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
(儋州市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海南 儋州 571799)
摘要:在自主验收新形势下,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重要组成部分,仍有许多要点和难点需要探讨。结合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践经验,总结了污水处理工程的水土保持特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和要求,从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组织验收、验收公示、验收报备等方面浅谈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工作要点。
关键词: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竣工验收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行政许可调整为自主验收,水利部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指导性文件,规范了新形势下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方法、标准和程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全省各市县陆续开展建制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而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重要组成部分,在自主验收新形势下仍有许多要点和难点影响着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 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特征
建制镇污水处理工程为典型的点线结合工程项目,一般由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两部分组成,具有线长面广,呈带状等特点。污水处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可划分为厂区、进场道路区、管网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为管网工程区,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施工期,水土流失重点环节为基础开挖、堆土填方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一般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组成。
2 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程序
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程序总体可概括为:一是验收调查,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二是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是验收公示,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四是验收报备,验收公示完成后、工程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2.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
污水处理工程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要求,验收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全面履行了现行的水土保持管理程序及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变更手续完备、资料完整,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监督检查意见已落实,按程序和要求开展了自主验收;(2)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全面、布局合理,措施设计和施工符合规程规定及水土保持管理要求,水土保持设施按要求建成或落实并符合水土保持要求;(3)水保设施外观、数量、质量及效果达标,符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投产使用要求且能持续有效运行;(4)建设管理运行有效,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后续问题有完善处理方案及安排,后续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到位。
水土保持工作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同时积极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建设单位需开展资料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内业和外业。其中内业工作主要为收集查阅项目前期审批资料(包含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水保方案及批复等)、参建各方资料(包括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监测资料(主要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过程资料,包括项目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外业工作主要为项目现场核查,应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等文件重点对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区的各项防治措施进行现场核查,主要采用实地测量法、典型调查法等方式开展工程措施核查,重点调查排水沟等工程设施外观、质量、几何尺寸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核查与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符合性及水土流失防治的有效性;②可采用样方调查法、面积推算法等核查植物措施,重点调查工程扰动区植被生长情况,核查植物措施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③临时措施在施工后期难以核查,应主要以调查统计为主,通过调查询问、查看施工记录、影像资料、监理和监测报告等核查,重点调查措施量及措施实施效果。
2.3 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验收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区中的永久和临时占地范围,验收时应重点核实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监理、监测等过程资料及现场勘查结果,验收调查报告、监测报告等提供的相关数据的合理性,核实实际防治分区划分情况及实际发生的扰动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进一步核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验收
重点通过查阅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变更报告)、后续设计文件、验收调查报告等资料,辅以现场勘查、测量等手段,对验收调查阶段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明确措施体系是否合理、落实是否到位,明确水土保持措施调整变化情况及原因、变化合理性及是否满足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在全面调查、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和功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重点明确原有水土流失是否得到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设施是否有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3)水土保持投资验收
重点核查水土保持投资中各项费用取值依据、投资落实情况及变化原因。水土保持措施费主要通过各工程量及相应单价进行计算,计取依据有工程结算、施工记录、竣工图设计等资料。
(4)水土保持管理验收
有效的管理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的关键,验收时应重点关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进度控制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落实情况,各参建单位是否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纳入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范围并进行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建设各阶段内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及管理目标是否明确;还需关注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计划及要求实施、施工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既是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的需要,也是行政许可取消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创新举措。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开过程中,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设单位应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随着水土保持工作形式由事前审批逐渐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分别对其出具的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工作建议
(1)建设管理
随着生产建设项目验收方式的改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为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应当提高水土保持意识,履行自身职责与义务,制定方案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提出方案的实施、检查、验收方法和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及验收工作。
(2)后期管理维护
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往往需要定期管理维护才能有效运行,发挥长期效益,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设施的检查、维护力度,及时修补损坏的设施,确保能长期稳定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定期检查植物措施成活率及保存率,确保其长期发挥效益。
4结??语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投入运行的必要前提。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水土保持管理并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才能,全面做好水土保持技术咨询。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7-09-22]
[2]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7-11-13]
[3] 姜德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行政监管[J].中国水利,2018(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