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发表时间:2021/7/20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0年36期   作者:廖芸
[导读] 在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中,国有企业是主体之一,在维护社会平稳健康运行、提供
        廖芸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奉新县供电分公司    江西省  宜春市    330700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中,国有企业是主体之一,在维护社会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工作岗位方面均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在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开展背景下,国有企业逐步向现代化企业转型,但因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极易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发地区。此时,如何在新形势下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国有企业要想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必须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合理地将纪检监察与日常工作联系在一起。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对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带来推进。为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相关纪检监察人员应切实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在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完善,合理提出相关解决措施,不断进行研究与创新,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是保障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位置,加快自身做强、做优、做大,保持高质量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特别是要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双提升,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从而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建设强国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2.1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
        科学执纪审查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前提。但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现实工作与理想差距较大,无法阐明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差异,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权利主体辨别体系,致使执纪审查职能、方式弱化、虚化。
        2.2纪检工作缺乏精准度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没有结合行业特点进行针对性管理。部分干部仍然缺乏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松绑”意识,有关人员利用职权经本人或亲属名下企业承接单位工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利益输送行为屡禁不止。
        2.3同级监督力度缺位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针对下级监督较为顺畅。对于同级党委、党组织监督流于表面,阻碍了反腐工作的开展,无法满足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
        3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3.1充分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强化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很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很容易出现人力不足的情况,还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设置专业的纪检监察部门,也未配备相关人员,从而导致很多工作出现无效化,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自然也就无法取得相对应的效果。并且在大部分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人员多是通过内部选调的方式,在企业其他部门管理人员中进行轮岗及调动,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人员拥有常年的工作经验,对于企业内部的一些事项或是问题存在一定的认知,行动起来更加方便;不好的方面在于人员专业性不强,甚至没有一个正规的办事体系,只能依靠自己的想法来开展工作,从而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在国有企业监察管理人员选用过程中,应合理遵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选择政治素质良好,整体评价非常优秀的党员同志。现阶段,有一些国有企业不是百分之百选择党员担任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人员的选择比较随意,这很容易导致纪律检查工作的效率降低,影响了党在企业内部的领导性。其次,应选择一些年轻有为、头脑灵活且领悟性高的人才。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因为涉及的任务比较繁重,难度也比较大,因此需要一些拥有高能力、高素质的人才来担任。最后,要强化对于纪检监察人员的党性教育,强化他们对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的认同。并且在积极检查工作开启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信任与监督的分离。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部署,不但关系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工作成果的展现,为此应给予高度重视。
        3.2加强创新意识,合理推动国企纪检工作制度的改革与落实
        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的不断改革,深化职能建设,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成为我国企业工作的基础。在新形势的影响下,应积极建立对应的改革制度,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体系,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与建设。国有企业大多是集团式的工作方式,党委建设下有多个二级或是三级企业党委及若干个直属党支部。面对如此庞大的管理结构体系,集团内部的纪委与纪检部门应认真思考如何发挥相关职能,充分进行改革与创新。全面落实中央对于推进纪律检查工作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工作领导,充分拟定出上级纪委对于下级纪委的工作巡查体系,并根据考察意见,建立有效的报告工作机制,面对反映工作情况及人员作风问题的线索应同时向多个上级纪委部门进行报告。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基础就是生产与经营,为了能够让企业有效存活下去,相关纪检部门应积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既要将基层党支部工作做好,也不能过分影响到生产经营,这给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非常严峻的考验。因此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基层党组织应合理推动创新意识建设,积极总结企业发展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经验,充分制定出一套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标准,同时要让相关人员上手快,见效高,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企业纪检工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为国有企业的进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3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全力围绕企业中心开展监督工作
        众所周知,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中处于重要地位。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拥有着更多的权利,然而如何制约这些权利,企业的内部监督不可忽视,那么如何监督,何时介入就成为关键,这时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应事前介入,实行嵌入式介入,控制好问题的发展,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以教育预防为主,尽量避免事后监管,不断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同时为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广覆盖,压缩贪腐行为的滋生空间,国有企业应建立多方多维度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企业内部监督平台,企业员工可以在任意时间采取匿名或实名的方式进行举报,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统筹好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务审计、人事法律等监督力量,形成问题会商、联动处置、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再者企业可以采取“后评估”的方式对企业员工的监督建议进行适当激励和鼓励,形成“头雁效应”,提高积极性,让企业更多的员工参与进来。国有企业应尽快转变理念,进而从有形监督转变为有效监督。
        3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执纪审查工作不规范、纪检工作缺乏精准度、同级监督力度缺失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与职能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保障、教育宣传工作机制等有关。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以依法治国理论、权力制衡理论、激励理论、博弈理论为支撑,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强化纪检监察履职保障,科学构建教育宣传工作机制,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徐艳丽.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文化,2018(09).
        [2]杨绍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探析[J].经贸实践,2018(015):26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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