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大理 671611
摘要:金沙江中游鲁地拉电站移民安置时间紧、任务重,移民总数接近25000人,加快移民搬迁安置、确保电站按时蓄水、投产发电迫在眉睫,在集团公司领导的安排下,公司对丽江市永胜县涛源镇部分移民安置点公共建筑及698栋移民房屋实施了“统规代建”后,为加快、按时完成全部移民搬迁安置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但“统规代建”的实施,存在着工程质量合同纠纷事宜,建好后直到现在,多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处理,解决遗留问题。
一、基本情况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交界处的金沙江干流上,电站正常蓄水位1223m,总库容17.18亿m3,调节库容3.76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160MW,保证出力946.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3.57亿kW•h。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共涉及丽江市永胜县和大理州鹤庆县、宾川县,共3县5乡29村142组。征地总面积65.34k㎡(陆地面积43.27k㎡),需搬迁安置24303人,其中农业人口21686人,非农业人口2617人。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静态总投资为627086.42万元。为了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库区全部淹没的搬迁安置任务,实现按期下闸蓄水、投产发电目标,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由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对丽江市永胜县涛源镇部分安置点公共建筑项目和698栋移民房屋实施了统一规划设计,代为建设——“统规代建”。
二、“统规代建”涉及项目
涛源集镇4个村委会、3个卫生室、2个文化室、2所小学、1所中学、1幢镇政府办公楼;农村安置点9个村文化室、7个卫生室、5个村委会、7所小学等,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涛源集镇堡子坪、金江坪、校场梁子、小米地、紫港坪5个安置点移民自愿委托建设的安置房工程,征求意见阶段3447户(近50万平米)、签订协议1973户、实施698户,实施建筑面积约49万平米。移民安置点施工供水、供电维护运行及部分永久电气工程;库区公路复建(太极至金龙村段)工程,全长6.3km;涛源集镇堡子坪、金江坪码头建设工程;库底清理项目金沙江大桥的全桥拆除(2座)工程;以及为上述项目实施发生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实施管理等等,“统规代建”实施总金额约5.986亿元。按照移民概算报告需要实施“统规代建”的公共建筑资金为5000万元;698户移民户委托公司建设房屋,委托协议总共涉及资金10000万元。
三、“统规代建”实施的思考
(一)“统规代建”工作的开展必须依法依规的开展
应认真执行国家及省级各种移民政策法规、政策,以经国家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为依据开展“统规代建”工作。按照“471号令”规定,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同时,要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下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项目移民工程“统规代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指的精神,遵循““统规代建””移民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管理办法、移民房屋““统规代建””管理办法、““统规代建””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移民““统规代建””工程督查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确保整个“统规代建”工作依法依规。
(二)“统规代建”工作的开展,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
要时刻注意政府在移民安置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地方政府一起共同商订统规划代建协议,尊重并拥护地方政府在协调管理、过程管理方面的重大作用。注意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统规代建”工作既是移民工程,同时也政府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同移民群众打交道,同时还需要与地方质监局、住建局、档案局、交通局、移民局、教育局等部门展开密切联系,取得他们的认可,得到他们的支持,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重视公建部分“统规代建”,发挥形象示范和引领搬迁作用
作为水电建设企业,有着较为成熟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较为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和体系,能够较好的体现业主、政府、设计、监理、施工“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能够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等,让广大移民户深刻体会到优质工程的示范形象,认识和认可“统规代建”,为搬迁后的生活树立信心。鲁地拉库区“统规代建”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当属涛源镇政府新办公楼和部分安置点新建的教学楼,在这些建筑建设中和建好后较多移民百姓经常旁站参观,全过程观摩建设,承建方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水平让大部分百姓赞叹不已,看着一栋栋高大漂亮的建筑,大部分老百姓更加相信政府、相信华电、相信鲁地拉,为能够短时间内完成全部移民搬迁创造了条件,起到了引领移民搬迁的作用,促进了移民搬迁工作的整体快速推进。
(四)大胆探索移民住房的代建工作,均衡推进移民住房建设
鲁地拉公司为解决搬迁时间紧、移民住房建设量大、当地施工力量不足等问题,大胆地参与了移民住房的“统规代建”工作,在全省移民安置工作在该领域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从结果来分析,在引领移民住房建设、整体推进移民住房建设进度、控制移民房屋的造价、调节施工力量的配置、解决无力建房户和困难户的建房问题等方面发挥出了巨大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重视策划,尽早介入
在工程管理的方法、机制和思路上,地方政府和公司均有较大的差别,双方的关注点也有所不同。公司尽早介入,可以更加完善规划方案,从方案的合理研究、标段的合理划分、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密切关系移民利益的学校、医院、移民房屋户型等的设计等方面,做得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更加具有操作性。尽早介入,可以上工程建设更加协调一致,避免因工期、质量等产生的扯皮、推委现象,便于明确各自的责任。在鲁地拉库区,公司介入较晚,因工期、质量责任产生了较多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安置点场地平整质量和房屋基础处理方案选择上,责任不明确导致公司只能采取较为保守的基础处理方案,无形中增加了投资。
(六)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就是在安置点基础设施、专业项目改复建等公建项目上,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充分利用主业自身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优势、建筑资源的配置优势等,尽可能多地争取项目,为地方分忧。有所不为,就是在民房代建项目上,要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根据建房规模大小,以移民自建为主,代建为辅,适当参与。在施工力量组织、材料价格控制、临时用水用电的支持等方面多做工作,达到带动移民积极建房、有效控制房屋造价、帮助困难户建房,不能大包大揽。
(七)理顺地方政府、公司和移民的关系
“统规代建”必须是在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配合下才能顺利进行。方案的规划设计及审查、移民意愿的调查、指导移民进行户型选择、合同的签订、矛盾的协调处理、房屋的组织验收、库区的维稳工作等,无一不需要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因此,要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一个专门的“统规代建”工作机构,共同协调处理过程中的问题。住房是每一户移民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的梦想,因此,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均特别重视,难免会提出许多合理和无理的诉求,甚至干预设计、干预施工,影响建设进程。
七、结语
“统规代建”的实施,贯彻了“政府管民生、企业管工程”的思想,利用各自优势,和地方政府和移民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协同工作机构,快速决策,解决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在近8个月中搬迁了两万多移民的壮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获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同时,通过对这一领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还需要大家共同探索、实践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为移民搬迁安置提供更大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59号);
[3]《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
[4]《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关于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的480栋安置房屋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性司法鉴定意见书》(大建司鉴字[201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