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浅见

发表时间:2021/7/23   来源:《建筑科技》2021年8月中   作者:李秀梅
[导读] 特种作业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证岗不符、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的现象较普遍,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很大困绕。

枣庄市科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李秀梅  山东 枣庄 277101

【摘要】特种作业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证岗不符、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的现象较普遍,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造成很大困绕。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和调查当前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实际,提出一些思考意见,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   安全   特种    
        前言
        所谓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其作业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周边的设施安全会造成重大伤害。建筑施工类特种作业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规定,主要包括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普通脚手架)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由此可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需要通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从事工作范围的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其培训、学习、取证也是一个动态的、循环的过程,各施工企业需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培养、使用及管理。根据多年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分析后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证分离。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受利益驱使或因工程转场等方面的影响,发生跳槽现象比较普遍,形成建筑施工企业只能管证件而管不了实际特种作业人员的流动,造成工程安全报监时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与施工现场实际人员部分难以相符。
        二、证岗不符。个别项目部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操作任务打包承包给一个所谓的专业劳务承包小组或劳务公司,并约定服务标准、报酬等内容。但是承包小组或劳务公司中没有相应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于是采用总承包施工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中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上报,而实际持证人员不能真实到位,未取得特种资格的的人员利用上述真实的证书掩饰在其中进行特种作业的无证人员的违法现象,给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据调查此种现象还比较普遍。
        三、证书失效。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证书两年期满复核年审时,由于近些年人员流动频繁,很多人员失去联系,证书年检时找不到本人,造成其特种作业操作证自行失效。企业只能每年重新组织部分人员再进行体检、培训、考核取证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浪费了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
        四、合同缺失。按规定用人单位(即施工企业)应与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事实上,除少数特种人员外,多数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流动不自由,或企业本人本身亦不愿承担“五金”负担。有的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很多人员一旦认为合同条件不合适,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弃权利、义务不顾,自行选择就业单位。


基于以上原因,造成多数企业没有或极少有与特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也是造成特种作业人员无序流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培训不足。特种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章操作,酒后上岗的现象时有发生,多数事故与特种作业人员责任心不强,自律性差,缺少即时的监督和考核,或者监督和考核的手段不完善,部分人员违规承包证书许可范围以外的特种作业内容等,有很大关系。
要彻底解决以上问题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是要逐步解决。笔者建议如下:
        1、实行注册登记。建议住建部出台规定,完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国内的有序流动,相应简化程序,下放登记权限,实施注册制,特种作业人员不受单位限制,加强流动性,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保和劳动合同为注册或登记依据,切实达到放开管理。
        2、加大持证检查。加大对工地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作为项目部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内容之一,要求做到人证相符,证书有效。建立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包括联系方式、健康状况、违章记录、培训情况、工作地点及本人基本信息等。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以包代管,应检查抽查力度,对违章违规现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3、落实人员待遇。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危作业,应逐步提高他们的劳动报酬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工程转场期间要保证其在短时间因内不能工作而被弃之不用,即保证其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性。针对不同季节施工的特点,冬、夏、雨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条件的改善工作,并根据不同季节特点进行相应的施工安全教育。并定期向特种作业人员发放合格完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对他们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还可以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评先树优工作,对工作积极认真遵章守纪的人员给予表彰鼓励,提高其评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4、强化人员培训。企业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8学时,并针对典型的案例进行案例分析,理论考试。一是节假日安全教育。为了防止工人思想麻痹而进行的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除企业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外,项目部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结合我们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麦收、秋种前后,工人情绪不稳定、身体疲劳、注意力分散、思想不集中,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二是做好转场教育。建筑工程具有很强的单一性,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物的高度、气候条件、施工环境、地理位置千差万别,做好转场教育和新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新工艺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前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企业技术、安全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对其进行充分的了解掌握,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考核、取证、体检、证书复审等一切费用均由企业负担,企业组织得力,管理到位,每年可组织技术比武或业务考评,评先树优,提高其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
        以上是笔者根据多年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片面的实际情况,虽然经常到工地一线检查指导,但仍需对此项工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倾听特种作业人员的心声,体谅项目部工作的难处。找出问题症结,寻求解决办法。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去管安全、抓生产,其中就包括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使用,此项工作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工作,既要保护他们的利益,又要维护项目部及建筑企业的大局,处理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大局,要带着友情,带着责任对待这项工作,这些问题会逐步解决,逐步规范,同时也相信特种作业人员素质会不断提高,建筑科技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业企业会稳步、快速、和谐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建筑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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