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
肇庆高新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年以来,随着“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提出,肇庆向着“沟通粤港澳,辐射大西南”的珠江三角洲“门户”转变。根据2008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2009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将肇庆纳入珠三角9个主体城市之一,并将与广州、佛山共同打造广佛肇经济圈,这为肇庆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肇庆高新区既是肇庆工业布局中的重点工业基地,又是东、南部区工业经济板块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点发展以肇庆高新区为主体的园区经济,目标是将高新区建设成为现代工业城、全市工业经济的龙头、市直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和市直财源的主渠道。本文以肇庆高新区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亚铝及周边区域现状情况,总结问题并提出设计策略。
一、肇庆高新区亚铝及周边区域现状情况
位于肇庆高新区东北端的亚铝及周边区域用地,规划面积约12.3平方公里(1230.57公顷)。规划范围北以珠外环高速和肇庆市行政边界线为界,南以亚铝大街为界,东以北江为界,西以大旺大道为界。区位优良,与佛山市三水区一河之隔,东距广州市区50公里,西距肇庆市区45公里,属广佛肇半小时经济生活圈范围。地处珠三角发达地区与大西南的重要结合部,使肇庆高新区成为肇庆市东部经济板块的核心部分,在“东引西连”的发展战略和泛珠三角的协作框架下,区位优势凸显。
西江、北江水道,高速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发达,形成了水陆空、立体式、多元化的黄金交通网络,区域交通优势显著。
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共约507.3公顷,约占总用地面积的41%,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和少量村庄建设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集中分布于规划范围南部的亚铝工业城用地和广东中亚铝业用地内。少量村庄建设用地分散分布在规划范围的北侧和东北侧。本次规划应重视对现状已建设用地和未开发用地的对接,形成完整的区域空间形态,并依据相关规划重视对规划范围内村庄的保护。
二、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区整体开发建设贯彻绿色生态的原则,通过“一轴一江一渠”的生态骨络,构成形成水绿交织、显山露水的生态格局。
整个景观体系由景观轴、景观带、景观节点、各片区景观组成。
(一)景观轴——生态渗透轴
沿亚铝北街和高压走廊,形成联系天泾山和北江的生态渗透轴。生态景观轴宽度控制为100-200米。
(二)景观带
1. 龙湖排渠景观带:依托龙湖排渠形成的自然生态屏障,有效分隔工业区与天泾山,保证天泾山的生态安全。
2. 滨江绿化景观带:依托滨江防护绿地形成的景观带,既能减少工业区对北江的污染,又是规划区的特色展示界面。
(三)景观节点
1. 大旺彩带节点:位于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的互通式立交旁。通过利用防护绿地的植物配置形成四季变化的缤纷花海,作为亚铝及其周边地区,乃至整个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门户景观。
2. 湿地栈道节点:位于动力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的东侧。结合绿道驿站,在原有的湿地上建设木栈道、木平台,为骑行者提供观景的空间。
3. 观鸟平台节点:位于亚铝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的东侧。结合绿道驿站,在原有的湿地上建设木栈道、观鸟平台,提供休憩观景的空间。
(四)各片区景观
1. 居住片区:居住片区主要布置在规划区东面靠近北江的位置,居住片区应营造亲切宜人的内向性居住气氛,注重室内外空间的多样化与趣味性。居住建筑色彩总体基调以淡雅的暖色调为主,强调人性化的细部尺度。绿化种植应乔、灌、草相结合,形成多层次绿化景观体系。
2. 工业片区:通过沿路的绿化环境来衬托大型工业厂房,弱化工业建筑的刚性,达到建筑与环境的自然融合,形成井然有序、清新自然的景观环境。
3. 和美村庄片区:位于滨江北路与一德街交叉口的周边。规划保留了现状的蒋家村、李家村、村头村等自然村庄,并对村庄本身进行优化改造,使用在保留地域肌理的同时,美化村民生活环境,融入农业观光元素,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环境整洁的和谐乡村。
4. 生态片区:位于龙湖棑渠以北。保持原有的桑基鱼塘肌理,限制开发建设。
三、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一)道路建设导引
在满足道路行驶安全和防洪排涝的条件下,须顺应自然,充分尊重自然地形,以减少土方开挖。
人行道严格按国家规范设置导盲道,十字路口地面设置醒目的标记,引导行人安全过道。人行道的地砖铺设应可渗水,以适当补充地下水,调节区域小气候。
(二)绿化环境导引
规划区植物选择应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生态学原则,以地方性植物品种为主,结合排洪渠的布局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植被景观,并突出绿化景观的四季变化。树种应选择形体高大、枝叶茂盛、树冠宽阔的阔叶乔木为骨干,提高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地内部道路宜采用冷色系为主,机动车道路宽度宜5.0-7.0 米,人行道宽度宜3.0 米以上。宜在公园入口广场设置特色创意型、互动型城市家具和小品雕塑。
(三)建筑形式导引
规划区内建筑物的整体尺度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协调的建筑物群体空间形态。地块内建筑风格宜统一设计,避免风格杂乱无章,严谨而不失韵味,并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塑造具有高新技术产业特征的建筑风格。
1. 居住建筑
沿街立面应考虑空调机位的设置,禁止空调机裸露在墙面上。临路两侧用地不宜设置围墙。如确需设置,宜保持开敞通透,体现绿色生态,避免连续实体墙面。主要道路两侧的住宅建筑外立面阳台宜封闭,并对建筑顶部应作适当的处理,以丰富建筑立面,改善天际轮廓线。
2. 工业建筑
鼓励待建厂房项目将生产性质相近、联系密切而相互又不太干扰的车间合并成一个大厂房。在综合考虑功能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设计为单层、多层或单、多层组合的形式。每一组团应提供供员工、行人们驻足停留的公共空间,并通过建筑形体来定义公共空间。通过对材质、体量的细节处理打断较长的工业建筑立面,消减过长沿街立面对城市景观的负面影响。重视建筑的第五立面,鼓励在城市主要界面、节点对部分厂房进行屋顶绿化处理。
四、建筑色彩导引
规划区色彩总体形象为“智慧、时代、科技”。片区整体应以高明度灰和中高明度、低彩度的蓝作为其主色调;配以中高明度的灰,中高明度、中低彩度的蓝、绿等冷色调作为辅助色,灵活采用红、黄、蓝等明度、纯度较高的色彩作为点缀色。
建筑色彩控制根据各功能区不同特质分别确定主基调。工业景观区以白色和蓝灰色为建筑主色调,并结合地方建筑符号,造型简洁大气,体现现代建筑风格;居住景观区以淡雅的暖色调为建筑主色调,强调人性化的细部尺度,赋予不同的色相变化,营造多元化的建筑风格。
五、夜景照明导引
城市夜景观是城市风貌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和人文诸多元素共同构成的夜间综合体系。夜景规划必须从提高安全性舒适性、美化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入手,构建点、线、面一体的夜景体系。
照明设施的设计不仅限于夜间照明的功能,还需要注意灯具白天的街景效果,应做到统一、连续、整齐。
(一)道路照明
1. 路灯:公路、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灯宜采用色温偏暖的高压钠灯作为光源。次干道路灯宜采用色温中性的金属卤化物灯作为光源。支路路灯宜采用色温中性的LED 作为光源。
2. 步行道庭院灯:商业和服务业建筑周边步行道与庭院灯的光源宜采用变光节奏缓慢的动态彩光LED。非商业与服务业建筑周边步行道与庭院灯的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低压钠灯和色温中性的节能灯。
3. 广场高杆灯:面积超过1 公顷的市政广场的高杆灯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高压钠灯作为光源。面积较小的商业广场和休闲文化广场的高杆灯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金属卤化物灯。
(二)绿化照明:
草坪灯:商业建筑周边草坪灯的光源宜采用节能灯和变光节奏缓慢的动态彩光LED。非商业建筑周边草坪灯的光源宜采用节能灯。
(三)水体照明:
非桥身栏杆灯的光源宜采用色温中性的节能灯。桥身栏杆灯的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金属卤化物灯和动态彩光LED。商业区周边驳岸灯可采用轮廓照明和泛光照明;泛光照明宜采用色温偏暖的低压钠灯和动态彩光LED,轮廓照明宜采用冷阴极荧光灯和动态彩光LED。非商业区周边驳岸灯的照明方式应采用泛光照明,照明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低压钠灯和色温中性的金属卤化物灯。
(四)建筑照明:
1. 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为避免影响居民休息,墙面不宜设置照明。高度大于30 米,不大于100 米的居住建筑宜设置屋顶照明。当设置屋顶灯时,宜采用泛光照明一种照明方式,宜采用单色光,不宜使用静态彩光和动态彩光,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低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
2. 工业建筑:工业建筑宜采用泛光照明一种照明方式。高度不大于30 米的工业建筑,不宜在屋顶部位设置照明。高度大于30 米的工业建筑,可在屋顶部位设置照明。当设置屋顶灯时,宜采用泛光照明一种照明方式,宜采用单色光,不宜使用静态彩光和动态彩光,光源宜采用色温中性的金属卤化物灯。工业建筑的墙面照明应根据墙面颜色进行设置,白色墙面宜采用单色光和静态彩光进行照明,光源宜采用色温偏暖的高压钠灯和色温可变的LED 进行照明;其它颜色墙面宜采用能反映墙面本来色彩,色温中性的金属卤化物灯进行照明。
六、 户外广告设计导引
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与整体环境设计相协调。设置地点合理,发布内容健康,制作工艺先进。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任何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