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
米脂县水旱灾害防治和渠道管护中心
摘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更多的水利工程在我国开始兴起,不仅是作为满足我国民众的基础用电需求,在防洪取水、供电灌溉等方面都有着更好的作用。那么在水利工程兴起的今天,更多的融资模式也呈现在了我们的眼前。在这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PPP模式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开发的模式,也作为发展的趋势在愈演愈烈。
关键词:PPP模式;水利工程
引言: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就是在公共基础设施的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运营的模式,简称就是PPP模式。这种是以市场的竞争模式进行提供服务,其主要运营的范围是在纯公共领域或者准公共领域。在项目的运营基础模式上鼓励私营企业和民营资本和政府进行相应的合作,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
一、PPP模式的合同形式以及发展过程
我们可以从已有的建设中看到PPP模式的几种模式是根据建设项目不同出现的,从存在的方式来细分的话有以下两种:一个是以融资作为基础条件,通过对私人资金的引入去满足整体设施的建设需求,在设施投入使用后对使用者进行收费服务来对于投资者进行利益反馈达成的基本投资模式;另一种就是不对设施的使用者收费,是由政府或者其他方面对投资者进行补充的方式,去满足对投资者利益反馈达成的基本合作模式。
随着我国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方面在配给到地方的投资时,就显得有点捉襟见肘[1]。所以,不管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还是从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来看,在我国的公共基础建设领域的发展上PPP模式都呈现出了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必要性。我国的第一个BOT基础工程项目是在1984年的深圳沙头角电厂的建设,至今还不足40年的发展历史,但是在2015年的5月至12月我国发布的两批共计4.23万亿的PPP项目中可以看出,我国PPP项目的投资热潮正在迅速掀起。
二、PPP模式的应用带来的好处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使得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压力急剧增加,更多的基础设施的需求使得政府的投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作为藏富于民为宗旨的我国社会经济现状,一条更为宽广的能为公共产品提供大量经济援助,使得我国的基建能够更好发展的模式就是最好的路径[2]。在利用社会中的大量私人资本进行社会公共产品的投资建设,不仅仅是降低了政府的财政支出,还可以使得更多的公共项目同时的进行,让我国的基建事业发展更加的飞速。
PPP项目能够依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进进行对整体项目的成本降低。在公共部门的独立项目开展时,将整体的成本划分成以下几个部分: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维修翻新成本、管理成本等。PPP模式下,项目建设、运营、维修翻新的成本问题是被归纳为PPP合同约定的成本,在私营企业的建设、技术、管理方面的相对优势下,PPP合同的约定成本就会小于政府独立开展项目时的成本。这也就是直接的为了整体的成本减少发挥了作用。此外,根据现在已有的数据我们也可以看出,PPP项目的施工进度是要相比传统的建设项目高出近30%,并且传统的政府独立施工项目的超时程度在根据项目的大小受到的影响也就随之变化的,但是在PPP模式下,就没有因为项目的大小而产生的施工超期现象发生。PPP模式的应用,不仅是使得更多的私营机构对项目更好的融资,也使得政府的公共建设部门预算有了绝对的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公共部门就可以有更多、规模更大的基础建设项目的设计。在PPP项目的应用后,不仅是在投资上政府可以减少前期的建设支出费用,还能对项目运行费用支出进行锁定,一是降低了大量资金的筹备压力,二是对预算的可控性有了相对应的把控,这两个方面都是PPP模式的应用所能带给政府的有利方面。
三、水利工程中PPP模式的问题
虽然PPP模式对于减轻政府投资压力有着相对的好处,但是我们依然要加强对应的管理和监督,要在最大程度上去避免地方政府的变相举债形成的过度政府支出[3]。下文将对PPP模式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措施方面的简析,旨在给同业人员一个参考。
水利工程不是所有的PPP项目都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的,所以在PPP模式的选择上要进行合理的责任划分和范围的划分。比如在节水灌溉的农田水利工程中,因为具备着水土保持功能,在灌溉、发电、养殖等方面能够在社会的生产方面持续产生利益的一些水利工程,就可以在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利益中,拿出对应的部分回馈投资者。但是在部分江河的堤防工程中,作为一种纯公益性质的建设是没有任何收益,甚至还要进行长期且固定的维护时,这些项目的本金归还、利益支付、收益回报等方面的资金责任完全在政府部门身上,就会使得政府的债务增加。所以如何更好的明确PPP模式在水利工程上的应用范围,防止在PPP模式的推广中增加政府的财务支出过重方面,就需要相关专业人员的深入研究和优化,只有选择对应的模式进行合理融资,才能有效的为我国的基建发展铺平道路。
水利工程作为我国的基础民生工程,国家的投资占比相对较大,相关部门就应当对其项目的招标程序进行依法制定对应的规章制度,不仅是降低整体水利工程的造价问题,也同样是为了防止部分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一些PPP项目中因为对应法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了在招标的竞争中缺乏有效的竞争性,就使得中标的企业能够获取到合法收益之外的垄断收益。就是因为这些普遍采用的特许经营制度是这些垄断性就使得整体环境下的私营机构对于成本管控和品质的管控力度有所降低。所以在如何规范PPP模式下的投资人合法的招标投资行为,就需要相关的部门对PPP项目的招标制度进行对应的优化,才能使得整个项目的运作更合理,更好的使得整个项目参与方的经济利益有着更完善的保障。
在监理制度的建设时我们也可以看到PPP模式下的一些问题。部分PPP项目中是政府组建的项目通过招标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部分PPP项目是项目公司本身进行招标委托监理单位对自身的施工进行监理;部分PPP项目是因中标公司本身具有监理资质不需要进行招标的,直接就指定对应监理部门进行工程的监理。在这些复杂的项目监理设置上,界定政府法人、项目单位、监理单位三者的各自职责和关系的划分就变得尤为的重要。要去落实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保障项目的整体的安全和稳定性,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对应制度和规范上的引导去确保PPP模式能够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建设。
除了以上的问题点外,还有一些譬如PPP项目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方面也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去注意的,只有将这些全面的东西都考虑进去,才能更好的将PPP模式应用到水利工程的建设中去。要将一些已经存在得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落实,不仅是去保证PPP模式中政府的经济利益有所保障,还要去保证民间资本的积极性不会受挫。但是最基础的建设质量和稳定是处于重中之重的,是在任何时候都要确保设施的正常运作的。
结语:PPP模式在水利工程的应用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政府有关部门更好的完善对于在PPP项目建设方面的对应规章制度,划分正确的PPP模式的应用范围,明确正规的PPP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就可以使得在PPP项目中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不仅是保证了整体项目在管理过程中的稳定和效率,也使得水利工程的PPP模式更加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更好的在我国的水利工程的建设项目上发挥对应的力量,从而使得我国的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有了真正的保障,为我国的人民提供更好的基础保障。
参考文献:
[1]胡荣宗. 浅析水利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J]. 中国水运(下半月),2020,20(09):39-40.
[2]高国亮. 浅析大型水利工程的PPP模式[J]. 四川水利,2021,42(02):117-119.
[3]孟猛. PPP合作模式在“一带一路”的应用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