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1/7/22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9期   作者:王小林
[导读] 在我国当前的新时代的国情背景下,对于农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王小林
        长沙市共创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0
        摘要:在我国当前的新时代的国情背景下,对于农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节约、科学化利用,开发农村产业发展,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新农村开发建设的方案。通过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面貌的革新。但是,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真正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引擎。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

1.引言
        2019 年底,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相关部署要求,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部署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要求“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或部分村庄)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特定的区域内依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结合土地整治和多种要素考量,以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为目标任务,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为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来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一项系统工程[1]。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做好全域土地整治是实现城镇与乡村共同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带规划空间、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属性挂钩建新,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等用地,使农民享受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为农民合理建房、村庄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产业的聚集性发展提供助力[2]。全域土地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指标收益,用于区域农民集中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公益建设和产业扶持,是实现精准扶贫、以工补农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通过乡村产业的发展,将部分年轻人留在农村实现农民脱贫增收,培养自我造血的能力,实现乡村振兴的稳定持续。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1过度依赖指标收益,缺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支撑
        “钱从哪里来”一直是困扰乡村振兴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瓶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量大面广,资金投入大、周期长、回报低,仅靠财政补助还远远不够,也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实际困难。
        目前,自然资源部门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主要通过县级政府统筹部门资金、指标交易资金等来推动整治工程实施建设,创造条件后带动社会资金、产业资金投入,对整治区域的经济条件及后备资源等条件的要求较高[1]。过度依赖指标交易收益不仅会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风险,同时一次性地使用指标交易收益,存在项目成果得不到持续维护和巩固的风险;拆旧复垦指标全部进行交易,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耗了乡村本身必需的发展用地指标,挤占村庄的自身发展空间,不利于本身的产业发展[3]。
3.2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
        各地实践模式、标准不一致,社会资本引入缺少明确的政策支撑,已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中,虽涉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发挥多元投资作用的相关内容,但都缺乏系统全面的政策指导,仅靠节余的指标可在全省优先交易作为政策支撑,力度略显不足;同时缺少对市场化运作机制、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全域土地整治推进机构设置等制度创新,难以确保全域土地整治有序高效推进。


3.3村集体组织及人民群众自发性参与和融入程度较低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另一个问题是,由于其整治过程中的广泛性、整治项目的多样性,它不能通过政府部门的现存的人力资源来全面实现整治,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现阶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安排项目,但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村庄存在的问题主动要求开展整治的情况比较少,在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责任感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土地整治用地结构调整难、权属调整不易、矛盾纠纷多等问题,甚至存在损害农民权益的情况。
3.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加强科学性论证和规划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是要对特定的村庄和乡镇的情况进行科学性的理论基础研究,在理论基础的研究内容上,制定符合农村利益的长远规划,然后再依照科学合理的规划内容,通过对农村的开发和改进,实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功能。
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的问题的思考
4.1发散思维,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确定政府专项资金,如涉农资金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请项目中资金的重要来源,类型多样,涉及面广,各级财政应设立相应专项,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财政资金的参与渠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实施平台,政府各相关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政策指导,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创造良好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制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鼓励政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建立共治共享的市场化格局,确保投资者权益[4]。要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多方位引入资金。在市场环境下,通过政策引导,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和社会资本等参与项目建设。应积极探索建立绿色采购、绿色金融和绿色利益分享机制;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发达地区和企业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3]。
4.2加强农村人民群众的精神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强化农民主体意识
        要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层主体作用,凝聚民心,共同参与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编制、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及后期管护等工作中。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让农民能够切实“共享”到土地整治带来的获得感和现实红利[5]。
4.3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行动的科学性
    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行动的科学性,是保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能够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产生尽量小的影响的前提下,对农村的建设产生尽量大的作用,以最小的工程行动促进农村的经济条件发展、生态水平提高。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则需要进行更多的在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之前的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需要进行更多、更充分的理论基础研究和系统性规划。最小的农村改动,来实现农村最大程度上的发展。
5.结束语
    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的工程。为了让这项工程执行过程更为顺利,我们需要发散思维,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提高乡镇和上级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农村人民群众的精神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强化农民主体意识,提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并且加强整治过程的理论基础的科学性和现实行动的科学性,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参考文献
[1]曾柳絮,宾联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浅谈[J].国土资源导刊,2020, 17(14):93-95           
[2]吴勇卫.关于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几点思考[N].仙居新闻网, 2018-12-24.
[3]吴家龙,苏少青,邓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来源研究—以广东省为例[J] 绿色科技,2021,23(2):230-232.
[4]吕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路径[J]. 中国土地,2020(10):35-37.
[5]伍黎芝. 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发展及路径选择[J]. 小城镇建设, 2020, v.38;No.378(11):14-19.


作者简介:王小林(1987.09-),男,湖南新化人,本科,从事土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研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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