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仪
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 100035
【摘要】目的:分析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患者的效果观察及中医症候评分影响。方法:研究对2016年1月~2019年12期间的100例高血压患者进行了观察,按照治疗差异对患者分组,对照组常规采用西药治疗,观察组联合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对比两组血压和中医症候评分。结果:观察组收缩压和舒张压均低于对照组,分别是(121.52±5.24)mmHg/(89.42±10.24)mmHg,组间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各项中医症候评分低于对照组,二者数据差异显著,P<0.05。结论: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患者可以有效控制血压,改善症状,建议应用。
【关键词】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效果;中医症候评分
高血压属于三高疾病之一,本病的临床发病率比较高,可引起血压不断升高,对心脑血管系统造成损害[1]。属于终身性疾病,无法治愈,必须长期采取药物控制,以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西药治疗本病可以有效控制血压,但副作用多,也易导致病情反复。近几年,临床更多的关注应用中医治疗,副作用小,效果较好。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患者的效果观察及中医症候评分影响,并对2016年1月~2019年12期间的100例高血压患者进行了回顾,内容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2016年1月~2019年12期间的100例高血压患者进行了观察,按照治疗差异对患者分组,对照组常规采用西药治疗,观察组联合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每组50例患者。观察组男30例,女20例,年龄39~83岁,平均值(61.23±3.14)岁,病程1~11年,平均值(6.12±1.87)年;对照组男31例,女19例,年龄40~82岁,平均值(61.33±3.27)岁,病程2~12年,平均值(6.15±1.56)年。两组基线资料无统计学差异,P>0.05,可对比。
1.2方法
对照组以硝苯地平控释片口服治疗,每次30mg,每天一次。合理管理患者饮食,告知患者相关的健康知识。观察组联合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天麻10g、栀子10g、牛膝10g、黄芩10g、钩藤10g、桑寄生30g、石决明30g、杜仲30g,气虚型患者加党参10g、黄芪10g,失眠患者加夜交藤10g,头痛严重患者加地龙10g、川芎10g,以上药物加水煎煮,每日一剂,分两次口服。两组均治疗两个月后观察效果。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的收缩压和舒张压。参照中西医诊断标准评估两组中医症候评分,分为头晕、头痛、胸闷三项,按轻重程度评估0~3分之间,分数低,症状轻。
1.4统计学分析
以SPSS23.0为统计学工具,计数资料、计量资料以X2和t值检验,以百分数、(均数±标准差)表达,P<0.05为研究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的血压分析
观察组收缩压和舒张压均低于对照组,分别是(121.52±5.24)mmHg、(89.42±10.24)mmHg,组间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高血压疾病严重威胁到了人体心脑血管系统健康,其在临床中比较常见。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越来越常见,例如暴饮暴食、长期饮酒、宵夜、熬夜等[2]。本病属于全身性疾病,治疗上,以控制血压为根本方式,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心脑血管系统,以有效的减少并发症。传统治疗本病一般使用硝苯地平等降压类药物,长期使用西药虽然可以控制血压,但不良反应多,降低了患者用药依从性,恐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使得疾病反复发作,逐渐加重,给患者生活也带来了影响[3]。
中医将本病纳入了“眩晕”、“头风”范畴,中医认为高血压和情志不节、劳欲以及饮食不当等因素的共同作用相关,天麻钩藤饮对于本病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方剂中钩藤具有清热平肝和息风定惊功效;天麻主要用于平肝熄风、定惊镇静,全方属于治风剂,具有平肝熄风、补益肝肾及清热活血之功效。临床主治肝阳偏亢、肝风上扰证。临床用药中,依据患者差异行加减治疗,针对性较好,可改善对应症状,促进患者病情好转[4]。在本次研究中,观察组的血压指标较低,而且各项中医症候评分较低,两组结果均证实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有效。
综上所述:天麻钩藤饮加减治疗高血压患者可以对血压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并改善头晕等症状,促进患者好转,减轻病症。
参考文献:
[1] 黄健. 天麻钩藤饮加减方联合硝苯地平缓释片治疗高血压的临床效果[J]. 东方药膳,2021(1):200.
[2] 陈永全. 天麻钩藤饮加减联合硝苯地平缓释片治疗高血压的临床效果分析[J]. 糖尿病天地,2021,18(4):23.
[3] 陶依娟. 天麻钩藤饮合杞菊地黄丸加减的方法对高血压疾病患者加以治疗后获得的效果分析[J]. 饮食保健,2020,7(30):288.
[4] 成丽. 天麻钩藤饮加减辅助治疗肝阳上亢型高血压的效果及有效率影响评价[J]. 特别健康,202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