度能保证党政干部在较长时间内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的监督,在试用期发现不称职的干部能减少对国家造成的恶劣影响。在新干部提拔中应当坚持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为半年,在试用期期间,干部需要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同时也享受各种待遇。在试用期结束之后,考核通过的干部才能正式任职,而不合格的干部需要延长试用期或直接免去职务,不再享受该职务的待遇。
在工作前进行公示工作也是很有必要的,任职前的公示能有效对干部进行监督,这也是确保干部能下的有效措施。通过任职前的公示,发现干部存在不良行为时,应当认真考量是否应当让其任职,落实差额选举制度。在干部任选中,不仅要对副职职位的干部进行差额选举,还要对处于正职职位的干部进行差额选举,这样有利于干部的能“上”能“下”,而对于等额选取制度应当取消。
3.2增强党政干部的能力培训。
(1)针对党政干部其综合能力的培养,需制定出科学、细致、具体的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前必须根据不同部门不同的工作情况,制定出符合各自区域的高标准、严要求的职务规范,同时还须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需求。
(2)在不断对其干部能力标准体系进行完善的同时,还应构建起党政干部的考核审核制度及教育培训制度,并就现实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党政干部进行系统性的在职学习及教育培训,并形成多元化的考核体系、培训模式,增强执行力度,真正做到落实到位。
(3)把党政干部的考核结果、学习成果与之实际相联系,对学习态度欠缺、学习情况差的干部进行再教育与批评,严重者可直接进行调整降职处理;反之,对于考核成绩良好、学习情况佳的干部可以进行大力宣传,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提拔或表彰。
3.3完善党政干部监督管理。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构建起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至关重要,这样能有效监督党政干部各个方面的实施工作,让其管理制度能得到不断的优化。具体来说有:
(1)将工作细致到不同的区域,不同的部门。
(2)对其监督部门要有所明确,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3)监督流程的制度应该科学,让其监督重点及要求有所突出;对监控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把控,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做出相应的整改查处。
(4)在党政干部任用的监督方面也要有所加强,考察提名干部的工作必须全面、细致,其中包含了干部的思想觉悟、生活作风、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等不同的方面,避免出现钱权交易、裙带关系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现这类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抵制、严厉查处,以保证党政干部管理效率得到质的提高。
3.3打造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标准。
对于党政干部的考核,必须要严格遵守“三个代表”的思想,将其作为干部考核的最根本的标准,考核干部是否严格的忠实于党的领导,是否能代表中国先进的生产力的新要求,是否严格要求自己,为百姓办实事,是否做到了“为官一任,振兴一方”。因此,需要注意的有:
(1)严格根据干部的选拔任职标准,依据德、勤、廉、能、绩这五个方面对干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和考核,将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增强考核中的实际能力和实践考核标准,减少主观的人为考核,确保干部考核的科学、合理、准确。
(2)逐层制定干部的绩效考核标准,对于不同层次的干部设计与其职位相对应的干部考核措施,使其在考核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依据干部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也要对干部的日常工作作风有所了解,不仅要了解其在任职工作中的表现,也要对其在工作之外的作风有认知,争取做到全面地评价其绩效和表现。
结语:党政干部管理构成了我国人事管理的重要部分,因而在党政管理中,应当坚持依据政治学以及管理学等学科思想来对党政干部进行管理,坚持基本的管理原则,将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分析当前党政干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措施,为新时期改革背景下党政干部管理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维克 . 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J].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4(1)
[2]朱婵玲等.治理现代化中的干部结构性管理功能[J].南通大学学报,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