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优化

发表时间:2021/7/15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3月7期   作者:马丰璥
[导读] 本文先分析了排污许可制度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优化措施进行了深入地探究,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马丰璥
        新疆中汇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32000
         
        摘要:为规范和强化排污者的责任归属问题,提升污染源的管理效率,提高环境质量,本文先分析了排污许可制度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优化措施进行了深入地探究,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顶层设计;优化
        
        1排污许可制度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1地市级以下基层环保部门力量薄弱
        地市级以下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经费不足等情况。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对推动排污许可相关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一方面,排污许可改革任务重、时间紧、技术要求高;另一方面,各地负责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人员普遍偏少,部分地市、县级环保部门仅配置1-2人,同时还要承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1.2基层对环境监管模式转变认识不足
        基层环保人员出于担心被“问责”的考虑,在对适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中第六十一条情形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存在顾虑,认为“给违法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法律支撑不够。基层执法部门在“按证执法”方面尚未形成共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证后监管脱节,部分地市执法部门甚至尚未制定排污许可执法计划。执法形式仍以“抓现行”为主,未充分结合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台账记录和自行监测信息等内容开展“审计式”执法研究和探索。
        1.3制度整合滞后,企业减负的初衷尚难体现
        从数据报送来看,企业重复报送数据、重复提交材料的情况依然普遍,目前各企业至少需要填报6套国家平台数据和2-4套省级平台填报数据。从经济成本来看,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既没有对企业额外增加要求,也没有加严或者放宽排放标准,其意义主要在规范,但由于原有相对宽松的管理模式,部分企业未有效落实现有监测要求,当排污许可证开始“较真”后,企业普遍感觉监测要求提高、监测成本增加。从管理要求来看,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精细化管理要求,客观上要求提高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素质,但现有人员在申请排污许可证、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开展自行监测以及提交执行报告等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尤其是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企业,环境管理跟不上的问题更加突出。
        1.4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的脱节导致效力大打折扣
        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是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落实的关键,但目前存在证后监管与许可证核发工作脱节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排污许可证的效力。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点:一是无证查处不及时导致企业申领填报态度不积极。很多地方由于区域内尚无一例无证处罚的实际案例,企业尚未认识到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性,以及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严重后果,缺乏申领许可证的积极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不得不由环保部门代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现象。二是按证监管跟进不到位,导致企业自证守法观念未建立。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的认识大都还停留在“有证就行”,许可证也就是“墙上挂画”,甚至不挂。
        1.5排污的内容不明确
        当前我国的排污许可管理内容并不是很明确,主要面向的水和大气污染,但不包含有毒有害、重金属、危险物品等排放要求。另外,目前的制度主要是针对排污的总量和浓度,但是对于排污过程中的各种环节并不重视,这种现象的发生让基层监管的工作更难,也很难做到客观和公正。


        
        2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的优化
        2.1各种制度之间的融会贯通
        对于我国环境的管理工作而言,环境的评价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要想提高环境质量的工作,就应该将二者有效结合起来,不论在方式上,还是理念上,或者方法上,都要达到有机的平衡和统一。排污许可制度的强化和推进,离不开清洁生产、排污税征收、总量控制、信息公开、环境执法这些制度相互之间的融会贯通。另外,对于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文件和方案,也应该进行相关审核之间的联系和贯通,做到共同管理,相互通气。比如,可以将临时的证件取消,对于相应的处罚和管理方法进行制度明确,对于环境评价进行详细体系划分,并将排污许可的内容进行调整。
        2.2利用现代技术,进行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的优化
        在进行排污许可制度基层实践与顶层设计的优化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比如相关测量仪器以及相应的系统结构等。在对区域、基层的环境和承载力进行调研的时候,可以运用大数据的原理,将各种数据进行紧密的连接,以达到更好的效果。比如,在进行石油等大型的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过程中,这些污染物中的多环芳香烃等污染物会对环境造成非常大的伤害,若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需要结合大量的周围环境数据,完善保护方案,从而更好地对其进行优化。
        2.3相应的政策调整
        对于国家而言,应该对基层的排污许可制度实践与顶层设计的优化给予相关的支持,以核定区域环境容量及合理检测为基础,对于如何建立环境保护机制进行研究和探索。另外,在政府的监控权利内,还应该利用网络等高效便捷的科技手段,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执法公开,信息上网等,并且可以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举报的力度,对环境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实时的监控。另外,国家应该选派更专业的人力资源深入基层,在现有的基层队伍中,发展一批高素质、高行动效率的监管和调查团队进行基层的排污许可调查与核算。最后,政府还应进行相应的资格管理规定的设立,以达到优化基层工作的目的。
        2.4完善和补充排污许可证的内容
        在原有的排污许可证中,包括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浓度、种类、方向、排放去向等内容,但是对于排污许可证还应该具备以下的内容,比如企业生产对资源的消耗量、企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是否环保、企业运用的生产原材料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另外,对于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也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补充。
        2.5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为加快推进排污许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其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不断完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数据,提高管理效能。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平台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单点登录功能。积极推动许可平台与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数据库的数据共享工作,实现数据统一。二是开发多种数据共享方式,服务更多对象。提供批量下载功能,让使用人员可自由选择所需数据项进行下载,平台根据需求自动生成数据报表,满足基层对少量数据进行统计应用的需求。提供直接调用功能,规避目前需要地方自建数据库的方式,为无能力建设地方数据库的省市,提供数据调用接口,使得其能够直接从国家系统调用信息。
        
        3结束语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对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整合以及建立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过程中,难免会涉及体制机制、机构人员、历史遗留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也正是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从一开始就是问题导向的根本原因,这就需要我们迎难而上,在前进中不断对其进行优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秋阳.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申请及证后执行基层实践中常见问题分析[J].绿色科技,2020,(4):64-65.
        [2]梁忠,汪劲.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形成—对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法律思考[J].环境影响评价,2018(1):6-9.
        [3]王星,贺建.浅析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农业灾害研究,2020,10(4):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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