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供电企业反窃电举措

发表时间:2021/7/19   来源:《中国电业》2021年3月9期   作者:张伟森
[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保持高速发展,电力工程建设也在跨越式发展,
        张伟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陆丰供电局 广东 汕尾 516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保持高速发展,电力工程建设也在跨越式发展,用电检查管理作为供电企业“大营销”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对规范客户用电秩序、保障客户用电安全、提高供电企业供电可靠性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在这种语境下,文章分析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内容,提出了提高用电检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期望对供电企业构建科学、高效、智能的用电检查管理体系有所帮助。在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的背景下,人们对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用电检查管理模式工作效率低、人力资源投入大、检查工作难度高,已难以适应智能电网的发展需要。因此,供电企业要在现有用电检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改造计量装置、引入先进技术等方式,积极推进用电检查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能力。
        关键词: 供电企业;反窃电;举措
        引言
        针对目前电力系统窃电趋势不容乐观的现象,急需提升大数据反窃电水准,构建反窃电的智能识别模型,进而实现对不同窃电事件的精准分类与预测。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本文采用基于双向长短时记忆神经网络(BiLSTM)的滑动窗方法对用户日电量的变化特征进行提取分析,识别异常用电行为。将用户用电信息导入训练好的模型进行分析,实现基于用电信息采集大数据分析的反窃电智能识别。
        1窃电方式分析
        窃电犯罪分子一般采用改变电能表计量回路二次接线的方式实施窃电。(1)失压:拆除计量回路电压引线,使计量表计有电流无电压,从而无法计量用电能量。(2)欠压:将引入表尾的电压引线虚接,使引入表计的电压值低于实际值时,造成表计的计量值低于实际值,少计用电能量。(3)电流互感器短接、开路、分流:将互感器短接,使计量表计无电流流过,造成表计不计量;将互感器电流回路引线拆除,使计量回路中无电流,造成表计不计量;在互感器二次侧并联一个分流引线,使部分电流从计量回路流过,造成表计少计量。(4)相序错接线:改变相序接线方式,使某一相或全部有功功率为负值,造成表计不计量或少计量。(5)改变电流互感器进出线极性,产生反向功率,造成造成表计不计量;采取改变表计变速比、卡死表盘等手段造成表计不计量或少计量等。
        2反窃电智能系统的结构及处理流程
        主要由无线采集装置、专变采集终端、数据转化器、系统主站、电能表构成。反窃电智能系统包括电力负荷管理、实时数据采集、实时数据存储、电力设备管理、客户区域、线损、电流、电压、电量行度、地理位置、拓扑关系、历史曲线展示、数据存储等功能,能实时反映计量电表的数据情况,并根据设置的阈值进行预警,提示存在用电异常信息,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能判断出存在窃电的用户。其实际工作流程如下。(1)在线监测。通过大数据信息采集技术采集用电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到电能表掉电、电能表失压、电能表故障、电能表失流、电能表外力受损等事件。(2)辅助分析。根据在线监测信息与终端事件进行辅助分析,确保分析的准确性。(3)历史数据分析。对存在潜在窃电行为的用户,分析其计量信息、接线方式、历史记录、功率数据差。(4)智能诊断。分析用户异常信息并及时处理,结合神经网络的反窃电模型评价体系,计算用户的嫌疑指数,充分分析用户窃电信息的准确性。尽管窃电的方法多样,但本质上都是用户实际的用电量大于用户电能表示数。通过建立反窃电智能系统,能持续检测用户的用电量,一旦系统显示存在窃电行为,便会发出窃电预警,帮助供电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


        3反窃电措施
        3.1科学搭建用电检查工作队伍
        针对供电企业的发展过程而言,为了使用电检查环节的工作质量得到合理提升,首要任务便是及时搭建出与用电检查工作相配套的,高水平、专业素养较强的工作队伍。在正式搭建工作队伍的时候,详细的工作从以下内容展开:(1)需要加大对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合理教授部分具备专业性的工作知识,并且还应当搭配真实案例开展相应的研究,才可以使培训工作的整体质量得到实际提升,确保检查人员在正式开展工作时,能够第一时间解决部分突发性事故,确保用电检查工作质量。(2)需要提高对用电检查工作基本设备的建设强度。伴随着窃电手段的持续增多,窃电仪器的持续发展,过去的用电检查仪器设备,显然已经无法达到实际工作要求,所以合理引入新型仪器设备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有关部门应该积极的加强科技的投入,积极地对窃电设备进行研究,发明一些有针对性的设备,才能有效地提高反窃电工作的质量,促进供电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3.2合理收集窃电证据
        供电企业应当针对窃取电能的证据开展实际的采集归纳工作,凭借全面应用法律武器的方式,对窃取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的打击,切实加强反窃电工作的实施成效,如加大对询问笔录的运用程度,积极询问用电客户,合理获得用电客户的真实用电情况,使完成对用电客户真实用电数量的合理研究,获取足够的信息支撑。另外,应当对电力系统运行管控有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进行改善,针对电能被窃取等异常状况进行实时发掘,充分把握电能表具有的数据差额。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所有优质的新时代仪器设备,比如录音仪器、录像仪器等设备,对窃电现场开展实时监控记录。有效记录窃电现场残留的痕迹,增强窃电证据的可信度,要注意对窃电现场遗留的窃电元器件及窃电工具进行收集,同时注意所收集窃电证据的实效性和指向性。
        3.3强化用电检查规范化管理
        实际上,供电企业推动用电检查与反窃电工作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便是科学创建出一套完整的、适用的用电检查机制。(1)应当及时创建出完整的用电检查机制,包含用电检查环节的详细检查内容以及检查步骤等所有方面的内容,是用电检查工作获取重要的机制导向,针对用电检查的工作目的进行确定,使有关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保障。(2)需要针对责任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应当强化负责用电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在检查环节中主动进行自身检查,针对员工个人的工作责任进行确定,以此确保检查人员主动遵循实施规范,防止出现敷衍了事等不规范的情况。(3)应当创建出具备系统性的用电检查框架,包含对用电检查人员与各项能源的科学配置,实时储存对所有电力用户的检查记录,使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性等得到充分保障,各部门之间对应业务高效对接,确保供电企业在开展用电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实现规范性。
        3.4依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供电企业在做好用电检查的同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供电企业在防窃电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窃电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而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的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用电市场形势和反窃电工作的需要。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和惩戒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管理职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窃电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由于窃电犯罪分子窃电手段隐蔽,同时又具有违法性和应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性,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独立开展反窃电工作受企业的法律地位制约而缺少必要的权力和力度。因此,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一支多部门参与的、高素质的、有一定执法权的专业反窃电队伍,是从根本上扼制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办法。
        参考文献
        [1]杨元建.新形势下用电检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用电,2017,32(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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