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法治教育中“X+1”案例学教模式实施策略

发表时间:2021/7/23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6月上   作者:姜丽秋 金旭云
[导读] 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以及立德树人重要任务,“X+1”案例学教模式可以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关注时事政治的习惯,树立学生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江山市贺村第一中学  姜丽秋  金旭云

摘要:2016年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几年在一线教学中法治教育的落实却不尽如人意,对此笔者提出“X+1”案例学教模式,“X”表示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未知与无限,“1”表示教师在课堂中扮演一个指导的角色,发挥一个引导的作用和维持一个有序的课堂。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法治教育  “X+1”  案例学教模式
        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颁布《关于 2016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目的在于强调公民意识,特别是法治意识,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法治教育真正落到课堂教学中,成为每个道德与法治教师思考的问题。
        一、初中法治教育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课堂教学偏离生本理念
        “以生为本”一直是教学改革的的中心命题,可是对照现实课堂教学,学生主体性被忽视的现象颇为严重。部分教师为了课堂能够按课前预设顺利进行,教学环节都是在其导演下“严丝合缝”地完成,这样的一堂课只有教师一个人的思维,而学生则完全没有话语权和自主性。如果有“节外生枝”,教师反应通常是“这个问题我们课后讨论”。这样的课堂教学严重偏离了生本理念,学生的自主性、思辨性和创造性被扼杀。
        (二)课堂内容脱离学生实际
        相比较于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道德与法治》法律知识更严谨、更专业,但也因此部分内容枯燥晦涩,各种概念、规律既抽象又难以理解,理论性较强。同时,由于《道德与法治》是新教材,可参考的相关资料很少,教师对教材的认识不足是普遍问题,所以大部分教师往往选择照本宣科,输出肤浅的知识要点,整节课也就脱离了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生活实际。
        (三)教学目标远离法治素养
        法治意识不等于法律知识,对初中生而言,法治意识是初中生在掌握法律知识基础上尝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身行为活动的内心认同。然而当下的法治课堂在应试导向下,已经走向了课堂讲题、考前背书、中考拿分的怪圈:重分数,轻实践成为许多学生的学习常态,重法律知识,轻法治素养成为部分教师的教学常态,“读背默练”成为了道德与法治学科常态。当课堂缺少法治意识的培养,我们要实现将学生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标就变成了纸上谈兵。
        二、实施策略:“X+1”案例学教模式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法治教育要与德育课程紧密结合。要注重教学内容和方式的形象、生动,贴近学生实际,利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从生活实践中提炼案例,注重将核心理念、重要概念与学生生活实践能够接触的事件相结合,与学生的理解能力相适应。”基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目前法治教育所呈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了“X+1”案例学教模式。
        (一)“X+1”案例学教模式含义
        “X+1”案例学教模式是指:在传统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进行改善,先学后教,由学生在对核心概念学习后,进行案例的搜集、筛选和呈现,教师进行指导、点拨和引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X”表示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未知与无限,“1”表示教师在课堂中扮演一个指导的角色,发挥一个引导的作用和维持一个有序的课堂。
        (二)“X+1”案例学教模式操作步骤
        由教师公布本课相关核心概念和主题,根据课时量对班级同学进行科学分组,按组别分配案例搜集任务,以课堂中案例的呈现和运用,辐射课前搜集和优化,延伸课后归类和总结,分为三个阶段,五个步骤,实现知识教化—内化—外化的学教路径。
        1.教化阶段:知识领会
        第一步:明确概念,搜集案例
        由教师明确本课时的核心概念和主题,布置案例搜集任务。学生在明确概念,接受任务后根据案例查找关键词索引表进行搜索,进行组内分工,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途径进行搜索。为了完成案例的搜集任务,学生需要反复理解核心概念,无形中实现知识的领会和顿悟。



        2.内化阶段:情感认同
        第二步:内容筛选,优化案例
        在搜集案例过程中,教师需与学生保持联系与互动,及时解答学生对知识产生的困惑,帮助解决学生对搜集出现的困难。在这一步骤,许多学生往往搜集了多个案例,教师需及时进行方法指导,针对教材内容,筛选案例内容,重组图文,实现案例的优化。
        第三步:分析评议,呈现案例
        由教师营造热烈的讨论氛围,对全班同学适当进行知识点拨,由小组成员呈现案例,引导同学们从人物——言行——启示三个环节进行设问,从而关注案例中的人和事,并进行评价,实现对案例的深度思考和学科概念的情感认同。
        3.外化阶段:行知合一
        第四步:解决问题,活用案例
        由教师提出一个和本课时内容相关的现实问题,引领学生用学到的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实现行知合一。
        第五步:互评合作,类化案例
        由教师对本课内容进行总结,引导学生根据课堂上案例展示和分析的表现进行自评互判。发动全班同学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和新闻积累,对多个案例进行归类,完善本课的相关案例,并汇编成集。
        三、“X+1”案例学教模式的价值
        (一)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激发法治学习动力
        初中法治教育总体目标是“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X+1”案例学教模式要求学生全程参与案例的搜集、筛选、呈现和运用,因此每个学生在这一过程中都有发言权,可以自由发表内心的真实想法。学生的自主发言是初中生法治意识的直接反馈,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初中生法治意识的偏差,并进行积极干预,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持久的法治意识。
        这种平等开放的课堂氛围,积极迎合了“以生为本”的课改理念,不仅使学生法治知识方面得到积累,而且能力方面也得到提高,更使学生成为法治的遵守者、崇尚者和捍卫者。
        (二)锤炼自主学习能力,形成正确法治意识
        在“X+1”案例学教模式下,自主学习贯穿在整个课堂中,不仅使学生在法治认知方面得到积累,更重要的是培养、提升了学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团队协作的能力。大多数学生养成了课前预习的好习惯,由“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由唯唯诺诺、缩手缩脚向有备而说、积极展示转变。
        课堂外,初中生的社会经历有限,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不多,“X+1”案例学教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倒逼学生去探索现实生活,把学校法治小课堂同社会法治大课堂结合起来,一次案例的剖析过程就是一次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体验过程,不仅贴近初中生的生活,对学生今后依法维权也具有指导意义。(三)实现学习迁移,依法参与社会生活
        初中生是社会生活主体的一部分,这客观要求初中生积极学法、真正知法、认真守法、灵活用法,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如何在初中法治教育中实现这一要求呢?
        现代教育心理学理论认为:学习迁移是指一种已经获得的知识、技能、方法和态度对学习新知识的影响。简言之,迁移就是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去解决问题。“X+1”案例学教模式下,教师指导学生自学本课的核心概念,引导他们围绕核心概念去搜集、筛选并呈现案例,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最终使学生把课堂学到的理论迁移运用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印证理论,收获成就。法治教育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回归生活,促进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道德与法治课承担着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以及立德树人重要任务,“X+1”案例学教模式可以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关注时事政治的习惯,树立学生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参考文献:
1.郑杰.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法律板块的应用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9.
2.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S],2016.
3.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S],2016.
4.郑杰.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法律板块的应用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9.
5.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S],2016.
6.郭琪.情境体验式教学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应用研究——以“让友谊之树常青”一课为例[D].曲阜师范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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