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1/7/22   来源:《医师在线》2021年3月上   作者:薛红梅
[导读]
   薛红梅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广元628300)
   微生物检验是利用微生物学的基础理论和检验技能,通过系统的检验方法,及时、准确的对各种标本做出病原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提供科学的依。微生物检验涉及了培养基制备技术、染色技术、分离纯化技术、鉴定技术等,由于微生物肉眼不能直接看到、生命力旺盛、适应能力强、分布广泛等特点 ,在检验各环节需特别注意,秉承有菌观念无菌操作的原则,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微生物检验注意事项,你了解多少呢?
一:微生物标本的采集
   1.无论是食品标本、环境标本还是人体生物标本的采集时,采样器材、盛装容器都应是无菌的,还可通过采样空白监督采样过程对标本是否造成污染。
   2.标本在保存、运输和检验过程中要避免相互污染,接触不同样标本的实验器材和容器不可混用。
   3. 采集的标本要具典型性、代表性,如固体食品标本需多个部位采集,液体食品标本混匀后再采集,提高检出率。
二:微生物标本的送检
   1 .标本的运输:对于高风险病原微生物标本应由经过生物安全培训的2名及以上专业人员专车运送,运输的过程中应防止标本倾斜、倒置、反复冻融。
   2.采集的标本应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如不能及时送检,需在4℃低温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h 。
三:微生物标本的检验
(一)检验前准备:包括各种培养基的配制和相关仪器设备的准备。
  1.培养基配制注意事项:
  1.1配制培养基所用的器皿,最好使用中性硬质的玻璃器皿,如用铜铁会影响细菌生长;未被污染或新添置的玻璃器皿,初步冲洗后置清洁液浸泡过夜用水冲洗干净即可,但被致病菌污染的玻璃器皿必须先灭菌再清洗。
   1.2对含有琼脂成分的培养基在配制时先用冷水搅拌分散均匀无团块,再进行加热。琼脂遇热水时,表面易吸水变硬,结成硬块,不利于溶解。灭菌前需进行加热煮沸时琼脂完全溶解,方可进行分装试管或锥形瓶,否则分装后可能出现琼脂分布不均,凝固性不一。
   1.3糖类培养基加热溶解时,不要直接加热,最好隔水加热,以防止糖类高温碳化,降低培养基质量。
   1.4培养基分装时,分装量不宜超过容器容积的2/3。斜面培养基,斜面长度要约为试管长度的2/3;三糖铁培养基底层高度要够,如底层高度不够生化反应结果会出现差异。一般9cm平皿分装13-15毫升培养基,用于鉴定的培养基可以分装15-20毫升,用于药敏实验的培养基可以分装25毫升。
   1.5根据不同的培养基选择适宜的灭菌方法。压力蒸汽灭菌完毕后,必须缓慢地将里面的蒸汽放出,以免因减压太快而将培养基冲出瓶外。一些特殊的培养基如XLD、TTB、SC不需高压灭菌,只需加热即可,但要注意掌握加热的时间和温度,如XLD培养基,加热过度降低培养基的选择性,加热不充分各成分溶解不完全培养基又不凝固,所以配制XLD培养基可以隔水加热,当各成分充分溶解液体澄清时就好。
   1.6制备好的培养基一定要进行无菌试验和效果的检查,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相关仪器设备的注意事项
   2.1严格监控仪器设备温度并做好记录: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保存所需的温度不同,为了检出目的菌,监控培养箱和冰箱温度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需要不同设定培养、保存温度,一般培养箱35°±1°、普通冰箱4°±2°、低温冰箱-20°±5°、超低温冰箱-80°±10°。
   2.2严格监控仪器设备气体的含量并做好记录:根据细菌对氧气的需要和利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专性需氧菌、兼性厌氧菌、微需氧菌、专性厌氧菌。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属于兼性厌氧菌,有氧无氧环境中均可生存,但在有氧环境汇中会优先利用氧气;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属、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等属于微需氧菌,需要在含有5%的二氧化碳培养箱才能生长良好,所以仪器设备中氧气含量的监控是必须的。
   2.3对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进行监测:每次用化学指示剂对每件灭菌培养基监测,每月用生物指示剂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每次化学指示剂监测和每月生物指示剂监测合格、无菌试验合格培养基方可使用。
   2.4遵循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使用和管理规范。使用过程中实验器材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方向顺序摆放;产生气溶胶的设备不得放置在1级和Ⅱ级生物安全柜内;玻璃悬窗移动到正确的工作高度;气流稳定后方可进行操作;柜内禁止使用明火;操作时尽量减少背后人员走动;不使用腐蚀性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定期进行校准和期间核查;每月进行维护等。
   2.5对计量仪器定期检定校准,使出具的量值准确可靠,量值溯源。
(二)检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检验人员不准佩戴首饰,根据危险因子的致病级别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有菌观念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降低不必要的走动,防止改变气流污染空气;操作时尽可能靠近酒精灯火焰区附近。
   3.检验标准和规范要正确、有效,新方法使用之前要进行方法确认,确认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的用途等。
   4.样本和培养液的比例要适宜,不可随意减少培养液用量。
   5.根据样本污染状况和检验目标菌的不同,控制增菌时间。样本污染轻,增菌时间短,目标菌未到对数期生长;样本污染严重,增菌时间长,非目标菌生长势头可能会抑制目标菌的生长,从而导致目标菌不易检出。
   6.血清学凝集实验阳性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做自凝对照实验,排除由于菌体本身凝集引起的假阳性;很多细菌之间抗原有交叉,当血清学凝集试验阳性的时候,一定要结合生化反应才能对细菌做出最后的鉴定。
   7.原始记录边实验边记录,不能事后补记和回忆记录;划双线签字更正错误。
 (三)检验完毕后的注意事项
   1.检验完成后要对环境、台面终末消毒;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先灭菌再处理。
   2.检验结果报告方式正确:菌落总数在100cfu/ml以内按实有数报告,100cfu/ml及以上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食品样本定性结果报告是25g(ml)样本中检出或未检出。
   3.测定结束后报告结果与原始记录一同交于技术人员复核,检测人及复核人均要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结语:
   以上就是对“微生物检验注意事项”内容的相关介绍,各注意事项对检验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因此重视各环节的注意事项,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医学的发展,大部分传染病将被控制在较低的发病率,少数传染病将被消灭,但微生物将永远伴随人类而存在,还将出现新的病原微生物及新的传染病。因此,微生物检验工作者及广大医务人员任重而道远,在
未来必将继续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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