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7/22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4卷8期   作者:袁祺 史健 张超
[导读] 在人们生活水平日新月异的背景下交通事业迎来更高的发展,
        袁祺 史健 张超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摘要:在人们生活水平日新月异的背景下交通事业迎来更高的发展,但同时也对其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更加严格的标准。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必然要求,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交通领域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具有治本之效。然而,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在推进过程中,会因为各方利益博弈而遇到阻力,从而影响改革进程,甚至在改革完成后,还会因为旧有执法体制的长期影响而出现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
        关键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高速管理
        引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项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背景
        自1996年“综合行政执法”概念提出以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实施二十余年,从最初的表现为地方政府部门执法机构之间联合执法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到规避多头执法、行政执法重复交叉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又到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基础上对执法工作进行改革的“综合行政执法”,再到十八大以后逐步向各重点领域、各行业部门深入推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整合,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部门,这一系列的举措也凸显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意在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
        2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各级职能部门对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的不断重视与深度探索,我们不难发现,尽管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限制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首先,在传统交通执法路径和方式的影响下,使得现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体制仍过度分割化和分散化,执法机构数量多且权责不明晰,造成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上的分散和效率上的低能。这种执法行为上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甚至破坏了交通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地位。现行的交通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的部门囊括了路政、运政、高管等多个路径,每一个部门在从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往往自成一体,这也使得在重大整治活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在配合和支持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其次,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各自为政的工作过程中,加剧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成本,也降低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能。多个部门共同执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也就意味着各部门在维持日常工作运转的过程中需要配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尤其在对于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过程中,由于交通各部门工作配合上的不足,需要派出多个部门从多个方面对车辆进行查处取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成本,以多个部门对一台车辆的查处工作,降低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极其不利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力度的提升。与此同时,在对于当前我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进行深度分析和调研的过程中,不难发现,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执法体系和执法标准,使得交通各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产生了交叉现象,无意识的增加了交通执法各部门间的矛盾。尤其在一些规定费用的征收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汽车需要到不同的交管部门进行费用缴纳,但是,当前我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并没有明晰的标准划分和政策指导,使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交通发展水平和进程。


        3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如何加强高速公路的管理
        3.1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
        各街道应在党工委指导下抓紧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尽快建章立制,推动委员会发挥综合引领作用,并在今后的改革推进中持续优化职能定位。一是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合街道辖区所有执法、巡查力量纳入委员会成员单位,统一指挥协调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有机糅合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统筹构建日常巡查、整治、执法三级高效联动闭环机制。二是要做到“上下联动、问题导向”,要发挥好委员会集体智慧与前沿阵地作用,尤其是在改革关键期内要善于分析工作形势发现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阻碍,并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与需求,做到改革事项街道“想接住、能接住、接得住、敢协调”。
        3.2强化法制观念,推动依法行政
        要坚持法有授权才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要抛弃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文明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柔性的方式践行执法服务人民的理念。
        3.3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执法机构要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树牢“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执法融于为民服务之中。
        3.4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保证改革后的工作质量
        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执法边界。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人民群众了解执法机构的具体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以及问责追责机制,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让执法人员清晰知晓执法权限,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尽职履责。应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执法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均需在网上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3.5监督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门类范围
        根据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办63号文)的精神,监督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行业门类范围包括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
        3.6多措并举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编随事转”。各级部门将执法事项下放的同时也要相应的划转人员编制到基层街道,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下放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既充实街道编制资源,又充实街道人才资源。二是强化街道执法队伍建设。一则要加大对行政执法编制的倾斜,填充队伍力量。二则要进行结构调整,尽可能地安排在机关里的人员到综合执法工作上来,汇聚优秀人才池。三则要制定激励机制,提升职业荣誉感与重要性。三是敢于用人突破,选拔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老雇员”继续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保证当前执法工作不断档,同时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年轻人更好更快成长。
        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贯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才能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踏实、业务精通、执法严格、廉洁高效”的高素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才能圆满完成新时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谢飞鸽.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9(10):155-156.
        [2]陈世春.关于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几点思考[J].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4):20-23.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