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创新管理对策

发表时间:2021/7/22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3月第8期   作者:周应辉1 张睦峰2
[导读] 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得工程建设数量及规模随之增加,因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直接关系,
        周应辉1   张睦峰2
        汨罗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1  湖南省汨罗市    414400
        汨罗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  湖南省汨罗市  414400
        摘要: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得工程建设数量及规模随之增加,因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直接关系,所以要想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高效高质开展提供保障,必须要高度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监督管理,所以在开发建筑工程项目时,应重视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加之与实际情况充分结合,不断创新监督管理对策,为质量监督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发挥提供有利条件。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对策
        建筑工程施工涉及内容较多,工程量巨大,因此施工过程难免会有一系列问题出现,一些情况下,意外及突发状况也可能会产生。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就需要立足工程项目为出发点,全面开展管理工作,借此确保各施工环节及具体项目内容得以科学划分,为各施工工序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指导作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时,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质量监督管理,该项工作能最大限度减少各施工环节的风险因素,同时也能使项目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得以及时挖掘,为问题的针对性解决提供有利条件,加之通过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中各方面资源得以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使资源过度浪费现象有效预防,为成本节约奠定坚实基础。对此,考虑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种种优势,为进一步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必须要积极创新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因素
(一)制度因素
        一些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施工单位并不具备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同时良好监管机制也十分缺乏,具体有如下表现:监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水平,施工人员具体施工操作不能以预先设计好的施工图为依据,同时操作方式也存在不规范现象,所以难以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二)技术因素
        技术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障,而操作技术的主体则是施工人员,但从目前工程建设中施工人员技术操作实际情况来看,因施工单位并未高度重视施工人员业务及技能水平,导致施工人员并不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加之部分施工单位并无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存在,致使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技术操作不规范现象。
(三)材料因素
        承包方承包工程项目时,一些人员为谋取私利而出现贪污现象时,则很耐为建材质量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建材采购方面的腐败现象也极易出现,所以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质量。除此之外,一些施工单位为达到成本最大化控制目的,往往会选择质量低下的建材,给工程埋下安全隐患问题。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创新管理对策
(一)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为确保管理效果有效改善,应与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充分结合,高度重视健全监管体系的积极构建,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为促进质量监管有效性的提升,必须要贯彻落实质量监管体系的优化和创新工作[1]。第一,转变观念,积极更新以往单一化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理念,逐步树立协调建筑行业发展理念,简单来说,就是在整个行业发展中渗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将原有单纯监督工作向监督及服务、协调等多方面拓展,加之围绕各项工作进行新职能范围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基于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及质量通病档案、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等个制度框架的充分明确,为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性提供基本保障。第二,注意统筹管理体系的积极建立,从施工队伍及建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法规学习等四个方面开展统一、整合管理,确保内外同时管理模式有效实施。

第三,积极构建质量保障机制,通过监督工作各环节主要责任人的科学划分,使监督人员各自工作范围得以充分明确,如建材检查及施工工序质量监督等,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标准化发展提供促进作用[2]。与此同时,还应在原材料采购及设计变更、各种隐蔽工程等质量监督方面加强力度,加之独立档案记录和保存工作的开展,以最原始数据为竣工质量验收提供参考。第四,明确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环节一旦发现上一道工序有质量问题存在,立即返工;并且在上一道工序质量问题解决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第五,注意透明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明示项目施工环节各质量问题及人员出发内容,并在施工现场兴沐位置以书面形式张贴,借此起到一种警示作用,促使项目施工中参与的整体人员都能够提高自觉性并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
(二)优化监督法律制度
        建筑行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需要我国相关部门与建筑行业实际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充分结合,在工程质量监督法律制度方面加强完善力度,利用切合实际且更精准的法律支持辅助监督工作,为监督人员有法可依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提供保障。第一,强化监督人员资格认证标准的完善力度,重点强调建筑工程中参与的所有质量监督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借此立足理论知识方面使监督人员素质水平得以有效把控[3]。第二,构建动态化整改机制,通过建筑市场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在法律条款方面进行不断优化和补充,为法律应用过程的时效性提供保障。第三,对国外法律中的优秀经验进行借鉴,与我国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充分结合,进一步优化改进我国工程质量监督法律制度,逐步推动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发展。
(三)提升监督人员素质
        以国家法规为依据,积极构建质量监管组织,同时通过外聘方式的应用,对社会中综合型人才进行吸纳,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队伍有效扩充。针对监督人员进行聘请的过程中,需在监督人员相应资格认证书方面着重检查,同时具体入职的前期,注意统一理论知识考核的积极开展,避免聘请不满足要求的质量监督人员[4]。与此同时,还应在内部定期开展考核工作,通过书面考核及绩效结合判定标准的科学利用,立足整体方面对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水平进行全面了解,同时积极培训素质和技能水平不达标的员工,多次培训后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仍然无法与时俱进时,应予以辞退。培训监督人员素质综合水平的过程中,应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为主,具体培训方式可选择座谈会及大班授课等多种模式,积极邀请专家参与培训工作,将最前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知识及时传递给质量监督人员,为质量监督组织整体人员素质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帮助。
(四)积极优化监督形式
        时代不断进步发展背景下,工程质量监督形式也不应仅在巡查及抽查等简单方式中过于局限,只有跟随时代发展步伐进行不断创新,才能使监督形式更加契合实际。首先,与工程实际情况充分结合,开展差异化的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监管一些特殊项目,在施工重要环节强化监督力度[5]。其次,大多数建筑工程项目都存在长周期、高成本等特征,同时施工过程面临的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工程项目施工的特殊性及专业化较为显著,在项目建成后很难再有较大变动,因此需在分项验收监督方面加大力度,基于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的贯彻落实,为各环节施工质量监督提供切实保障。最后,重视市场积极引导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市场化方式的应用,针对性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会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为保障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必须要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方法,立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因素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分析来针对性创新、优化质量监督方式,如此才能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沈命员.浅谈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创新管理措施[J].房地产导刊,2020,13(6):151.
[2]陈致刚.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创新[J].新丝路,2019,27(6):107-108.
[3]田振亚.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创新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版,2019,31(8):0026.
[4]张苓.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创新的分析思考[J].商品与质量,2020,24(44):266.
[5]刘宏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管理模式创新思考[J].陶瓷,2020,05(10):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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