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上)7期   作者:陈紫霞
[导读] 全域土地整治是一种全新的模式。
        陈紫霞
        玉林市自然资源规划测绘信息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537000
        摘要:全域土地整治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它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继承,更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突破创新,是实现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途径。把生态国土理念贯穿到新时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是响应国家号召的有力方式,更有利于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以及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策
1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
1.1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落实生态保护的重要方式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际上是在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土地综合整治实践,对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就是很好的范例,目前部分地区,通过借鉴浙江省乡村治理方面的经验,陆续开展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探索与实践。因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代国土整治工作发展的根本趋势。
1.2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合理的规划,综合考虑,整体协调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业集约化生产创造条件,最终可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村土地利用新格局,是新时期高质量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1.3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探索
        自1998年国家提出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以来,土地整治业务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其政策法规、工程技术、行业标准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新时期,面对日益紧张的土地需求和城乡生产生活需要,单纯通过整治某一方面、某一区域,已经很难适应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因此,为了使土地整治能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和社会发展需求,需要从政策、理念、技术、资金等各方面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正是土地整治工作的大胆创新。
2 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对策
2.1 优化农村空间布局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坚持生态国土理念,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充分融入到农村建设上。在整合空间资源的同时,一定要优化农村空间布局,合理协调土地供给与土地需求之间的关系,使其保持平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国土资源建设,优化农村用地空间。积极促进村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整治更新,稳慎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闲置农民住房的盘活利用及改造应符合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符合村庄规划的建设规模及建筑风貌的要求。对更新整治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具备条件且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因村制宜,鼓励发展特色融合产业,并明确产业融合的准入清单,鼓励发展与村庄资源特色相互支撑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村民增收。


2.2 ?整理农用地
        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优化农用地结构布局,统筹推进低效林地和园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污染土壤修复、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集中连片改良提升农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在建设以及整理各类农用地的同时,更要关注生态环境以及田园风光的保护。在此前提下,整理农用地应与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从整体上优化耕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做好农用地整治工作,为农业的集约化与规模化经营创造充分的条件,从而推动农业发展。
2.3 建立全域“三分+三共”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考虑到村庄建设用地资源紧缺的现实情况,结合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整理,建立以“三分+三共”为特色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思路。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分期建设,通过分级构建多层次村庄生活圈实现村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通过分类引导明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不同侧重点;通过分期统筹现状与新建设施实施时序,加强近期设施保障;提倡设施共融、共建、共享,通过建设村社生活中心提高设施功能复合性和使用便捷性;通过挖潜存量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资源;通过加强村庄与周边村庄、镇中心区设施共建共用共享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效益。在村庄设施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全要素土地综合整治,鼓励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其他可腾退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建设村庄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密云东邵渠镇的西邵渠村,将村庄闲置的旧大队部改建为村托老所,内设食堂、图书室、全托房间和床位等。为本村和周边村庄老人提供日托和全托服务。
2.4 统筹全要素资源整治,促进村庄产业融合发展
        新时期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出业态创新活跃、产业边界融合、经营主体多元、功能内涵丰富的特点,对加强城乡互动、促进农民增收、挖潜村庄特色、改善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在这一背景下,与非建设空间相结合,村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产生很大需求。村庄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布局优化与全域建设用地和生态空间的整治具有紧密联系。
        加强与非建设空间全要素联动,优化村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布局。紧密衔接村庄农业用地、林地、其他生态用地的综合整治任务,以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落实底线红线要求,依托农业和生态资源要素优化村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布局,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提升村庄山、水、林、田等自然要素生态价值、促进村庄产业振兴的发展目标。
2.5 加强监管评估,严控风险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抓住关键环节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一是在试点阶段,严格项目申报,从村庄规划、资金保障能力、群众意愿等方面,优化选择试点乡镇。二是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管系统,实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从申报、实施到验收全流程信息化管控。三是利用遥感手段,定期监测村庄规划的落实情况,防止侵犯农民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倾向。四是严格验收评估,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年度评估和综合评估,严格规范新增耕地指标的验收认定和交易管理。五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全面掌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建设成效。
3 结束语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对乡村土地的综合利用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和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政策平台,土地整治需要进一步提升土地整治的综合性特点,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理念,实现巩固粮食生产安全、培育乡村发展新业态、夯实区域生态本底等功能,以提升土地综合整治的集成性和系统性,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相互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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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忍,刘芮彤.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衔接与融合[J].现代城市研究,2021(03):23-32.
[3]金晓斌,张晓琳,范业婷,周寅康.乡村发展要素视域下乡村发展类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探析[J].现代城市研究,2021(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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