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2月5期   作者:应水英
[导读]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基建规模与数量剧增,一方面使得建筑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对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应水英
        身份证号:36073019860624****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基建规模与数量剧增,一方面使得建筑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对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另一方面,大量的劳动力涌入建筑工地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体现,是建筑生产活动的重中之重。然而,在现今追逐利益的背景下,许多建筑业业主和施工单位都以成本、进度、质量为重,而忽视了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工程规模大、数量多,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居高不下。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问题,以期缓和安全生产与发展的矛盾,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1.1.1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
        在当前的建筑企业体制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是公司层级安全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单靠一个人去抓是不现实的,许多企业并没有具体落实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也没有对各部门之间交叉的责任进行厘清。除此之外,建筑市场混乱也是造成责任主体不清的重要原因。许多施工单位为了多接施工任务,采取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形式承揽合同,本该对项目的安全负责的项目经理可能因为有职无权而导致合同界面不清,给安全问题留下了极大隐患。
        1.1.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是企业自身仍要建立一套符合工程特性及自身能力的规章制度。由于目前许多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或各项制度不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导致安全管理活动根本无法开展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某些企业领导层拍板决策,制定不符合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检查制度,项目部不得不在检查过程中应付敷衍,结果反映不出真实的安全问题。且部分企业并没有设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生产问题与管理问题都无从考核,企业理应针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1.2政府安全监管职能分工不明确
        在建筑行业,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两部门之间职权范围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很难落实好相关责任。其次,建筑、水利、交通和铁路等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比较分散,发生事故可能会导致部门之间责任推诿,不利于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管理。在行政监督和执法上,因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施工企业生产行使监管权,而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来执行,监管权和处罚权的分离导致了政府监管机构之间因为责任不清、界限不明而无法形成有效合力。
        2对策研究
        2.1全面推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全管理”
        2.1.1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第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形成上下级传递的责任链,使一线施工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管理人员在责任的要求下严格管理自己的安全行为,并以此为依据来对各层人员进行奖惩,以引导员工安全生产。第二,应严密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目前许多施工单位都会定期举行安全应急演练,但是许多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还是不重视,对各种培训、学习都当作走过场,效果不佳。对此,企业可以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并设置奖励等活动来推动现场人员学习安全知识,逐渐培养建筑工人的主人翁意识,让其意识到安全和健康管理的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一致的,这样才能在生产的同时兼顾自身安全。


        2.1.2全过程安全管理
        所谓全过程安全管理,是指在一系列生产活动中,不仅要着眼于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还要重视决策阶段的安全策划和事后整改反省。即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安全管理的意识。事前控制强调预防为主,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风险意识,制订好安全生产计划后先评估安全风险,在实施前检查设备等的运行状态等。其次,事中应加强监控,企业领导须带头检查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部门、劳务班组之间互相检查。事后应该吸取教训,必须深入认识事故的安全缺陷,在隐患的整改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2.1.3全方位安全管理
        全方位安全管理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模式。纵向指从安全生产制度、规章,施工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安全检查等方面来制订出一套企业级的施工安全管理指南。施工企业要得到长远的发展,就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问题,只有在制度化、规范化的框架下,才能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横向指对施工单位各部门的管理,不仅是一线生产的项目部,还有企业经营和后勤部等都应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各部门中营造一种安全人文环境,形成“安全生产无小事,防患于未然是关键”的安全意识。
        2.2加强政府监管
        2.2.1完善政府监督职能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是政府监督部门的职责。然而政府监管部门毕竟人力物力有限,很难对大量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因此必须在施工企业施工前做好把关工作。在工程招投标时期,政府监管部门应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检查企业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垫资施工的非法行为。在日常监管中,按照“风险优先”的原则,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对风险度高和守法纪录不良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工作。
        2.2.2建立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体系是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中一个有效的方法,可使政府监管部门在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中从事后控制转为自主控制。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政府对辖区内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一个全面且明确的评价,以此来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国内外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层次分析法、模糊评价法、灰色理论评价法等。政府监管部门建立一个适用的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需要参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来识别安全指标,选用某一种评价方法定量指标的权重,最后建立安全评语集来判断指标的重要性和严重性。
        2.2.3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管模式
        由于施工企业规模庞大,政府监管力量薄弱,难以保证对每个施工现场都进行有效监管,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可以转变思路,向一些专业机构购买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专业机构,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专业、独立、公正的安全监管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等,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上报政府监管部门,代替政府进行安全监管,可以弥补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不足及政府基层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的缺失,既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又能分担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3结语
        总之,由于建筑业生产模式本身的不安全特性和恶劣的作业环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每年都给国家和个人带来巨大损失。文章对施工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安全生产工作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建议。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仍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积极探索降本增效的安全管控举措。政府安全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方东平,黄新宇,黄志伟.建筑安全管理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02):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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