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实现路径

发表时间:2021/7/21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3月第8期   作者:刘振愿 姚秀才
[导读] 实用性村庄规划,就是在基于国家整体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村庄的实际用地需求,对村庄的空间规划进行编制,既要通盘考虑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也要突出本土特色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

        刘振愿 姚秀才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实用性村庄规划,就是在基于国家整体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村庄的实际用地需求,对村庄的空间规划进行编制,既要通盘考虑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也要突出本土特色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就当前情况来看,实用性村庄规划需要满足对象与定位清晰明确、贯彻国家意志、把握村庄发展需求、保障弹性规划制度供给、做好各阶段村庄规划的衔接协同等要求。
        关键词: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
        
        1.明确规划对象及定位
        所谓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就要求相关的规划需要合乎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就必须要明确规划的对象、也要有明确的定位,也就是要让乡村空间获得立体发展。按照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村庄规划是国土资源规划在乡村层级的细化,所以一定要在明确这一定位的前提下,做好没有规划就不立项、不投入。同时村庄规划不能够与乡村振兴、人居要求等与国土资源不相关的规划冲突、重合,否则就失去了实用性的应有之意。
        2.贯彻国家意志
        判断村庄规划是否具有实用性的依据,还在于是否能够充分贯彻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意志,只有在与国土空间、资源规划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才能够贯彻国家的意志。空间规划是政府部门从整体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对土地使用者的财产支配权进行干预的权利,而在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形成体系之后,作为基层的乡村,就需要在规划上服从国家的规划,一切规划内容以及规划方向,都需要以国家的规划作为依据和标准。所以,在进行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硬性要求与标准,在标准范围内对村庄的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开发、建设,才能实现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近年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然而村庄的建设用地需求却越来越强,所以未来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中,需要重视存量、减量以及流量三点,控制好因人地错配出现的村庄建设用地紧张问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只有县级与乡镇政府才有权力审批、编制、执行乡村规划,村委会或生产队没有被赋予相关的行政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实用性村庄规划不需要尊重村民意愿,而是要充分发挥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编制的公平、公正、公开。
        3.充分把握好村庄发展需求
        要把握好实用性村庄规划,还需要充分把握好村庄发展需求,其中包括是否能够体现出村庄的发展趋势与发展规律,是否能够展现出村庄的自然、文化、民俗特点,建设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国土广袤、地大物博,这也决定了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村庄,在自然环境、区位特点以及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治理难度与规划编制的难度也存在巨大差异,所以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就需要展现出其中的个性化差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年 ~2022 年)》,将村庄类型分成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以及撤并四大类,可以看到村庄编制需要根据村庄类型的不同推进,不同的村庄是否要对现有规划进行重新编制、如何进行编制都没有定论,必须要按照村庄类型、村庄的现实发展需求来决定。比如临近二三线城市郊区、在城市周边县镇的村庄,一方面确实在现有城镇的公共服务辐射范围内,另一方面也确实具备进一步城镇化转型的潜力,所以就需要与临近城市的开发规划进行合并规划。而对于已经属于撤并类的村庄,则不需要再进行深入规划,而是应该在制定撤并计划的过程中与其他撤并类村庄一同完成规划。
        而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头戏,其实应该放在集聚提升以及特色保护这两类村庄上。

前者本身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承担了一定的中心辐射作用,即是中国农业的主力生产空间,也保障着中国粮食生产、耕地面积的红线,是四个类型的村庄中占比最高的一类。在此类村庄的实用性规划上,一方面应该基于现有的村庄发展基础,在不破坏村庄人文、自然风貌特点的情况下,进一步以科学理论、科学工具、科学方法来明确村庄空间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并进一步关注农村房屋建筑的外观设计,充分利用好这些村庄在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上的潜力,将村庄空间规划与经济产业发展、民生环境改善充分结合在一起,以产业发展为方向布局、以人群流量为前提构建村庄公共服务体系。而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如少数民族村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等,首先就应该以保护为主,维持村庄风貌以及人文环境的原真性,充分尊重村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并在此前提下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融入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发展体系中。
        4.保障弹性规划制度供给
        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求规划内容具有实效性,而由于村庄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中,所以要保证规划内容的实效性,就需要让规划制度具有一定的弹性。
        首先,村庄规划需要增加内容的弹性,要基于乡村振兴视角充分把握好村庄空间使用的关键,做好细节上的判断与科学调研,不能求大求全,针对具有紧迫性的需求就应该给足规划资源,而对于没有迫切发展需求的村庄,则不应该进行全方位开发,也不应该改变村庄规模、空间布局,甚至仅需要进行简单的环境治理、人居条件改善。
        其次,村庄规划要在期限上具有弹性,从而确保村庄规划的制度延续性。尽管整体上村庄规划期应该参照国家的规划期,但具体的空间规划由于受到建设周期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具有一定的弹性,保持村庄规划的延续性。所以实用性的村庄规划,应该根据空间需求的紧迫性分阶段编制、逐步审批落实。
        最后,村庄规划在空间用途上应具有弹性,也就是在规划中对于一些具体的空间资源,不需要一开始就固定器用途,而是留下不规定具体用途的用地规划,通过设定机动用地指标的方式,为村庄公共工程、农村新产业发展等提供一定的用地空间。在具体申报名目上,可以采用“后备建设用地”的方式为这些土地留存灵活改变用途的可能性。
        5.做好各阶段村庄规划的衔接协同
        要保证村庄规划的实用性,还需要做好不同阶段村庄规划的衔接工作。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国已经完成了到2035年的、县市级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所以在下一阶段,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国土空间的细致规划,就应该尽快根据国家、市县以及乡镇的规划要求,启动相关的编制工作。一方面,要重点落实近年来国家重点强调的约束性指标以及硬性管控标准,另一方面也应该结合本地在上一阶段的乡镇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全面考虑好未来村庄在人居空间、产业发展、环境优化、生态保护以及人文留存等方面的用地需求,确保对本阶段的村庄规划能够顺利衔接上一阶段的村庄规划。
        
        
        参考文献
        [1]王冠贤,朱倩琼.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实践、问题及建议[J].规划师,2012,28(05):81-85.
        [2]李高峰,郝润梅,吴晓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类型划分[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0,33(08):36-41.
        [3]时湘斌,方舟,李林.乡村振兴战略下村庄规划编制方法探索[J].山西建筑,2019,45(22):22-24.
        [4]陈鸿,简兴,吴伟东,周宝娟,贾媛媛.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规划编制要点探讨[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9,33(03):80-84.
        [5]卢向虎.村庄规划的编制问题及建议[J].中国土地,2019(03):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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