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刍议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9期   作者: 李亮
[导读] 施工合同管理,包含了对签订、履行以及终止三个方面的管理
       李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 610000)
       摘要:施工合同管理,包含了对签订、履行以及终止三个方面的管理。而这三个环节,也是施工合同出现纠纷问题的主要环节。施工合同包含的内容较多,一旦出现纠纷问题,势必会影响整个施工的进度以及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因此,提前做好合同纠纷预防管理的措施,将合同可能出现纠纷的概率缩小,以此来确保施工合同的效力,更好的约束、规范合同主体的行为,从而有效保护合同主体合法权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复杂,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掌握对应环节、工序的特点及具体要求。相关单位必须注重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更应该做好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避免国家资金及社会效益等遭受损失。必须对现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企业管理特点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改善和提升。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履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
       首先,合同管理中存在合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影响工程建设效果,并且埋下一定的隐患。具体的问题如下:其一,存在一些承包商在中标后并未按照合同规定供应合格的原材料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等问题,影响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效果;其二,目前工程建设行业中挂靠承包的情况非常常见,很多时候都是多级承包,因此发包方支付的资金并不能及时到达具体的建设方手中,使得发包方工程款支付时效性不强,并且合同中缺乏硬性的时间约束及处理条款,引发施工拖延、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其次,合同履行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签订合同的意义就是对双方进行约束和管控,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实现共赢。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违约情况较为常见,这时作为发包方就可以充分发挥合同的作用,通过做好合同监管工作,对承包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以便及时发现违约情况,并采取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并追责。然而实际工作中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常常出现监管机构、人员不足,人员专业水平不足及监管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直接导致监管效果不理想。最后,一些能够代表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的单位并不能发挥监管协调的作用,并未完善对应的管理规范。
1.2合同主体法律关系平等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合同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为了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更多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方作为出资方,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在招投标初期拟定的合同就是将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投标方如果不同意合同的条款就会失去投标的资格,同时中标之后施工方也不能再次大量修改施工合同,造成合同中存在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主体的法律关系平等意识淡薄,将一方的利益扩大,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不平等化,造成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一旦发生纠纷,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出现另一方索赔比较困难的情况。合同主体法律关系平等意识淡薄造成的不平等合同条款和双方的不平等地位,制约了施工合同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1.3施工合同不规范
       在施工合同签订时的认识流于表面化或不严谨,以及在合同实施阶段对工程施工合同行管理的意识不够深入,认为那不过是纸质形式的“花瓶摆设”,且在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的时候非常随意,对于施工合同签订后需要履行的职责、条款和合同具体内容等数据信息,没有做到详细的审查,对于细节方面也不够重视,一般都是没有确定的工程事宜,双方经过协商处理,简单一笔带过;还有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为了规避有些风险,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私下自己制定施工合同纸质文本,不采纳标准的合同文本形式进行施工合同的签立。

有的单位间甚至直接就是口头语言进行工程施工项目委托,等到工程实际施工后,再进行施工合同的补签。
2增强施工合同实际应用的措施
2.1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要注重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及质量,就需要施工合同工作中的管理者具备非常高的专业素养,及管理技术专业素质水平。建筑施工单位要对于此项管理工作提升关注力度,不仅要注意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还需要积极引入专业化的优秀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人才。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就需要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水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素养,且对于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水平标准要极高。全体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还需要掌握工程成本方面造价专业知识,重视工程方面专业资料的归类及分档,并且把这些合理地运用到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以此提升施工合同整体管理水平。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就要求全体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持执业资格证书上岗。建筑施工工程单位在引入这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者的时候,还要对于这些工作人员做专业化的课程培训,使施工合同工作方面的工作人员,在此项工作中更加具备专业化水平,才能够更大程度地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需要。
2.2加强政府监管以及法律监管方面的建设
       一方面,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我国为了保障监管秩序以及效力,应当优化机构,确保监管职能的明确,落实监管部门的责任,从而有效落实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责任,从外部监管来规范合同主体的行为,降低违法现象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完善建筑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对策,从法律的角度加强立法,约束合同主体的行为,从而减少合同主体钻合同漏洞和法律漏洞的行为,同时,也能够解决过往的合同纠纷问题,以此来加强合同主体在合同管理过程的意识。
2.3严格施行合同监管制度,提升合同履行切合度
       首先,国有企业可以要求政府部门出面牵头,在建设项目中心点的基础上抓好落实工作,积极采取多样的监管方式完成对承包方的监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其次,国有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各方面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管,对合同签订、审查及履行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提交给企业的相关部门,对未按合同执行的环节进行追责。监管单位还需要对合同追责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最后,企业还应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建立有效的举报、监督平台,方便群众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必要时对反馈问题的群众予以奖励,提升公众监督的可行性,提升合同管理质量。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建设中增强对于建筑施工合同的运用,它不仅能够有序保证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共同义务和权益,还能够有效改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建设工程时间和速度,还能通过建筑施工合同正式签立后,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对于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具体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权益纠葛问题,在有法可依、有合同可依的条件下进行有效解决。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工作实际管理过程中,对于建筑施工合同进行实际运用的时候,不仅要做好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来增进合同的高效实施,还需要紧紧跟随目前时代发展的脚步,持续对于建筑施工监督管理中合同的运用策略进行革新。
参考文献
[1]肖启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合同管理研究[J].城市建筑,2020,17(30):179-181.
[2]彭学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研究,2020,5(19):139-140.
[3]全乐.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20,46(6):203-204.
作者简介:
       李亮(1973.3—),男,汉族,本科,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水利部造价工程师,主要从事经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谈判及索赔、市场营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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