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勇1 梁 旭 2 安 哲3
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 为积极推进新疆地区农村“厕所革命”,促进新疆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规程(试行)》结合新疆南北疆地理位置、气候分区、经济发展水平、供排水设施等编制而成,旨在为新疆地区建设一批经验成熟,成本低,政府、农村居民满意的厕所,同时为类似工程提供依据。
关键词 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规程(试行) 技术路线 小结
1 编制背景
1.1 调查数据基本情况
调查共抽选2790户农村居民家庭、其中南疆1620户,北疆1170户,涉及11个地(州、市),3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调查90户。住房类型以自建平房和富民安居房为主,分别占45.6%、42.5%。被调查户的厕所主要集中在住房庭院内,占57.5%,其次,在住房庭院外,占26.8%,在住房内的仅占15.7%。
1.2 农村供排水设施现状情况
调查显示,被调查户家庭生活用水主要为集中式供水(自来水)和井水,分别占87.8%、8.4%。
被调查户厕所排水设施:南疆“厕所没有下水管网设施及化粪池”占50.8%,“不习惯使用”占28.1%;北疆“厕所没有下水管网设施”占41.7%,“不习惯使用”占15.4%。
1.3 存在的问题
1.3.1 农村户厕以普通旱厕为主,卫生厕所普及率有待提高。
调查显示,新疆农村普通旱厕占比最大,为61.2%,均高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发布的全国平均水平(46.2%)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50.1%)。从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看,新疆农村户厕类型中水冲式卫生厕所占16.3%,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发布的全国平均水平(36.2%)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29.7%)分别低19.9、13.4个百分点。
1.3.2 富民安居房内厕所使用率不到30%,厕所设施、卫生状况亟待改善。
调查显示,被调查户富民安居房内的厕所使用率不到30%,其中南疆富民安居房内的厕所“在使用”占29.6%,北疆仅占10.7%。主要原因是供水设施条件具备,厕所污水没有出路,南疆“厕所没有下水管网设施及化粪池”占50.8%,“不习惯使用”占28.1%;北疆“厕所没有下水管网设施”占41.7%,“不习惯使用”占15.4%。
2 技术路线总结
2.1 规程总体思路
考虑新疆地域幅员辽阔、村镇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建设大规模污水管网收集体系不经济,同时农村技术力量薄弱,厕所粪污难以集中处理,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技术、运行管理模式也不适合在农村推广使用,现阶段主要从提高厕所使用率、解决厕所粪污收集问题、提出基本思路为有条件地区全部采用“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 其余农村普及三格化粪池厕所,提出三格化粪池粪液、粪渣、底泥处理技术路线、提出建设、运行管理等模式。
2.2 主要技术路线总结
2.2.1 适宜新疆地区的农村厕所形式及适用条件
1 习惯于用液态粪肥的地区及分散农户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式厕所;
2 在地下水位较深、水资源缺乏地区宜选择双瓮漏斗式厕所;
3 饲养畜、禽及具有较多储量秸秆的农户宜选择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严寒地区(I区)不宜选择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
4 在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及给排水管网覆盖的集中聚居的农村,全面选择水冲式厕所,建设排水管网集中收集,污水处理厂(站)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2.2 分散农村户厕三格化粪池设计参数确定
三格化粪池清掏周期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3~12个月,三格化粪池第三格粪液接入排水管网,粪污水在三格化粪池中水力停留时间宜采用24h~36h,分散农村户厕三格化粪池容积根据用厕人数确定,三格化粪池推荐三格容积比例依次为2:1:3,具体可参见表1。
三格化粪池容积参数表 表1
注:池有效高度1m,实际高度1.2m,池内宽度最小0.5m。
注:新疆三格化粪池单方造价700~1000元/方,根据农户用厕人数估算造价1050元~3000元/户。
2.2.3 三格化粪池粪液、粪渣、底泥处理技术路线
农村厕所粪液经无害化处理后,宜资源化利用,有排水管网的农村,三格化粪池第三格排出的粪液应接入市政排水系统或接入小区域排水系统,与其他生活污水在污水厂(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还可采取多种方式,如:人工清掏、吸粪车运送、一体化净化设备处理、农用等方式,加装一体化净化设备出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农用应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
粪渣、底泥宜优先就近土地利用,粪渣处理可采用自然干化、堆肥,底泥也可进入周边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厂(站)污泥一并处理。
2.2.4 农村厕所建设、运行管理模式
农村厕所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建设应鼓励总承包模式,采用成品一体化设备,鼓励设备提供商作为总承包商进行规划、设计、设备供应及施工安装调试。根据新疆地区现状情况,厕所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建设模式有以下三种,具体见表2:
农村厕所运行管理应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的模式,可采取“托管运行”或农村公共厕所由村委会管理,农村户厕由农户自行管理等多种模式。
3 结语
截止2020年底,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巴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以上;南疆四地州新建农村安居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农户使用满意度较高,共同缔造美丽宜居的农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程度提升,厕所粪污水处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参考文献
[1]XJJ/T 096—2018 新疆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技术规程(试行)[S].
[2]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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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
[5]GB 19379—2012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S].
[6]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S].
[7]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