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摘要:在当前的土地资源条件下,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的基本国情,结合地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对于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尽力探索并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能够更好地与城乡规划相结合,在土地利用中,在城乡建设中发挥积极的效应。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改进策略
引言
在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而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对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探索更加科学高效的解决策略是新时期内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也是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重新整合、保护、开发和利用,发挥出总体规划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目前,经过了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土地使用扩张得到有效控制、农业耕地面积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这些都得益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存问题
(一)土地资源数据不全面不准确
由于国土调查数据库的数据资源距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与现实的土地资源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与实际的土地资源情况存在矛盾或冲突。例如,当前的地区人口流动性增强,人口基数与过去统计的人口基数存在偏差,这样会直接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降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无法满足实际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需求。
(二)用地分类存在不统一、不合理的地方
目前土地总体规划采用的方法是“二调数据”,按照土地规划的用途进行用地分类,将其转换为规划的基础数据。但是将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用地被划分为农村居民点用地,这样的划分与实际情况不符。虽然采矿用地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也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但是对这些用地没有详细和具体的划分标准,导致在实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对这些用地的规划操作仍旧存在模糊的情况,存在操作不清晰的情况。水库水面划分,比如交通水利用地也被划分到建设用地范围,这样的分类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以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不统一,存在矛盾。用地分类的划分标准存在不统一、不合理的地方,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增加困难。
(三)土地用途分区和规划用地分类缺乏明确的对应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经对土地的用途区进行了较为一致的划分,但是在不同的用途分区中,很多区域缺乏具体的内涵,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缺乏具体的内涵,这样就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无法使土地规划用地分类和土地用途分区更好地对应起来,这样会造成土地用途分区的过程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直接影响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难以发挥出促进区域合理发展的效能。
(四)城乡建设用地分区不合理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乡健康发展,对城乡建设用地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措施,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城乡建设用地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但是这种措施并没有进行更加具体明确的说明,例如,如何划分在城乡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包括公路或铁路用地、风景名胜用地等。这些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划分仅仅是不确定性划分,仍然缺乏更加明确、具体的实际操作指导细则。这很容易造成用地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规划的情况,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灵活性不足,土地利用规划的效果不理想,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适应实际发展的需求。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改进策略
(一)加强土地规划监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必须借助有效的监管机制进行保障。应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管体制,避免出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观性和片面性的问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尤其是对建设用地指标的控制环节,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条例来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复垦任务,确保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实现。通过完善相关具体的规划监管制度及条例,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越来越科学、规范。随着监管制度的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能够得到动态监控,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出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偏离核心目标的现象;通过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发展的详细情况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有效性,发挥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
(二)落实好“三规合一”政策
根据国家的新政策,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规划统一协调起来,在大的规划发展目标下形成三规合力,避免出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矛盾冲突,避免出现规划过程中的重复规划、管理分割等问题,提高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协调和利用效率,解决以往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问题。为了确保“三规合一”的政策顺利实施,各部门必须分清相互关系,从而在具体的规划发展工作中能够更紧密地的联系,产生协同。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是一种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涵盖的范围比城市规划的范围更广,是一种更宏观的规划。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规划都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梳理好不同规划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目标,在具体的规划工作中避免矛盾产生,实现不同规划之间的协同。
(三)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技术应用水平
将现代化设备和新技术积极融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通过科技引擎更好地提高土地总体规划工作质量和效率。例如,采用GIS技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处理,使土地利用的情况能够更全面地呈现出来,找到规划方案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谨性体现出来。此外,要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人员的技术应用水平,必须将时代背景、政策方向、行业技术融合起来,对现代化技术及设备进行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交流,提高队伍素质水平,使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能够更好地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率。
(四)加强基层土地利用及土地管理监察执法工作
在城乡建设工作中,部分基层土地管理工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为了更好地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避免出现土地利用违规行为。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基层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工作中,采取严格的用地审批机制,由多个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提高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了简化审批程序,可采取并行审批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在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发展工作中,应探索提高建设用地空间的拓展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土地资源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供需需求。加强对农业用地等重点用地的监察管理保障措施,提高土地资源的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将存量的优质土地资源价值充分展现。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多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结合新时期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新时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分析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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