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21/7/22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1年13期   作者:李柏山
[导读] 后疫情时代,贵州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仍需大力提升。
       李柏山1,2[ 基金项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立项环境科技项目(ZFCG-LBLH2018Z016-23)、2020年度贵州省党校(院、团)系统专项课题(2020DXZXZD02)。
         作者简介:李柏山(1982-),男,湖北随州人,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理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党的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的研究。联系方式:0851-85405811;电子邮箱:lbs1113@126.com。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园林路71号,邮编550005。];马帅3;宋尧舜4;彭景权5;朱珑珑2;袁涛6;
        1.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生态文明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5;
        2.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质资源化学与环境生物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430079;
        3.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550002;
        4.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贵州  贵阳,550002;
        5.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州  贵阳,550002;
        6.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550002)
        摘  要:后疫情时代,贵州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仍需大力提升。通过分析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现状,梳理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存在困境、部分医疗废物未能得到有效收运、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节存在风险点”等3个问题,提出“大力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科技化监管系统、给予相关单位以政策倾斜、加强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加大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废收运处置人员和车辆的地位”等7条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机制
文章编号:();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识码:A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capacity of medical waste from the new crown pneumonia epidemic in Guizhou Province

LI Baishan1,2;Ma Shuai3;SONG Yaoshun4;PENG Jingquan5;ZHU Longlong2
(1.Ecological civilization research center of the Party School of Guiy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Guizhou Guiyang 550005, China;  
2.School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Hubei Biomass-Resource Chemistry and Environmental Biotechnology Key Laboratory ,Wuhan University, Hubei Wuhan 430079, China;
3.Guizhou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Research Center, Guizhou Guiyang 550002, China;
4. Guizhou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Station, Guizhou Guiyang 550002, China;
5. Guizhou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Research and Design, Guizhou Guiyang 550002, China;
6.Gui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Guizhou Guiyang 550002, China)

Abstract: In the post-epidemic era,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capacity of medical waste in Guizhou Province still needs to be greatly improved.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the new crown pneumonia epidemic in Guizhou Province, 149 questionnaires were distributed to the society, sorting out "the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and disposal enterprises have difficulties, some medical wastes have not been effectively collected and transported, and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and disposal. There are three issues such as “risk points in the link”, and “vigorously improve the disposal capacity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enterprises, improve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upervision system for the whole process of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give policy preference to relevant units, strengthen the integration of resources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increase Seve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nclude the supervision of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strengthening publicity and training, and improving the status of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personnel and vehicles.
Key words: New crown pneumonia epidemic; medical wast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mechanism
一 、引言
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类似SARS(非传染性肺炎)的冠状病毒[1],自21世纪10年代以来,周伯平等认为相当部分非典型肺炎患者存在冠状病毒的感染[2]。新型冠状病毒既能引起普通感冒,也能引起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SARI)。张济等[3]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新病例的出现,表明该病毒是“持续性的”,建议全球应继续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感染进行监控,并对任何异常病例进行仔细检查。自2020年1月9日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在湖北省武汉市迅速传播,如今已蔓延到全国多数省(区、市)。截止2020年2月5日17:22,全国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24423例,疑似病例23260例、治愈人数950例、死亡人数492例,其中湖北省累计确诊16678例,死亡479例,贵州省死亡1例。医疗废物特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等,这些废物由于携带感染者的高传染性病毒,需要及时得到有效处置。从目前的研究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二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环境管理现状及规范化管理方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相对不足、医疗废物未分类存置等问题可能造成环境影响[4-8];二是医疗废物收运模式方面,存在超时贮存情况易造成传染隐患。到目前为止,学者们的看法已基本趋于一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是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既存在中小医疗机构管理薄弱、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发生以来,各地正在加紧生产医用口罩等医用物资,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1日24时,国内已累计向湖北发送医用防护服13.6万件,医用N95口罩13.4万只,护目镜18.8万个。可想而知,未来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产量将会大力增加,对环境的影响将不可估量。
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是造成疫情传播的重要风险因素,新冠病人携带的大量传染性病毒易通过空气、转运车、医废垃圾袋等途径传播,易造成人群感染。在后疫情时代,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机制研究,有利于从医疗单位医废管理制度、处置单位处置技术、医疗废物监管、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我省进一步规范医废监管机制、构建和谐有序、健康活力的社会环境提供条件,为更好地服务贵州省后疫情时代大生态战略的要求,为加快建成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目标作贡献。
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现状
(一)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类型分析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按类型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类。
其中,感染性废物是指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分为感染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支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分为手术及其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例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产妇胎盘、引产死婴等。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不论是否污染,这些物体都属于高度危险的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主要分为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破损的玻璃试管玻璃安缻等。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分为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苯丙氨酸氮芥、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分为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新冠肺炎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和损伤性两类,“感染性”主要包括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诊疗过程产生的一次性诊疗用品(一次性输液器、输液袋),以及医务人员脱下来的防护用品等;“损伤性”则包括各类针头和能造成人皮肤损伤的利器。
(二)贵州省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基本情况
贵州省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包括如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将军山医院、贵州省职工医院等定点医院。这些定点医院产生的新冠肺炎医疗废物,首先贮存在医废暂存间,24小时内由相关处置企业的医废运输车将医疗废物转运至危险废物中心进行处置。产生过程:各科室的损伤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由清洁工人统一收集,经过盛装、封口、封扎、包装、贴标签、标注“新冠”,放入医疗废物转运桶,消毒、称重、登记、交接,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然后由医疗废物转运车转运至处置中心。按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细则》之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分类收集。1.对在诊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按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2.按照类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封闭盛装,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紧实严密的封口,标签标明“新冠”。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封闭盛装。损伤性医疗废物在包装前须装入利器盒,密闭后外套黄色垃圾袋,连同利器盒一起列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3.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并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4.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二是规范暂存贮存。1.医疗机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暂存点用于贮存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在原有医疗废物组贮存间内单独分割贮存的应该与常规医疗废物有明显分隔,避免与常规的医疗废物混合。2.医疗机构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库房存放,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不具备建设库房的机构应设立专用贮存柜(箱)。3.医疗机构内部贮存不得超过24小时,由专人按照规范要求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原则上至少每天早、中、晚各一次。4.禁止在非手机、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
三是规范转运。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转运工具按照事先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2.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划专用行车路线,并配置专人管理。转运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和上下班高峰期。应使用气密性能好、车厢近防渗处理、车况良好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采取就近集中处置原则,适当增加转运频次,确保暂存医疗废物24小时内得到转运。3.接受、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涉疫医疗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不得打开包装袋,如接收时发现有破损,应立即重新包装、标识。4.运输车辆进入医废处置单位前要先对车辆外部进行喷洒消毒,卸载后再用含氯浓度在1000mg/L左右的消毒液对空车和卸运工具进行消毒。运送车辆应至少每天清洗一次,喷洒消毒液后密封至少30分钟。医疗废物和涉疫生活垃圾运送车辆、周转容器、卸料大厅清洗污水应集中收集,经过消毒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5.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做好医疗废物运输环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应急措施。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严禁丢弃、遗撒医疗废物。6.转运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台账。
四是规范安全处置。1.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推荐优先采用高温焚烧的方式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及时、优先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2.应划定专门卸料接收区域、清洗消毒区域。增加必要防雨防淋、防泄漏措施。接收现场应设置警示、警戒限制措施。3.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并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下医疗废物成分变化后的设施运行准备工作。4.加强和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应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对于近距离处置废物的人员还应戴护目镜。5.一线操作人员每次运送或处置操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揉搓1~3分钟。6.因特殊原因,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方案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
贵州省定点医院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流程如下图(图2-1)所示:

图2-1  贵州省定点医院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流程示意图
在机构管理中,贵州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物价局、省生态环境厅均对定点医院具有管理职能,其中,贵州省疾控中心是业务指导单位,贵州省卫健委是定点医院内部的监管单位,省物价局是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收费价格制定的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是定点医院医疗废物贮存、转运和医疗废水排放的监管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是市场上医疗废弃物回收和进入市场流通的监管单位。我省医疗废物主要指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
从医疗废物产生机构来看,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产生机构均在省内9个市州的107家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过程为:各科室的损伤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由清洁工人统一收集,经过盛装、封口、封扎、包装、贴标签、标注“新冠”,放入医疗废物转运桶,消毒、称重、登记、交接,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再于24小时内由医疗废物运输车将医疗废物转运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从管理机构来看,我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主要涉及5个行政机构,其中市州卫生健康局是业务指导单位,也是定点医院的监管单位;市州物价局是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收费价格制定的指导单位;市州生态环境局是定点医院医疗废物贮存、转运和医疗废水排放的监管单位,是医疗废弃物回收的监管单位。
从服务机构来看,我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主要为:一是各定点医院的后勤第三方公司是医疗废物的收集单位;二是各市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企业)是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单位。
贵州省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相关机构的关系(图2):

图2-2  贵州省定点医院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流程示意图
三、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深入调查与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面存在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存在困境、部分医疗废物未能得到有效收运、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节存在风险点”等3个问题。
(一)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存在困境
第一,有些地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吃不饱、有些地方无市场选择性缺少竞争机制(表1)。如:贵阳市2019年医疗废物产生量为5200吨,只有一家企业(贵阳城投环境公司)进行处置,显得过饱和;而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黔南州均有4家以上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医疗废物产生量不能满足企业处置量,各企业显得产能过剩。遵义市、毕节市的相关企业处置能力也达到超负荷状态。第二,部分地区处置企业医疗废物处置类型有局限。目前,除了贵阳市城投环境公司可以处置五类医疗废物以外,全省其他市州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均只能处置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不能处置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部分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功能区分布不够优化、处置车间、办公区域等的分布仍不够规范。第三,医疗废物处置未实现“减量化”。部分市州医疗废物处置工艺为“破碎+高温蒸汽灭菌或微波消毒灭菌”,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与医疗废物处置后形成的废渣总量没有大幅度降低,且按照现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要求,处置后产生的废渣将送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未彻底实现医疗废物“减量化”。
表3-1   贵州省2019年各市州医疗废物收运情况分布表
序号    地区名称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数量    医疗废物产生量(吨)    医疗废物处置总量(吨/天)    处置企业的状态

(二)部分医疗废物未能得到有效收运
第一,人工填写存在误差。目前,占全省20%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了现有的医疗废物产生量,而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却未能得到有效收运和监督。我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已建成投用,但其数据来源仍未人工填报,由于是“人为填写”,依然有很大误差,没有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第二,对中小医疗机构的监管存在盲区。目前占医疗机构总数80%的中小诊所,因为数目庞大、分散度广、城区拥堵等原因,在医疗废物收运环节存在严重卡点,同时对于产废情况监管也严重缺失,很多医疗垃圾都混入到生活垃圾中,说明对中小诊所包括对宠物医院的监管存在盲区。第三,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收运积极性不高。在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由于城乡医疗业务发展不平衡,乡镇卫生院抽调一线医生开展脱贫攻坚包村、包户,村医待遇低,影响医疗废物的有效收运。第四,输液瓶、输液袋等未充分回收利用。
(三)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节存在风险点
第一,存在“九龙治水”现象。目前我省对于新冠病毒人传人的防控措施做的比较到位,但是对于宠物、海鲜携带的病毒,以及中小医疗机构新冠医疗废物扩散的风险仍然存在。宠物的疫情防控属于农林畜牧行政部门负责,海鲜市场疫情防控属于农业农村行政部门负责,医院内部医疗废物属于卫健部门负责,医院外部医疗废物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这些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力量整合仍需时日。第二,定点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保洁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工作不稳定,工勤人员变动大,影响医疗废物的有效收集。个别定点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不规范,产生的医疗废物多放置在楼梯间,面积狭小,垃圾桶收走后未规范清洁仍继续使用,医疗废物48小时内收运不够及时。第三,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存在风险。处置企业医疗废物转运车参照爆炸品、危险品运输的许可规定进行运输,转运途中面临医疗废物抛洒、泄漏的风险。目前,我省医废转运企业的所有医疗废物转运车上均未区分出隔离区,在运送过程中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提升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大力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
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企业通过合理有序竞争,优胜劣汰,从而有效避免垄断,达到降低处置费用、提升处置能力的目的。二是支持本地企业提升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的处置能力。建议省卫健、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统筹指导,帮助解决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处置难度大的问题。建议通过政府投资或PPP模式等,支持本地企业按照《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2)》(2019年12月25日印发)的要求,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在本地市州范围内改扩建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强化处置能力建设,让五类医疗废物全部达到安全、无害化处置,进一步优化各功能区分布,有效提升本地企业医疗废物处置工艺水平,提高处置企业医疗废物处置的投资回报率,解决相关市州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医疗废物环境隐患。三是建议出台医疗废物处置后产生废渣统一焚烧处置的规定。在当前形势下,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将逐步退出环保历史舞台,由“变废为宝”的垃圾焚烧发电替代,而没有正常支持的情况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不愿承担焚烧医疗废物处置后产生废渣的潜在环境风险,医疗废物处置后的废渣将面临“无处可去”的现状。四是支持医疗废物收运企业办理相关证件。建议相关部门对医疗废物转运车出台相关专门规定,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国有企业(如黔南州下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押运证、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统一办理和简化流程,确保处置企业能够不受手续困扰,顺利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经营活动。
(二)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科技化监管系统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分工,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的监管,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部医药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对外界环境影响的监管,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废条码价格的制定,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边界,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无缝承接赋予相应的法律依据。充分发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出台《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细则》,结合地方特色对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作详细规定。推动我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加大对药店、诊所等中小医疗机构的巡查和监管力度,推动药店、所等中小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到地方基层乡镇(街道)卫生院进行统一收运处置。建议在城市区域,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服务中心的职能,将所辐射社区内的小型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定期送交到基层乡镇(街道)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以降低收运企业的难度,达到更好的收运覆盖率。二是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及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开展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医疗废物集中收运、规范处置的重视力度,加大对药店、诊所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三是统一卫健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电子联单数据,准确界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区别,为联合执法提供依据。四是明确市场监管(食药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对象。明确食药监行政主管部门既要对制药厂、药店进行监管,还需对医院药房、诊所加以监管,对每盒药品从生产到死亡有一个追溯系统,建议加强卫健部门、各医疗机构与药监部门的沟通协作。一是建议推广“源头称重,自动上报”的二维码条码信息化管理手段。采用“源头称重、条码上传”方式,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医疗废物流散”的现象,有利于实现省市区三级数据“自动同步”,将大大杜绝手工填写中漏报、虚报、误报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处置企业的实际处置量。通过电子秤称重、扫描式录入、视频监控等流程,实现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减少统计业务量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带来的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五是建议采用“分层管理、称重计价”的方式,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建议政府适当给予处置企业一定的扶持,体现公共服务职能。六是建议建立对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标准化规范化考核机制。根据7月24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卫键函[2020]130号)的要求,明确各中小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照对医疗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通过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监管,对中小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运情况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考核,只有达到标准的方可进入市场正常经营。七是提升乡村医疗废物收运能力。适当提高村医的待遇,可考虑将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或引入社会组织、企业来管理,解决基层医疗点医生待遇差的问题,激励村医规范收集医疗废物的积极性。八是规范培育和引进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一体化运作,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加强基层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严格基层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按要求做好标示、标注、登记、交接、转移处置,规范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三)给予相关单位以政策倾斜
一是对医疗机构进行财政补贴。疫情期间,各定点医院均是自行垫资进行病床位改造、物资采购、临时应急服务,很多区县医院属自收自支单位,财政经营状况不佳,此时更是雪上加霜,建议对各医疗机构包括对乡镇卫生院、基层卫生室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二是对一线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人员增加防护措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线医废收运处置人员处于最前端,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鞋、乳胶手套、消毒碘伏等物资消耗量极大,建议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措施对相关人员给予物资保障。三是建议现有医院监控系统改走普通宽带。虽然普通宽带速度不及移动专线光纤快,但只要能保证视频清晰、能够随时查看医废转运情况,但走普通宽带能大幅度降低医废收运信息化系统费用,从而大幅度减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的负担。四是减轻基层公立医院的填表负担。建议相应提高基层一线医院填表人员的补助,进一步降低基层公立医院的人力资源成本。五是大力推广医疗废物条码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医废的产生时间、转运时间、转运路线轨迹,从而保证医废“从生到死”整个过程无纰漏。另外,通过条码系统对整个疫情期间的医废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进而了解疫情的发展情况。
(四)加强相关部门资源整合
一是加强全省医疗资源整合。整合省内各大医院学科能力、科研能力、业务能力,适当提升新冠肺炎病人的床位保障水平,增加科研投入,增强全省医疗系统内业务培训力度、交流力度。二是增强公立医院员工工资保障能力。建议由机构编制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来制定公立医院人员工资运行保障方案,保证公立医院硬件基础设施、大型设备的投入,增强在编、临聘人员的工资保障水平。三是整合省内各市州内部公共体育设施与公立医院的资源。改善公共设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水平,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各大体育馆、展览馆等能够迅速改建为方舱医院,保证新冠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收治。四是应急体系的完善。充分重视贵州省急救中心的作用,更换院前急救老化的设备,调配车辆确保急救中心的有效运转。鉴于春节期间众多定点医院N95口罩等防护物资库存量紧张的状况,建议建设统筹全省的应急战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存N95口罩、防护服、防护口罩等物资,以便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从储备库进行调拨,增强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配齐医疗机构院感专职人员队伍。建议全省每一个医疗机构配一名院感专职人员,预防医务人员在给病人抽血、测血压等情况下的接触时产生间接交叉感染风险。
(五)加大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药品管理、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不断强化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二是强化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要求,及时开展全范围、无死角的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医疗废弃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痕迹管理,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指标运行调度和督导。坚持按月调度分析指标运行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预警,确保医疗废物处置指标正常运行。严格监督管理,经常性进行随机抽查,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地方年度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四是加大对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酒店、乡镇留观点废弃物的监管。建议省级相关部门专门针对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出台一个规范,针对定点医院、隔离酒店、乡镇留观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划化处置。五是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责任。医疗废弃物的监管,仅靠卫生、环保部门来做是远远不够的,要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政府的责任,将基层医疗废物收运情况列入年底生态环境目标考核中,确保乡镇(街道)、村(居)严格履职。六是加强对乡镇、村(居)以及卫生监督执法监管。加强对农村、城郊结合部医疗机构和城市诊所医疗废物产生过程的全流程监管执法力度,杜绝农村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输液器、注射器等流入黑市。七是推进医疗机构行政干部下乡挂职机制。建议采取试点,加强县级人民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居)的业务指导,探索县级人民医院在人事调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向基层延伸的机制,进一步突破乡镇卫生院法人实体框架的限制。八是推动全省各市州医联体建设。通过远程会诊,实现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联动会诊,推动医疗资源下沉,病人双向转诊,逐步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降低传染病感染的风险。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
一是做好医疗废物的相关宣传工作,增强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成立宣传小组,对乡镇(街道)、村(居)加大新冠肺炎宣传力度,普及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相关知识。充分运用宣传部门、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传媒等部门的特点,以横幅标语、微视频、抖音、电视直播的方式,让大家都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性,逐步普及医疗废物收集及垃圾分类知识,让群众和各相关部门都重视起来。二是加强对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各相关单位的业务培训,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个环节紧扣。三是组织1~2次针对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建议组织在省委党校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相关知识培训,加强新冠病毒的防范,加强针对负责人和新冠肺炎医疗废物一线收运处置人员的培训,提高收运处置人员的防护意识,确保在传染性废物的全过程转运中不产生遗漏。四是加大对医疗机构、处置企业各类工作人员的支持力度。及时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及处置企业转运人员、车间工作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有效保障一线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加强防护。
(七)提高医废收运处置人员和车辆的地位
一是广泛宣传报道医废收运人员的典型事迹。新冠肺炎医疗废物一线收运处置人员,穿一次防护服要求12个小时不吃不喝,对自己身心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我省一线收运人员能够承担巨大压力,圆满完成收运处置任务,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所发挥的作用巨大,对他们进行宣传报道,有利于更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在打赢后疫情时代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二是给予医废收运车辆提供专用停车位。建议市场监管局(食药监)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诊所、中小型医疗机构经营中为医废转运车就近提供专用停车位,确保医废收运的制度化、系统化,减轻收运人员工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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