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伟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
摘要:在当前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工程项目领域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而对于工程、货物、服务等类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识别、管理、管控而言,风险控制在整个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在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可预估的风险,从而导致一系列的问题甚至采购失败,所以目前建筑工程招标采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风险的预判及其管控。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采购;风险管理;风险管控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得到了非常显著的发展,企业的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自2000年1月1日起《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建筑工程招标采购日益规范、成熟,但是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风险的识别不全、管控措施难以实行、管控力度不到位等情况产生,从而直接影响招标方的采购成果不理想。故需对建设工程招标采购风险进行归类识别、有针对性的进行管控,以此提高招投标活动达到良好的效果[1]。
2 招投采购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按照建设工程采购风险的来源,可以粗略地将采购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大类。
2.1 内部风险
⑴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最为对项目的执行成功与否最为重要。在项目的招标采购是由具体的经办人操作执行的,经办人的业务素质、业务能力将直接影响采购结果。项目采购实施前需对具体提操作人员进行统筹、筛选,选择经验丰富、风险预估能力较强的经办人,对采购过程中风险的种类及发生的概率分析,提前进行风险应对,并在采购方案明确具体的应对措施,才能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保证采购项目能够按照采购方案的布置,有条不紊的顺利执行。另外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也会影响采购流程是否顺畅,缺乏专业性、严谨性的采购人员,对采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⑵采购执行单位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力度也将直接影响采购的成败。采购执行单位需要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制度面前,人的行为才具有约束力、自控力及主观能动性。在建设工程采购准备阶段,我们将会有详细的采购方案,对采购的程序、风险点及管控措施,只有在公司的奖惩等制度约束面前,才能严格按照采购方案执行到底。
⑶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招标采购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规定等规定条文,有些采购执行单位和采购经办人不能将这些法律条文、部门规章融汇贯通,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将在采购流程的合法性上大打折扣,采购过程或结果容易遭到各方的质疑或者投诉,造成采购失败,甚至面临各种索赔、进度耽搁等损失。
2.2 外部风险
⑴来自采购单位的风险
现在的采购还是以委托采购为主,代理机构接到采购单位的采购任务时,往往以采购单位的授意、要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甲方的要求作为服务的方向,而采购方往往只看重采购的进度需求、采购结果,而对采购过程中的具体细节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甚至对采购的经办人进行违规的干扰、指使,如果采购经办人原则性不强,将对采购过程及结果造成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
⑵投标单位能力不强
招投标采购中,由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选择,投标单位存在不尽人意、良莠不齐的情况,参与方的公司实力、风险识别及规避能力将直接影响项目采购的成败。当然,有些企业中标后,虽然在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但是中标以后,采购单位才有可能认识并发现中标单位存在的各种不足及缺陷,与采购单位预先制定的采购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中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信用水平不足,售后服务能力不强、售后反应时间较慢,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经验不足、服务积极性不够,中标单位人员更换频繁等等原因,由于中标单位的种种原因导致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磕磕绊绊,项目进度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实施质量欠缺,这都将影响采购结果的成败。
⑶ 条件限制,不能有效监督
条件的限制,主要是出现在监督部门上,负责企业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招投标监督责任部门有以下几点不足之处:(1)未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或者监管人员未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及监管,多为敷衍了事;(2)部分工作人员不具备全面的招标采购知识和监督手段,监督工作不够灵活、完善,并且无法和招标采购实施部门的人员达成良好的沟通;(3)害怕监督工作会对其上级造成困扰和麻烦,从而为自身招来报复行为,破坏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利于自身的工作开展,影响自身的工作前程,无论是监督哪一个人都不利于自己在公司的发展,因此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督,监督制度不能落到实处[2]。
⑷法律、部门规章等带来的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突飞猛进,与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也会逐渐的建立、完善,这就造成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约束条文偶尔会修改,包括在采购过程中,当地的监管部门也会有不同的规定,并且也在不断的改进管理措施,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科学择优的原则,但是在这种制度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也无形地增大项目采购的风险。有些单位、采购人员如果不是经常从事采购流程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很难获取最新信息,再加上部分单位和个人对规章制度的认识态度不够端正、不重视,就会让采购流程的风险加剧。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之前,曾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一个有最高限额,一个没有最高限额,这就造成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困惑,有可能违反相应规定导致采购叫停而失败。
虽然现在的法律条文、规章制度都在日益完善,但是其中的不匹配、不吻合等相矛盾的规定偶有出现,这也是采购过程不可忽视的外部风险。
2.3 中标企业先天不足,致使项目运行状态的低水平
由于采购法的规定,采购单位对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不能过于详细及有品牌、规格型号等倾向性的表述,致使采购需求比较模糊,并且有提出的资质要求过于详细而被退回重新发布公告,所以采购单位提出的资质基本上为大、中、小型企业都能参与投标,由于有小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可能一些小微型企业中标后在品牌、信誉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人力物力等资源配备等方面远远满足不了项目的需求。所以中标的小微企业在这种先天的劣势,导致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标准、项目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目标控制上差强人意,离项目目标有一定的差距。中标企业的这些先天性劣势,也迫使采购单位只能降低项目标准来迎合、弥补供应商的不足,这种风险也是采购单位不愿意看到的。
3 风险管控的策略建议
3.1 内部风险的管控
⑴人为因素是采购过程成败的最直接原因,所以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尤为重要。采购经办人要有风险意识,在采购节点实施前先进行风险预测,将大概率、大风险降低发生几率和损失程度直至避免甚至规避。
采购经办人需要加强日常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实时关注法律法规、地方规章规定的变化,让自身立于专业知识、信息获悉、流程把控等的前沿,强化自身才能做稳项目流程。
当然项目采购人更要善于总结自身、同行者的项目实施经验及教训,整理成警醒录、记录在册,时刻提醒在项目采购实施中再有类似风险发生,不能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犯同样的错误、存在同样的风险。
⑵代理机构需要加强和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委派经验丰富的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实时监督、把关及项目跟踪,在项目实施前进行方案预审,将每个流程的细节的注意事项与经办人员交代清楚,并监督落在实处。当然与公司风险管控制度相匹配的是奖惩措施,在奖励和惩罚间,公司的采购经办人才会更加注意、更加严格的执行。
⑶代理机构也需有自身的学习培训制度,需要组建公司自身的法律法规条文、公司规定、项目经验教训等的收集、整理人员,将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装订形成汇编资料,分发至采购经办人(或组)手中,并对采购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培训,统一考核,将学习的氛围带到每个经办人的观念中,让每个公司员工都能重视学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养、业务水平、法律常识。
3.2外部风险的管控
⑴采购单位不论是在自行采购还是委托采购中,都要秉持自身的采购原则,工农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实施流程。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在法律责任的约束下,才能秉公主持采购。
对于委托采购来说,只需要在项目的实际需求中向代理单位提出采购要求,不能违法提出缩短时间节点、排斥或歧视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在评审中不诱导、贿赂、左右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选取中标人。
采购单位也需要建立、完善采购考核制度,不仅对采购单位人员的考核,也包括对代理单位、成交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的考核。不能以代理单位、成交单位等是否能遵照自己的意愿办理来考量优劣。
在相应的渠道、媒体等发布中标公示并无异议结束后,采购单位即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但是这不是招标采购结束的标志,而是象征招标采购最重要过程的开始。因为项目进入了实施的准备阶段,采购单位这时就成为建设单位,也就是合同中称呼的甲方。在一切许可文件办理齐全后,甲方要督促施工单位开始准备进场,督促供货单位积极采购合格的材料、设备,并协调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沟通,检查合同各方的履约情况。
建设单位这时不仅要关心项目目标的管理、协调,更要关心项目经验、教训的总结,定期召开总结会,并记录在案、整理成稿,让每一个项目将成为后面项目的成功资本,降低或避免以往风险的再次发生。
⑵采购结果的成败,投标单位的因素也很重要,怎么合法地择优选取综合能力较强的中标人是采购单位需要深思的话题。在采购前采购人需要编制采购提纲,尽量在采购中采用资格预审,选取资格满足国家及项目要求、资信优良、综合实力较强、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参与项目的竞争,优中选优,保证项目的成功率及采购质量。
⑶因为现在均为事中、事后监督监管,所以采购的失败率、不规范概率是呈上升趋势的,而且发现这种情况时基本上已为时已晚、很难补救,所以在采购实施前及过程中,需要及时、紧密地与监管人员取得联系,获取最新的监管规定及信息。
采购过程需要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心态及行动,才能将采购质量提高上去,但是这些的实现需要付出较多的制度、教育等的努力,使各方能遵循规则公正办事。很多采购人员都只是看采购的表面现象,不熟知实际操作规则所必需制度约束,从而导致了操作不规范或者招标采购集中低的现象。
招标采购最大的风险在与是否能公正、规范的履行采购流程,这就需要提高职工对招标采购的认识,营造监督氛围,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 结束语
招标采购是现阶段作为常用的采购方式,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快速的发展,相应的法律、规范也跟着变化、微调,风险种类也有可能在变动,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也要在总结的基础上不断地完善,风险规避机制更要不断地加强,这样才能降低项目的风险,取得一个项目多方受益的大好局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蔡傲冰. 中国对外援助项目政府采购法律机制研究.中央财经大学,2010.
[4] 刘伟. 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物流工程与管理》,2019.
[5] 杨德颖.国有企业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中标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