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发展新趋向探究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第7期   作者:王秀然
[导读] 小农户长期存在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王秀然[]
        (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摘  要:小农户长期存在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乡村振兴的新时代,小农户虽然依然是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主体、农业从业主体和农民就业载体,依然是带有自给自足特性的独立小生产者,但是小农户呈现出主体地位弱化、兼业化普遍、“老龄化”严重、市场化强烈、组织化强劲等发展趋向。
关键词:小农户  发展趋向  老龄化  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有计划的集体经济,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我国农村实现了由集体经营向小农户经营的转变,落实了小农户生产经营决策自主权,全面激发了小农户的活力,小农户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肯定。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小农户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种种挑战,特别是“空心村”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小农户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
        一、小农户依然是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体,但是呈现出逐步趋于弱化的发展趋向。到2016年底,我国98%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小农户(参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国和省级主要指标汇总数据》)。全国18亿亩耕地,主要依靠小农户在经营,小农户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中依然发挥着主体作用。但是,至少有两个因素直接影响了小农户的强势发展,其主体作用逐步趋于弱化。一是工商资本下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使小农户在资金、技术、品牌、市场、信息、人才等方面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其竞争力显著下降。工商资本下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资金、技术等优势,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力结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逐步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其竞争力与小农户相比,形成鲜明对比。小农户由于自身竞争条件的制约,其主体地位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二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有了新的期盼,农村人口急剧向城镇转移,改变了小农户的劳动力结构,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而且大多数文化水平比较低。城市在创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明显优于农村,吸引了大批农村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在工商资本进入和农村劳动力流出双重压力作用下,逐步改变了小农户的经营方式和空间格局,小农户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步丧失,在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受到挑战。
         二、小农户依然是从事农业的主体,但是兼业化极为普遍,而且呈现出兼业超过主业的发展趋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家家户户都有一定的承包地作为依托,农业成为农民稳定的职业。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在激发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民在经营承包地的同时,把就业的渠道瞄向了二三产业,这部分农民逐步发展成为兼业农民。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农村50%以上的劳动力成为兼业农民,而且40岁以下的农民超过90%的都是兼业农民。兼业农民离土不离根,始终把农村作为自己的根,把承包地作为自己的基本依托和基本保障,保留了浓浓的乡愁。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的兼业收益大多超过了农业的收益,兼业农民对农业的重视程度逐步下降。部分兼业农民正在走向“农业——兼业——放弃农业”的发展路径。这部分兼业农民,有的把承包地租赁给他人耕种,有的实行托管经营,还有的干脆撂荒。可见,在农业比较效益很难提高的情况下,利益杠杆使小农户的发展、农业的发展受到兼业的挑战。
         三、小农户依然是农民稳定的从业载体,但是呈现出从业者难以逆转的“老龄化”的发展趋向。承包地,是小农户最基本的就业保障。由于兼业农民的出现,农村劳动力就业分化日趋严重。农村年轻人基本都放弃农业,走向城市,仅有少数年轻人是兼业农民。即使年龄比较大的农民,大多数也是兼业农民。真正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员,主要还是年龄比较大的农村劳动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到2016年底,全国55岁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比达到33.6%,而且东部地区达到了37.9%。

2019年,青岛农业大学王伟然教授对全国267个村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村人口60岁以上占比在31-40%和40%以上的村庄分别达到40个和32个。据我们实地调查,也有个别村庄55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占比达到50%以上。从这三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虽然农业是农村劳动力稳定的就业产业,小农户是其稳定的就业载体,但是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一时难以逆转,小农户这个稳定的就业载体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四、小农户依然带有自给自足的特性,但是呈现出强烈的市场化发展趋向。自给自足,是小农户的重要特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分工的日趋精细化,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必然受到挑战。虽然新时代的小农户自己能够提供农业生产的部分生产资料,生产的农产品也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部分需求,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小农户也不能独善其身,必然要融入其中。从小农户需求的生产资料看,传统的耕作经验和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农业,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科技等必需的基本生产资料,小农户很难做到全部自给自足,必须依靠市场提供;从小农户生产的产品看,除了小部分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大都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市场需求什么,就生产什么,生产的产品主要向市场提供;从小农户需求的生活资料看,衣食住行大都依赖市场提供,自给自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可见,小农户虽然带有自给自足的特性,但是无论是生产还是生活,自己不能完全做到自给自足,都需要市场,产品销售需要市场,生产生活资料需要市场,市场成为带动小农户发展的重要引擎。
         五、小农户依然是独立的小生产者,但是呈现出组织化的强劲发展趋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代,小农户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地位和格局始终没有改变,仍然是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主体;国家对小农户的发展定位和政策支持也没有改变,反而从政策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农户的支持和培育力度,支持小农户的稳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小农户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单个小农户的竞争力日趋衰弱,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他们有着组织起来发展的强烈愿望。再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以农业产业化为引领,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经济组织为纽带,小农户自愿组织起来,走市场化、社会化、组织化发展的振兴之路,是新时代小农户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组织起来发展,小农户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市场化品牌化发展等方面拥有明显的发展优势,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小农户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虽然小农户有着强烈的组织起来发展的强烈愿望,但是没有加入各类农业发展组织的小农户还比较普遍,成为农业农村市场化、社会化、组织化发展的短板。
        纵观小农户的发展特点,可以把我国新时代的小农户定义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市场为主导、以组织化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家庭经营主体。这个定义,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小农户进行的科学界定,明确小农户的发展方向。小农户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体和中坚力量,不会因为乡村振兴四类村庄的分类振兴和部分兼业农民的选择性退出,撼动其地位和作用,而且小农户的长期存在与发展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国情。

参考文献:
        1、陆福兴,《现代化改造:乡村振兴进程中小农户发展的方向》,《浙江学刊》2019年 第3期第30-35页;
        2、陈文胜,《发挥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的最大主体作用》,《团结》 2019年第2期第53-54页;
        3、刘奇,《如沐春风小农户》,《中国发展观察》 2019年第6期第51页;
        4、张红宇,《大国小农:迈向现代化的历史抉择》,《求索》 2019年第1期第68-75页;
        5、刘守英、王宝锦,《中国小农的特征与演变》,《社会科学战线》 2020年第1期第63-78页。
        
                
作者简介:王秀然,女,(1965-),山东乳山人,山东现代学院副教授、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2本文是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乡村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应用研究20CPYJ26”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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