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嵩
联勤保障部队工程质量监督站 210012
摘要:随着当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招投标在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中越来越被社会各方高度接受。一方面电子招投标相对于传统招投标管理,具有“信息获取便利”、“无纸化办公程度高”、“能避免垄断、地方保护主义”特点;另一方面传统招投标管理也难以适应新时期信息化发展趋势,招标人与投标人对于效率、质量、公平的招投标管理达成了一致的要求。因而如何把电子招投标更科学的应用到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之中,已成为当前招投标管理的重点。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电子招投标;创新应用
一、引言
面对电子招投标给招投标管理新模式带来的全新体验,其对于传统招投标管理流程有了更为优化的流程的,对传统招投标中复杂的流程、繁琐的手续、不对称的信息都给出了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电子招投标在招投标管理的过程中,同样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电子招投标的网络安全问题”、“电子招投标平台兼容性较差问题”以及“行政部门对于电子招投表的在线监督效率较低问题”,仍需要进行可续的分析、正确的研判,才能帮助招投标双方在更加阳光透明、科学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电子招投标。
二、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中电子招投标应用的意义
1.有助于优化招投标流程,降低招投标过程中的人力物力成本。
面对社会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励的现实情况,如何利用电子招投标来降低企业的投标成本,优化招标方的招标流程,已成为招投标管理过程中不得不思考一个重要问题。一方面传统的招投标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程序来逐步实施,这给人为操作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不利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传统的招投标的管理需要投标公司进行相应的资格认证、现场了解招投标信息以及深入了解相应投标信息,这在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运行成本。而电子招投标则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这些人力物力成本。
2.电子招投标是招投标管理未来发展的方向。
随着大数据、5G、云计算等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为电子招投标的实施带来的重要技术保障。同时电子招投标能够让投标人以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内来进行全面系统的参与到投标流程之中,这对于最大程度的增加招投标竞争程度,实现投标人标的价值的效益最大化而言十分关键。另外电子招投标管理对于避免行业垄断、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行为而言有着十分有效的作用。因而实施科学的电子招投标管理是招投标行业必然发展趋势,也是招投标管理行业市场化运行的结果。
3.有助于招投标双方信息获取及时、招投标管理效率更高、更透明。
一方面电子招投标在帮助企业聚焦资源、降低成本方面有着得天独厚优势,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以其高效模块化管理来帮助招投标双方的把各自的信息及时的发布和上传到系统之中,能够让参与竞标的企业更加客观全面的审视标的的要求标准以及让招标方真实的了解投标方企业的实力;另一方面,电子招投标能够实现系统客观操作,把招投标管理系统以公证、法律监督的形式来确保其独立运行,不受招投标双方的干扰,这对于实现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而言十分关键,更有助于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投标流程的电子系统实时监督。
三、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中电子招投标应用中存在的难点
1.市场上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繁杂、兼容性较差,难以提升招投标效率。
由于市场化发展的不对等性和竞争性,造成招投标管理系统平台种类繁多,且相互之间的兼容性较差,这对于招投标双方而言都是一个影响重大的问题。因此如果招投标双方在招投标系统选用上不能达成一致,则极易让招投标管理沦为各方势力比拼的“附着物”。比如:行业垄断性较高的产业选取的与其自身产业利益紧密相关的招投标管理系统,则很容易让该系统被相关行业所把控,这对于不相关投标人而言相当于直接失去中标的这个,或者即使中标其真正的利润也十分有限甚至难以产生利润。因而整合社会上的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势在必行,且应当规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2.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网络安全性难以保证。
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虽然有诸多的好处,但是其网络安全性是其最为重要的方面。如果不能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网络安全性,则其所有优势都将不复存在。因而只有有效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网络安全性,才能进一步讨论电子招投标的优势。但是在当前的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中,仍然难以看到高效、科学的网络保障系统的接入,这无疑给招投标双方实施暗箱操作带来了可乘之机。这显然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相违背。因而实施多元化的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安全保证措施十分必要。
3.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电子招投标的在线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电子招投标在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给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仅依靠电子招投标电子管理系统的数据来进行监管,则很难确保招投标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如在当前屡见不鲜的“阴阳合同”,这给招标人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在实际电子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尚未实现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络在线式实施监管,这给电子招投标管理的后续广泛推广带来一定的信任危机。很多投标人对此心存无奈却又只能独吞苦果,因此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监督改革势在必行。
四、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中电子招投标应用建议
1.完善相应的电子招投标法律法规,让电子招投标管理有法可依。
电子招投标管理在面对前期的野蛮生长之后,紧接着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亟需解决,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尚未随之确立。这就给电子招投标管理乱象产生提供了温床。因此我国应当结合电子招投标管理发展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设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以规范市场化电子招投标管理无序性、恶意竞争性以及打击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应当合理科学的引导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以更加安全、透明的形式呈现给招投标双方,确保双方都能够依法招标、合法投标,最终实现招投标双方的共赢。
2.设立在线式行政监督管理模式,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时刻受到监督。
行政监管系统与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有机结合,是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科学合理、阳光公平运行的关键,同时应当成立电子招投标管理组织,把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数据管理、数据存储以及信息公布与分享进行及时的备案。这样能够让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数据同时受到社会第三方的监督,并在招投标双方为日后法律纠纷解决提供客观公正数据支撑。因此我国应当科学研判并及时设计电子招投标安全管理系统,并让监督系统成为第三方监督、社会监督共享共建的开放平台。这样才能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公开透明管理系统,并能最大限度确保其招投标过程受到社会各方的监督。
3.制定统一的电子招投标管理行业标准,提高各个平台的兼容性。
由于社会各个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相互之间的兼容性较差,其带来的实际收益十分有限。因此电子招投标管理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联合企业与系统平台公司,科学合理的制定电子招投标管理行业标准,为各个系统平台提供未来发展的方向。这样能够有效解决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在数据兼容性、系统数据不匹配性上的共性问题。同时根据招投标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对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标准进行定期的更新,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从而为电子招投标管理科学健康、合理有序发展奠定基础。
五、结语
总之,招投标管理新模式中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是招投标行业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因此我国应当根据电子招投标行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成立专门社会组织以确保其合理平稳有序的发展。并对电子招投标进行全面、系统、实时的科学监督,来确保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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