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论“涂之人可以为禹”

发表时间:2021/7/23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8月下   作者:蔡明育
[导读] 荀子的礼治和对涂之人的教化思想具有个人与家国同构的特色。荀子虽主张性恶论,但反对抽象的人性论,他看到人懂理能行的潜力,重视道德践履。

云南大学  蔡明育  云南 昆明 650504

摘要:“涂之人可以为禹”这一命题,体现了荀子强烈的治世思想。本文以“涂之人可以为禹”切入分析荀子的性恶论,并对比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思想,挖掘该命题的现实政治指向——建构礼治社会秩序,并进一步通过个人、社会和政治三个角度,讨论涂之人成禹的条件,揭示荀子懂礼仪而能致用的思想底色。
       一、性恶论与涂之人
        荀子在《性恶》篇批判孟子性善论,提出“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接着就礼仪从何而来的问题,答道:“故圣人化性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荀子·性恶》)。圣人与大家相同的是人之性,不同之处是伪。荀子批判了礼义是人之性的观点,提出“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之有也”(《荀子·性恶》)。在对性恶和礼义进行二分的前提下提出“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的命题,这一命题正是荀子性恶论推演出来的结果。
        反过来说,理解“涂之人可以为禹”,必须正确地理解荀子眼中性善和性恶的真正含义。荀子在《荣辱》篇说道:“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有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阐明了圣人和涂之人都有的性恶。李涤生认为荀子是从自然生命角度探讨性,性是中性的,为了令人提高警觉而称之为性恶。性可以看做人的自然本能,本身无所谓善恶,但为了分析的需要,荀子采用二分法将其称之为恶的。有学者认为将荀子的人性论概括为性朴论更贴近荀子原意,“性者,本始材朴也”(《礼论》)。荀子所说的性更接近于人的欲望和本能,很明确的一点即性不包括能知能思之心。“涂之人可以为禹”正是基于“惟人能知”这一观点所提出的。
        荀子经常使用情性一词,“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正名》),把情、性、欲看作相同的东西,情正是养人之欲的关键,而礼是基于人的天情有等差分别的,情则可以通过乐去调节。荀子认为性在三者中是更为根本的,性倾向于恶,但情和欲是中性的。心是个重要概念,荀子称之为“天君”,“以治五官”,指的是主宰人行为的意志。因此对荀子的人性论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把握其思想的全貌:多数涂之人都先天地具有性情欲,也有一定的意志决断能力,但这不能保证涂之人可以从自然的禽兽状态升级为文明社会的一员。
涂之人,强调人的普通性,指一个经过随机挑选的普通人,意思跟文中提到的百姓、民、凡人或小人相近。涂之人里面的“涂”,意思是道路,其实象征了主流社会。因此涂之人是指社会秩序覆盖下的普通个体,强调了人的社会性。总而言之,涂之人是指主流社会秩序下的普通人。
        “涂之人可以为禹”中的“可以”,其实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常人有能够实现道德的潜质。涂之人和作为圣人的禹都有相同的低起点,“人之生固小人”(《荀子·荣辱》)。荀子使用一个比喻,“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尝有能遍行天下者也”(《性恶》),来说明起点虽一样,但结果就未必尽然。二是指对礼仪的学习能力或践履能力,也可以引申为学不学及怎么学的问题。这种学习是外在的,学习圣人或先王制定的礼仪。“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礼论》)。小人不肯学,不肯为君子。君子也可能选择变为小人。正向的选择应该是小人可以为君子,但这种践履能力需要时间和方法,因此“学不可以已”(《荀子·劝学》)。
        如果君子不过是道德提升的中间水平,那么禹一类的圣王就代表了极高的道德水平,代表了一种理想人格。“涂之人可以为禹”这句话,为什么单单提及禹这个具体的历史人物,而不使用圣人这样的抽象化理想人物呢?禹作为夏朝的开国君主,是有文治武功之人。禹这个圣王形象,折射出荀子追求建功立业的理想,涂之人不仅可以学习仁义,还可以“通于神明,参于天地”(《荀子·儒效》),像禹一样从涂之人变成圣王。由此可见荀子设定的理想人格潜在追求目标是内圣外王。
        概而括之在荀子“涂之人可以为禹”的命题主张中,仁义不仅是可知的,也是可学而得之,可能之具的,因此涂之人在思想和行动上是可以达到圣王境界。显然并不是随便一个涂之人都可以成圣。荀子就这一问题又做了二分,将能不能和可不可分开,并指出涂之人有潜力成为像禹一样的圣王,但是化性起伪需要积学的功夫,能不能做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二、对比分析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的观点
        荀子批判孟子“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荀子·性恶》),将性看作先天的本能,并举耳聪目明之例,将伪看作后天的经验或伦理,“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孟子主张把尧舜之道归结为孝悌之道,认为人人都可以做到孝悌。孟子重视尽心知性,重视主体内在的道德选择,发乎“四心”而至“四端”,主体自觉成为理想人格,但没有进一步区分道德人格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荀子继承了孔子“克己复礼”(《论语·颜渊》)的精髓;而孟子则继承了孔子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
        孟子在《告子下》篇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观点,认为人人都可以学习孝悌之道,孟子也不认为民众的资质有高下之分。和荀子的相同点是两人都重视后天的道德学习修养,都主张以德服人与以德兼人。两人最大的分歧在于孟子不认为大道难学,尧舜的境界高不可攀,关键在于学不学的问题;而荀子则强调道德学习的功夫和过程,学不可以已以及积而致之。孟子所谓的尧舜是指的孝悌之道,是一个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而荀子所谓的禹则指的是禹代表的道德境界和完美人格。
        后世的学者对荀孟的性恶性善之争,可以划分为三派,下面仅将其中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概述。一派是支持性善论的,如清朝的戴震。他从材质和理义的统一角度指出:荀子只是将材质以及相关的血气心智视为人之性,只看到其中趋于恶的成分,将理义看作外在的东西,而未像孟子一样“察乎人之才质所自然,有节于内之谓善也”。 戴震虽然在根本立场上支持孟子的性善论,但也赞同荀子关于崇礼重学和常人有成为圣人潜质的观点。 戴震认为荀子的重学是无于内而取于外,孟子则是有于内而资于外。 荀子是将学礼仪看作对外在规范的遵从,而孟子尽心知性是内外相应的。
        另一派是支持性恶论的,如清朝的俞樾。俞樾从礼和刑的根源出发论证,民之初生,固若禽兽,圣人用礼仪教化,这恰恰反证了人性中有恶的成分。俞樾进一步认为,人兽之别在于才,而不是性。
        其实这两派都在调和或折中荀孟二人观点,但掩饰不了主要立场的分析。还有一派是主张超越性善论性恶论这类本质主义的论调。


沈云波在论及《性恶》篇时,反对将性朴、性善、性恶看作是有独特本质的理念,指出荀子所谓的善与恶分别指礼仪之存与亡,“善与恶皆不是本质主义的善的理念与恶的理念,而是关乎人的共同生活的秩序”。 沈云波总结道:”《荀子》的性恶论被判定为是在经验事实上立言,而《孟子》的性恶论则是在超越性的道德和价值本体上立言。” 由此从政治共同体或社会秩序的角度探讨荀子的性恶论或性朴论更为可取,一则可以跳出本质主义的思维,二则可以联系荀子的群学和王制思想,把握荀子的精义。
        三、涂之人成禹的条件
        具体到实践的可能性,荀子《性恶》篇指出不可能达到人人都成为禹的境界,但其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为每一个涂之人提高了道德指引。涂之人不都能做到君子境界,一般只是成为依从礼义之道的民众中的一分子。在共同体中如何培养符合社会伦理的理想人格?下面从人能知、人能群、人懂荣辱利害三方面来探讨。
        (一)个人角度:好学
        “凡人之患,蔽于一曲”,“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荀子·解蔽》)。人是有智慧可以解蔽的,“人生而有知”、“心生而有知”(《荀子·解蔽》),人是有智能可以达道的,“知有所合,谓之智”,“能有所合,谓之能”(《荀子·正名》)。要成为圣人,需要践履功夫,“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荀子·劝学》)。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伦理,学经最好需要贤人引导。荀子并不看重出身,即使是涂之人也可以通过学习礼义改变命运,“乡也,混然涂之人也,俄而并乎尧、禹,岂不贱而贵矣哉?”(《荀子·儒效》)。唯有通过学习,下可以成为士或君子,上可以成为圣人,可以明辨事理积累财富,甚至可以治天下。在大众教育尚未普及且讲究等级制的古代,荀子提出学习潜力上人人平等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如果说好学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和认知能力的培养,没有这种自觉精神的普通资质的人,还可以通过习俗潜移默化的作用依从礼义。
        (二)社会角度:隆礼
        郭沫若认为荀子持循环变化的不变论,人之所以能群,通力合作又有分工,其依据就是礼义。在这一分工里,涂之民可以划分为四民——农士工商。荀子将士和农、工、商区分开,“众人者,工农商贾也”(《荀子·儒效》)。大部分的涂之人都归入这三类,大儒、小儒、士都比他们更加有德有知识。尽管荀子认为涂之民普遍无德无识,但确实可以改变,因为人人都有成禹的潜能。
礼者,养也,荀子主张道德和物质利益相统一,论德能行赏罚。 “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荀子·王制》)。荀子主张通过丧礼“称情而立文”(《荀子·礼论》),提倡“尊尊亲亲之义至”。荀子提出正身安国的五行,“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荀子·乐论》),由此涂之人也能够遵守执行祭祀之礼和宴请之礼。
        对于涂之人的教化单靠教育力量是不够的,还要依靠生活习俗和政治制度的教化,也就是礼治的力量。杨筠认为,荀子是“礼治主义”,其思想兼具感化教育和刑赏的特性,处于礼治向法治转变的过渡阶段。牟宗三则借用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概念认为荀子的礼义法度体现了客观精神。 荀子将礼义的客观化最终体现为社会层面的礼制和国家层面的王制上。
        (三)政治角度:亦重法治以济礼治之穷。
       涂之人不守礼怎么办?正是有涂之人不为禹及不为学的可能性存在,荀子不得不将法作为礼的补充手段。荀子在《成相》篇提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陈修武谈到,荀子的伟大在于真正的以“他力教”的方式教人,并能构建一套人人能遵守的共同生活制度。 但是,民众是不能参与政治管理的,需要士、国王等精英来治理,但民众可以通过自己学习礼义或者接受教化来改变自我。因此荀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其实是一种“他力教”和“自力教”的结合。
        荀子作为儒家的传人,其核心理念仍然是礼,礼是“人道之极”与强国之本,“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在《强国》篇荀子分析了只讲法治不讲礼治的后果,并将其斥之为“暴察之威”、“狂妄之威”,荀子推崇的是讲礼治的“道德之威”。荀子主张根据社会阶层的不同,实施不同的治理手段,“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主张“刑称罪”,反对“以族论罪,以世举贤”(《荀子·君子》)。荀子认为使用大刑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礼治这个“大化至一”的方略,可见荀子继承了孔子重德轻刑的仁政思想,最终要建设的是礼治社会。任何时代都有顽固不化之人,对他们只能采取强制手段。荀子是务致用的儒家,他并不空谈道德,而是通经致用,德主刑辅。
        四、余论
        荀子的礼治和对涂之人的教化思想具有个人与家国同构的特色。荀子虽主张性恶论,但反对抽象的人性论,他看到人懂理能行的潜力,重视道德践履。荀子的礼治是一种以他力规范普通人的习俗,杂糅了法治因素,通过推行礼仪使得群而有分。这种讲究道德原则的礼治主义取向,在先秦时期难以被统治者重视。葛兆光在《中国思想史》中论到,人在那个时代已经发展出最冷酷和最彻底的实用理性。荀子在时代精神的影响下,仍然主张爱民、富民、教民,仍然主张“涂之人可以为禹”,“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比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不逞多让。荀子关于教化涂之人的思想,反映了他对主体建构和社会秩序建构的独到看法,具有较强的普世性。
参考文献:
[1]转引自唐廷山:《清代荀学诗律》,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86页。
[2]转引自唐廷山:《清代荀学诗律》,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90页。
[3]转引自唐廷山:《清代荀学诗律》,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91页。
[4]转引自唐廷山:《清代荀学诗律》,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232-233页。
[5]沈云波:《学不可以已:<荀子>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01、404页。
[6]沈云波:《学不可以已:<荀子>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07页。
[7]吴树勤:《礼学视野中的荀子人学:以“知通统类”为核心》,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143-162页。
[8]转引自林宏星老师:《<荀子>精读》,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65页。
[9]陈修武:《荀子:人性的批判》,九州出版社2019年版,第60-61页。
作者简介:
蔡明育(1997-),男,汉族,河南平顶山人,云南大学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在读,云南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哲学专业,研究方向:中国政治哲学(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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