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措施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2月第6期   作者:  杨春冉
[导读] 当前农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淡薄,认为祖辈留下的财产,办不办证都是自己的,致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
        杨春冉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云南普洱676299
        摘要:当前农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淡薄,认为祖辈留下的财产,办不办证都是自己的,致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本文结合景东县实际,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意义、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景东县;农村不动产;现状;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景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景东县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目的意义
        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2 景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现状
        景东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约85642宗,已开展权籍调查还未发证宗地15942宗,占全县总宗地数18.6%,需要县级开展权籍审核,完成登记发证;尚未开展权籍调查25709宗,占全县宗地总数30%,需要继续完善权籍调查;历史已发土地证43991宗,占全县总宗地数51.4%,其中暂无符合报部登记平台要求,均需要补充完善空间位置,才能达到报部登记平台要求。景东县自2016年10月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利用街天、节日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分类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清单等,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房合一的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但推进仍然很慢,效果不明显,四年来累计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4047件(其中:宅基地使用权能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3454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373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94件,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70件,宅基地及房屋补、换不动产权证51件,宅基地补、换不动产权证5件)。
        3 存在的问题
        3.1因群众认识不到位,认为是祖祖辈辈就住下来的房子,办与不办都没关系,是自己家的谁都拿不去。现在只是认识较高的零星的群众申请登记,这样既给测量的中介公司增加测量成本,更没有与乡村振兴有效的进行融合。
        3.2景东县利用“云宅调”进行宗地信息采集,在采集过程中,动用的人员层级多杂,对不动产登记宣传不到位或不全面,致使群众误认为,此次“云宅调”宗地信息采集即为政府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大部分群众处于等待状态,没有进行主动申请登记。
        3.3目前我县办理不动产登记只能在县城办理,农村群众大多离县城较远,群众对办理不动产仍缺乏深入的了解,更需来回跑路,增加成本支出,应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4 景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推进的措施
        为全面查清景东县锦屏镇等13个乡镇(10镇3乡),85642宗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部分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权属、结构、坐向、面积等产权产籍详细情况,建立健全农村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同步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1强化组织保障,助力确权登记。
        此项工作以县人民政府为主导,县、乡(镇)、村分别建立健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动用一切可动用人才,技术单位入驻乡(镇)、村,包保到乡(镇)、村指导信息采集,乡(镇)、村利用村里还没有外出务工青年人、未返校的大学生、驻村工作队、挂包人员等迅速深入各村民小组开展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4.2探索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登记
        4.2.1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试点拟定在景东县文井镇老练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由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开展,该小组约有109户,其中91户于2002年已进行宅基地的首次登记,部分权利人已领取土地使用证(77户已领,14户未领)。其登记时均采用勘丈法,无矢量数据,无界址点成果表;两权调查时未调查;属于“登记存量单元”,现档案资料存于文井镇自然资源所。保存完好,并配有手工绘制标注界址边长的宗地图。
        4.2.2记录权利人(户主)信息,采集权利人户籍信息,采集不动产权利证书或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到自然资源所采集档案信息。根据档案信息结合外业调查信息确定宗地位置。形成宗地矢量数据,内业无法确定的宗地还需要再次实地核实,形成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要求。对于新增宗地,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要求实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成果。
        4.3开展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信息采集。
        4.3.1为摸清全县85642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和空间分布,由景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充分调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村小组各级基层力量,利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及“云宅调”程序,采集全县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宗地信息和权利人信息,形成“云宅调”初始采集数据库。
        4.3.2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在登记办证时根据农房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1)持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按照批准面积给子确认。(2)无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属1982年以前的老宅基地,经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三级审批意见,进行公示后无异议确认。1982以前建盖房屋直到现在未改变现状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测量登记;规划区范围内历史宅基地登记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户,规划区范围外历史宅基地登记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户,超出以上面积的需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踏勘认定。(3) 1987年后拆旧翻新或建盖房屋的,参照两权数据成果及本次测绘调查成果,按《景东彝族自治县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县城规划区不超过150平方米/户,规划区外不超过200平方米/户,山区或半山区不超过240平方米/户进行测量登记。(4)村内空闲地按规定进行报批,批准后登记。
        4.4开展已发土地证数据整理和建库工作。对43991宗历史已发土地证农村宅基地,由省级技术单位,将“云宅调”程序收集的信息,与国土三调影像套合,完成宗地位置关联,形成已发土地证初始数据库,交由景东县自然资源局认可后,由省级技术单位建成已发土地证数据库,上报部不动产登记平台。
        4.5开展已调查未登记宗地权属审核与登记工作。省级技术单位,从已调查未登记宗地中,提取宗地信息完整的未登记宗地,交由景东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权籍审核和公示后,由省级技术单位建成登记数据库;对已开展权籍调查,但权利人信息缺失的未登记宗地,由省级技术单位,利用“云宅调”采集的信息,补全宗地信息后,交由景东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权籍审核和公示,由省级技术单位,建成登记数据库。
        4.6同步开展未调查宗地的补充调查和登记工作。全县未调查宗地25409宗。由省级技术单位,利用“云宅调”采集的宗地信息,梳理出未调查宗地中心位置及权利主体,形成补充调查宗地属性数据库,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因地制宜选取解析法、图解法、勘丈法开展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权籍审核,依法登记。
        4.7完成景东县县级农村不动产数据库的质量检查和上报。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汇交标准为依据,形成我县完整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经检查合格后上报省厅,建立全省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5 总结语
        综上所述,我县目前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在已发不动产证4047件的基础上,通过云宅调收集整合数据,并经过集中审核,符合发证的达17020件,大大推进了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淑珍.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耕地保护[J]理论前沿2004.(18).
[2]肖江华.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五要点”[J]中国不动产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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