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非共板设计要点浅析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8期   作者:邓瑶望1,成君2
[导读] 人非共板道路断面形式可在有限空间内实线快慢分析效果
        邓瑶望1,成君2
        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200092
        2.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 226001

        摘要:人非共板道路断面形式可在有限空间内实线快慢分析效果,在全国各地均有工程应用。但由于规范对人非共板具体的条文规定较为简单,且非机动车存在容易不按规定路径骑行、管理难度大等情况,实际应用时容易出现应用效果差等情况。本文结合理论分析与工程实践经验,对人非共板相关设计要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人非共板、断面形式、缘石坡道

0引言
        城市道路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设施带等组成部分,人非共板是指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板设置,多用于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小,或道路红线受限的路段,可在优先空间内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共享设计,提高空间利用率。本文从非机动车使用要求的角度出发,对人非共板断面形式在设计规范中未明确的设计要点进行了分析。
1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使用要求
        根据各地城市道路实际运行情况,非机动车道主要使用对象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1]中给出了自行车设计尺寸,为长1.93米、宽0.6米、高2.25米。电动自行车尺寸与自行车较为接近,一般按照同等要求考虑即可。
关于非机动车道的设计速度,主要依据为:
(1)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 51286-2018)》[2],非机动车道设计速度应小于20km/h。
(2)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3],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5km/h。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实际使用情况中,自行车平均骑行速度约为15km/h,与上述规定基本匹配。电动自行车骑行速度往往能达到40km/h,已大大超出上述规定值。在按相关法律和规范设计的前提下,考虑到电动自行车限速的管理难度以及速度太高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设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性设计要求。
2人行道设计要求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 51286-2018)》[2],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米。此外,人行道一般还需要布置有盲道、行道树、路灯、交通标志牌、公交停靠站等设施。
3人非共板设计要点分析及实例展示
3.1断面形式和宽度
        典型的城市道路双向4车道人非共板断面设计形式如图1所示。

        非机动车与行人均属于慢行交通,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宜设置连续的绿化隔离带。可以分隔快慢交通,同时可兼作为路灯、标志牌、等设施空间。
宽度方面,绿化隔离带满足绿化种植和设施的空间即可,最小值可取1.5m,受限时可对行道树土球进行特殊要求,按照1.2~1.3m控制。非机动车道单向宜不小于两车道,每条车道宽1m+两侧各0.25m路缘带,单向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5m。人行道宽度一般不小于2m,极限值可取1.5m。
3.2分隔设施
        人非共板分隔设施主要有两处,分别位于人非共板与机动车道之间、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
实践证明非机动车骑行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且难以管理,容易出现借用机动车道超车或穿越道路等行为。宜在人非共板与机动车道之间设置护栏,仅在交叉口横道线、公交停靠站等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向内跨越的区域打开护栏。
        人、非之间的隔离设施,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当宽度受限,或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小、相互之间冲突较少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同铺装、平石、或标线等软隔离,起到提示和明确路权的作用,同时又允许人非共享空间,提高空间利用率。
若人非共板宽度较为富余,也可采用树池、花箱等物理分隔设施,还可起到改善景观效果的作用。
但不推荐人、非之间设施连续硬隔离,这与人非共板设计理念相背离,实际等效于常规的人非分板形式。
3.3交叉口缘石坡道
        人非共板与机动车道之间存在高差,在交叉口需通过缘石坡道将标高接顺,这里提出两种方案,如图2所示。


方案一,非机动车与人行道共用缘石坡道,采用这种方案应注意将原始坡道范围适当扩大,并注意提示非机动车骑行路线,避免非机动车在标高尚未完全接顺处穿越缘石而产生危险。同时配合护栏、分隔带等辅助隔离设施将不允许非机动车穿越的缘石处予以隔离。
方案二,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在交叉口之前提前设置坡道与机动车道标高接顺,按常规交叉口缘石坡道做法实施即可。
3.4交通标志标线
        人非共板断面形式使用频率相对较低,部分接受能力较低的市民短时间可能难以识别正确的骑行路径,需要合理的交通设施辅助。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GB 5768.7-2018)》[4],人非共板可设置专用标志标线。
在交叉口出口道可设置人非共板指示标志牌,指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同时对人非共板空间分行或共享进行简单说明。
同时,地面可设置相应路面标记标线,指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
4结语
        实践证明,行人和非机动车不仅行为规范化程度较低,且难以管理。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骑行速度较快、重量大,若不能按照设计的骑行路径,不仅自身容易产生危险,也威胁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性。
一方面人非共板的设计需要更加合理、人性化,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满足更多道路使用人的合理需求。
        另一方面也需要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加强非机动车超速、不按规定路径骑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惩罚。上海市和南通市等地区均有实践经验,通过有效的宣传、交通违法惩处等手段,可以有效改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CJJ 193-201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S]。
[2]GB 51286-2018,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S]。
[3]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S]。
[4]GB 5768.7-201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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