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分析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7/20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8期   作者:郭延辉
[导读] 随着“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
       郭延辉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 济宁     272000
        摘要:随着“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内河航运在促进沿江地区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水运发达导致船舶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也愈发明显,港口逐渐成为受污染的高发区域之一。因此对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等问题进行分析,为管理机构提供决策和指导,对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水环境保护和水运绿色发展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水环境保护;船舶污染防治;岸线资源整合;清洁能源;水运绿色发展
        引言
        由于我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船用油硫含量水平高,污染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研究表明,船舶港口排放已成为我国沿海沿江地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全面提升我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平,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未来我国在船舶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应进一步加严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加强船舶排放监管、优化港口集疏运结构、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及国际交流合作等。
        1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现状
        1.1技术层面
        目前防治船舶污染大气的技术主要包括建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船舶主机的排放控制技术、船舶能效管理计划、船舶利用LNG燃料技术等。建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是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基础工作,目前,广东省、江苏省、上海港、天津港均开展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工作。船舶主机的排放控制技术包括电子控制技术、尾气净化技术、乳化燃烧技术、催化燃烧技术、脱硫装置等,这些技术在国内得到了较好的应用。中国航运企业在中国船级社的组织下开展了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提高了船舶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1.2污染物接收、处置经济效益低
        内河港口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高,水运不发达的地区由于港口、码头分散,企业进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成本更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内在驱动力不足。在上述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方面,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机制存在相当的困难。由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专项补贴模式支持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工作的营运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看到效果,但无法长期持续。
        1.3港口排放现状
        尽管各类码头泊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源、特征污染物以及发生量不尽相同,其空气污染问题以及防治对策与具体码头类型及周边环境密切相关,具有特殊性,但由于多数港口通常都规划建设了各类码头泊位,因此,港口所面临的经综合叠加的空气环境问题以及防治对策体系又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
        2河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分析及对策
        2.1谈落实——标本兼治打赢集中整治后半场
        “污染防治是必须打赢的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现已进入集中整治的后半段,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作为,攻城拔寨,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下半场。”刘小明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防污染现场推进会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号角已经吹响,关键在于行动。

越来越多沿江省市和各相关部门、港航企业正“摩拳擦掌”——重庆市将整治行动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考核指标体系,推进以岸基固定接收设施为主的接收体系建设;江苏省则着力于推动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辖区所有从事易起尘货种作业码头的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在京杭运河江苏段等内河干线航道上建设船舶尾气遥测仪。“将开展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情况总结评估,及时完善系统功能,持续深化宣贯推广,改进提升服务水平。”邱健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场防污染攻坚战中,港航企业首当其冲。
        2.2提升岸电设施的标准化、智能化
        长江流域沿线省市在岸电建设方面已开展了大量工作,由于我国港口水域复杂,内河船型规模差距大,各地区国网电力公司在实施岸电建设时,根据电压高低及容量布局采用了不同的技术参数,导致不同地区接、受电设施存在差异。建议主管部门、电力公司实施岸电改造时考虑岸电设施的兼容性,并对岸电技术规格等要求标准化、智能化。
        2.3加强船舶排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应用
        1.加强重点航道船舶排放监管随着船舶排放控制区的实施,现有的登船随机检测方法越发困难。目前国际主要试行采用遥测技术对船舶排放进行监管,但其对遥测设备的响应速度、对不同船只的区分能力以及检测的灵敏度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应研究利用遥感等技术在重点航道对船舶排放进行监管。建立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执法及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实行船舶分级管理。2.开展船舶实际排放监测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已经成熟运用于钢铁、火电等固定源排放,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实时、连续的监测和汇报。如果这项技术能成熟运用于船舶,并将其数据整合到船舶AIS信号发射装置中,可对船舶实际排放进行远距在线监控,不必依赖于遥测技术。3.建立船舶港口排放基础数据统计监测及共享制度加强港区基础数据统计,建立港区港作机械、集疏运货车、集疏运火车保有量、技术状况、活动水平、能源消耗等基础数据统计上报制度。加强交通、海事、环保部门间船舶运行、登记注册、实际排放、油品质量等数据共享,开展港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为精细化排放清单建立及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2.4破难点——协同联动共建“一体”平台
        “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涵盖船舶交付、港口接收转运、城市处置等多个环节,涉及交通、住建、生态环境等多个监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局长唐冠军曾指出,船舶垃圾上岸,难点在“共”字,突破口也在“共”字。为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和精神,推动联合监管,提升运行效能,长航局组织江苏海事局开发建设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该系统于7月1日在全长江干线上线试运行。系统搭建工作由江苏海事局承担,前期江苏海事局会同江苏省交通、环境、住建部门集中办公,完善信息系统监管工作台功能设置,依据职责开立了80个监管单位账户,协助各地监管部门运用信息系统开展联合监管。该局副局长王士明告诉记者,信息系统在方便港航企业和船民的同时,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过程可控。
        结语
        (1)推动船舶水污染防治,实现水运绿色发展,关键在于港口制度条例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国家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做到尽职尽责,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为建设绿色港口提供前提和保证。(2)我国内河各港口已基本实现船舶污染物的免费接收。水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船舶内部考核机制,加强船员环保意识和防污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避免出现船载设施备而不用,形同虚设。(3)船舶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主要依托陆域完成,从污染物处置体系上来看,环保、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治污企业积极应争取政府支持及社会资本对船舶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内河港口防污染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水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萱.大连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对策[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16.
        [2]韩贤贤,寿建敏.中国绿色港口岸电建设的前景与发展[J].现代企业,2018,(8):50.
        [3]朱粮,朱鸣跃.内河船舶造成的水污染及防治[J].中国航海,2008,(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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