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市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上)7期   作者:杭昕
[导读] 本文主要分析沿海城市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
        杭昕
        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摘要:小微经济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确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解决一个人口大国的社会就业工方面,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因此可以说小微经济群体的持续发展对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安定等起突出的作用。本文主要分析沿海城市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困境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困境
引言
        小微经济群体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角色,对大众就业起着重要担当,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一直是社会话题,我国政也一直致力探索出一条自身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模式。
1、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1总体发展进步很大,法律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强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不断夯实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对小微企业的重要地位予以高度的肯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一再强调:“要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资本”。
1.2受诸多因素影响,强劲发展仍旧面临难题
        为了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保障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其合法权益,支持其创新创业创造,国家投入大量财力和精力,不断优化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由于小微企业本身的一些特点,比如:生产规模比较小、数量多、分布广、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等,又因为自身存在的一些潜在问题,如“企业基础偏弱影响金融服务可持续性”,小微企业在面临竞争激烈的外部市场环境中,如何“扎牢根、快壮大”,成为其面临的严峻考验。据调查显示:我国小微企业区域分布数量和实力并不平衡,沿海及东部地区发展较为迅速,产业集群城市特征显著,中西部地区相对缓慢。
1.3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融资风险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部融资,结合过去学者的研究和现有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按融资渠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及融资风险进行概述。(1)内源融资。内源融资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包括初始资金、留存收益和折旧、摊销。内源融资具有原始性、成本小和风险低的特点,内源融资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企业满足资金需求的重要来源。(2)外部融资。外源融资是指从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那里获得所需的资金,并将其投入企业的生产经营,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和成熟,资金需求量增多,仅仅靠内源融资已不足以支撑企业资金需求,外源融资逐渐变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融资渠道。
2、国家和企业自身角度应对困境
        国家下大力度,出台多方帮扶举措,各项数据反映出,各个行业经济运行在第1季度基本停滞,中小微企业经济群体受疫情更是严重。此时,在党中央的领导之下,国务院下属各部委都在争分夺秒、因时制宜制定出一系列应对措施。4月政治局会议提出“六保”决议,由国家一直倡导的“六稳”转为“六保”,将“六保”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这一变化不是将目标调低了,反而更能体现出高层领导班子对时局的精准分析,精准把握。国务院会议中,确定鼓励金融行业对中小微经济群体给予延期还款的政策,同时对这部分贷款主体给予优惠利率。会议中强调两点重要工作指示:一点是增强中小微经济群体的资金流动性。

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还款安排,同时给出具体缓解中小微企业流动性时间期限,可放宽到今年上半年底,不额外收罚息;政府将增加再贷款及再贴现额度,加大中小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经济体的资金支持。另外一点是对中小微经济群体下调贷款利率。强调下调支农及支小再贷款利率。并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政策性银行在特殊时期帮扶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做出具体划分。在帮扶中小微群体度过疫情期间,国家各部门均积极制定符合当前情形的帮扶政策。二月份,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制定发布十几项重要通知,从多角度帮助企业经济的快速复工复产。2月7日财政部联合五部门共同发布财金〔2020〕5号紧急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及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资金帮扶力度,对九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及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借助专项再贷款的方式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
3、关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的建议
3.1强化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推动小微企业信贷增量扩面,提高“敢贷、愿贷”积极性。2020年4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存量贷款到期发放新贷款的,不应“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分支机构,应适当提高其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7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7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6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9.5个百分点。
3.2继续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体系
        当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出现时,小微企业较之于大型企业相比,更容易出现以下情况,譬如企业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企业结构简单、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不够透明等,使得金融机构客观准确了解小微企业真实状况的难度提升,使小微企业处于融资的劣势地位。虽然银保监会在2013年印发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将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获批的成功率作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指标,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更是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收费行为,从明晰金融机构权责的角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营造一个更有益的金融环境。次年,国务院也出台了《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将小微企业纳入地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的范围。上述政策的出台,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法律效力级次较低,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受阻。因此,要加强小微企业融资的保护力度需要夯实法律基础,从立法层面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我国目前尚无单独以小微企业命名,或在融资、信贷、公平竞争等方面有针对小微企业的专项法律。2018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版)》是与小微企业关联度较大的一部重要法律。该部法律的出台为我国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这部法律中原则性的条款较多,有待细化,操作性略显单薄,加上对一些问题未能给予详细规划,在对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规定不明确,对公平竞争权利保护未做出详细规划说明,对技术创新、市场研发等扶持保护力度相对较弱,所以发挥作用有限。
结束语
        科技型小微企业以高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为了增强竞争力,企业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科学发展,给投资者更多信心,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一方面,积极引进人才,为员工提供合适的薪资和岗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升职和激励制度,鼓励人才创新,为企业增添更多活力,改善整体人才质量;另一方面,对人才进行后续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员工学习企业各相关方面的知识,全面发展,树立企业特色文化,实现员工团结友爱、共同合作、共同进步的企业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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